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审定)
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黄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条例》施行以来,区政府紧紧围绕“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立法目的,在体制机制建设、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治理保护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武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
会议指出,武昌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防灾减灾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调查评价成果运用有待深化、监测预防中技防手段运用有待加强、应急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普法宣传效果还需提升。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一是深化认识,思想上更加重视。地质灾害具有潜在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地质灾害防治是预防性的工作,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克服因此产生的忽视和麻痹心理,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自上而下,健全完善防治体系。要根据《条例》规定,及时与市级相关工作规划、方案、调查评价成果衔接,明确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避免职能交叉重叠或遗留盲区,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来规范和推动工作。进一步细化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将地质灾害防控纳入城市体检,形成常态化机制。完善细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应急协同配合机制,确保各方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灾害事件。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信息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实时掌握天气、水文、险情变化,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精确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决策和群众的自我防范提供依据、赢得时间、争取主动。、
二、健全“人防+技防”体系,提升隐患识别和监测预警能力
一是加强技术监测手段应用。加强技术监测装备配置,加大对全区风险区域的技术监测力度。制定长期有效的日常维护机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与科研院所保持常态化交流,关注监测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及时推动监测手段和方法的更新换代,提高监测精度和效率。二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与省、市级地质灾害信息预警系统相互连接,加强气象、地震、地质等多领域的监测和数据共享,建立及时、准确的灾害预警系统,实现对各类地质灾害的及时预警。通过多种媒体手段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提醒群众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三是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人才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人才的培养,提高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通过专家讲座、专业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防治人员工作能力。不断扩大与专业院校、地勘单位合作,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水平。
三、多点发力源头防护,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源头避险。与各级调查评价成果做好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风险和潜在危害,避免将重要的人口、经济和生态功能区域置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二是加强隐患部位治理。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做好工作部署和应急预案。将长远规划与短期风险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风险易发的隐患点位,特别是要及时做好已发生滑坡现象的山体区域综合治理,尽快采取如护坡、加固和隔离措施等,尽可能推动隐患化解。三是严格规范建设流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监管,压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治理等工作,避免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四是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与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密切相关,要通过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如加强植被覆盖和水土保持工作,减少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可以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
四、扎实开展宣传演练,提升基层防灾意识和能力
一是持续开展《条例》及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发挥物业和社区网格作用和优势,常态化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线下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培训、演练等,普及防灾减灾的科普知识和法制知识,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线上宣传。推动将地质灾害预防和逃生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内容,从小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二是细化群测群防群治工作。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在各隐患点位设置统一标识,提醒周边居民注意防范。持续开展日常巡查,将安全风险点位逐一建档入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不同隐患类别和风险程度,对隐患问题进行风险分级管控。三是扎实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针对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设计相应的演练方案,制定标准操作流程,编制简明易懂的操作指南。继续坚持定期组织隐患点周边居民群众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组织其他区域群众开展应急演练的频率和覆盖面。四是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探索与相关的社会组织、团体等建立合作机制,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动员各类社会资源,分享信息和经验,共同参与组织策划应急救援工作,增强整体防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