首页 > 重要发布 > 常委会会议文件
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1:20    打印     阅读次数:
——2024年9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黄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各位报告贯彻落实《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恳请区人大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提出指导意见。自2023年2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武昌区人民政府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严密组织学习,认真统筹谋划,严格贯彻实施《条例》,积极探索全区安全发展、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
一、贯彻实施法律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区政府切实负起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武昌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区应急管理局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区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辖区各街道担负起地质灾害防治的属地责任。
(二)突出重点环节,提高管理效能
坚持“群策群防与科技手段并重”,加大高科技运用,积极推行自动化监测预警,今年已按计划在东城壕67号地质灾害隐患点加装监测设备,初步完成辖区在册三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技术监测全覆盖。围绕“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治点和重点防控区”三个重点,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制度,重点加强对节假日、强降雨雪、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工程建设区、交通沿线区、热门旅游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巡排查力度。按照省、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深化“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模式,以街道为主干,以社区为末端,全区14个街道共划分为142个网格,将每个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和网格专管员的“人、岗、责”落实到位。通过常态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提高效能,达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目的,全面提升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落实日常制度,严守安全底线
每年根据印发的武汉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武昌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根据全年气候特征、强降雨雪时间分布、地质灾害风险区域和类型进行研判,明确全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要求和责任。按照三年一周期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管理,每年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位警示标识牌、基本情况表和防灾预案表。充分利用每年初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认定开展的全面排查以及各类专项隐患巡排查的机会,积极发现和控制地质灾害隐患。每年组织网格员业务培训2次,全面提升基层网格员的防灾避险能力,因地制宜在隐患点附近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次,有效提升街道社区和基层群众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汛期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机,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全面增强基层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四)积极对接上级,认真谋划工作
根据原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武汉市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今年,我区组织开展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年内形成成果,指导武昌区后续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参加武汉市地质遗迹资源名录的编制,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开展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认真配合湖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布设选址意见,为施工单位后续建设提供参考依据,也为监测网建成后更好服务于武昌的安全发展提供保障。
二、贯彻实施《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落实还需进一步细化
《条例》涉及多种领域、多个部门、多项职责,从执行一年多的情况看,我区虽形成了区政府负主体责任,区属各部门负行业监管责任,各街道社区负属地责任的分工格局,但部分部门和街道贯彻落实法律积极性和协同性还存在不足;个别部门仍然存在职责不清晰,履职不充分的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之间未完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与群策群力群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没有形成合力;部分领域、部分区域没有实现全覆盖,还存在个别死角盲区。
(二)监测防治能力还需提升
街道社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于社区工作分工调整和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导致网格员地质灾害防治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网格员对所属网格内地质情况和隐患部位掌握不实,不能在巡排查中及时发现识别新出现的危险隐患,不能熟练掌握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后的处置和上报流程;专业技术人员欠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仅主要依靠武汉市测绘研究院技术人员,满足不了群策群防和精细化防控对技术服务保障的需求。技防手段有待加强,依托“人防+技防”、紧盯“隐患点+风险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与重点,目前,我区在白沙洲长江紫都和中山社区原武汉市民政学校地面塌陷隐患点设有地下水监测井,东城壕67号附近危岩体已初步加装监测设备,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基本完成监测全覆盖。但对于地质灾害风险区的监控缺乏技防手段,并且全市(我区)目前已建成各类专业监测点多以散点形式或局部网络形式分布,监测数据相对零散,未整合形成多尺度、多要素的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专业监测成果提升防治工作效果不够明显。
(三)宣传应用深度还需加强
《条例》的颁布从立法层面健全了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机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防范要求,强化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目前,武汉市已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地面沉降专业监测等各类调查评价项目,其部分成果已应用于我区日常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但是应用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为例,普查形成了武汉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针对高中低风险区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建议,但是调查评价成果未能有效做到事前管控,未能更好地应用于区域规划建设,服务于城市建设发展。我区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机进行了《条例》的宣传普及,在手机APP上进行了群众广泛参加的《条例》有奖知识竞答活动,但广大市民对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关注度仍然不高,不清楚身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不知道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灾避险意识薄弱;部分单位和街道依据《条例》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用《条例》解决问题能力不足;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主动学法、不自觉守法,不知道自身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和义务,不遵守甚至违反《条例》有关规定,还浑然不知。、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梳理总结以往经验,完善健全已有机制,固化好的做法,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合力。
(一)细化各方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条例》从执行一年多情况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细化责任划分。依据《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和武汉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制定的武昌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要进一步细化各方职责。二是强化职责落实。进一步发挥武昌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强化各街道属地责任,突出区属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网格管理”划定网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分片包干、群专结合的管理模式,压实网格“责任人、管理员、协管员、专管员”的职责,对“网格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进行梳理、细化和改进,逐步完善日常管理。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协同共用
持续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应用,加强自然资源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联系,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将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应用于城市发展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阶段,有效对接区域发展与建设,指导城市建设发展。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突出信息数据的管理,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协调协商机制,处理好街道与部门、行业与属地、日常防治和应急处置的关系,做好多部门配合联动,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合力。
(三)着力破解难题,提升防治水平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加大邀请专家来我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授课的频度,提升基层防灾力量的专业水平。收集汇总地质灾害防治资料下发街道社区,持续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开展应急情况处置演练,不断增强社区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险避险的意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在全市各类专业监测网络后续建设中,结合武昌区实际,争取在我区多布设监测节点,织密安全的细网,全面提升我区地质灾害技防能力。积极联系专业技术服务单位,拓展技术服务渠道,增强技术服务保障能力。针对群众反映、专家建议的部分地质灾害隐患部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开展治理工作。
(四)加大普及力度,拓宽宣传途径
我区将继续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机,加大走进广场、社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的力度。充分利用武汉地质科普基地开馆为公众提供地质科普教育平台的机会,多宣传引导辖区居民前去参观学习。加大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条例》宣传的力度,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共同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依照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武昌区滨临长江、河湖交错、多座山丘横卧其上,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条例》的制定与施行为我区今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后续我区将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对接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