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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0:35    打印     阅读次数:
——2024年9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法制委《关于开展2024年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对2023年度案件办理质量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积极整改。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积极履职检察职能,为武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324件2198人,审查起诉案件1677件2184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及撤案24件,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挽回经济损失5882万余元;依法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2件;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案件45件;加强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7件;积极稳妥行使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1件2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区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1人,起诉18人;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无缝对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接待来访群众415批次830人,办理群众来信216件,妥善处理集体访21批次247人。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书面审议了我院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相关意见,要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在提高思想认识上着力,不断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发力,不断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在优化资源配置上聚力,不断提高司法办案效率;在健全长效机制上用力,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意见落实工作,围绕提高执法办案质效采取一系列举措。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武昌区打造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城区样板的目标,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服务保障平安武昌、法治武昌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释法说理、诉调对接、检察听证等,将化解矛盾、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
二是持续深化改革,实现检察履职更优发展。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社会公益服务等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挂牌成立调解工作室,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持续推进行刑双向衔接。以检察建议为切入点,找准社会治理薄弱点,提出针对性对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三是落实从严治检,深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及检察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研发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将检察官业绩考评与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相结合,助推办案质效提升。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畅通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渠道,依法组织公开听证,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养。推动考核工作与业务管理、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开展“检星闪耀”五星推优活动,常态化开展“两项业务竞赛”,全面提升专业素能。搭建“昌检大讲堂”“昌检·开讲啦”“青年研习班”“青年辩论队”等学习实训平台,组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大讨论,参与承办省级学术研讨会,推动理论和实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2023年度办案质量自查及抽查情况
1.区检察院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按照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办案质量检查方案的部署要求,我院全面自查了2023年办结的各类案件共3404件。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有序推进。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和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做好武昌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步骤及工作安排。严格责任划分,第六检察部负责本次办案质量检查牵头工作及相关报告起草,办案部门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负责提供卷宗材料及介绍案件办理情况,确保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明确检查标准,确保办案质量检查工作规范落实。专题培训案件质量评查员,统一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标准。坚持自查与评查相结合,办案部门对本部门2023年度办结的案件进行集中自查,边查边改,不断改进办案工作;第六检察部结合各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以抽查方式对案件开展再评查,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实行线上与线下评查相结合,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办案效果、系统应用等方面逐一审查,确保案件评查全面、细致、准确。
三是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收到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实时进行问题反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向办案人员通报,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督促其立行整改。坚持个案评查与类案分析相结合,加强对频发、易错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及时提示办案人员,并反复进行核查,避免同类型问题重复出现。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办案质量检查情况与检察官司法责任、业绩考评挂钩,检查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分配、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区人常委会案件质量检查情况
2024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评查组对我院2023年办结的40件案件(其中,审查逮捕7件、一审公诉 21件、立案监督2件、纠正违法2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2件、民事行政申请监督2件、附条件不起诉1件)进行了阅卷评查。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书面反馈意见,共发现11处问题。评查组工作严谨、认真、细致,所提意见准确、建议中肯,我们虚心接受,逐案对照研究,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范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看,我院2023年度办理的案件总体质量较好,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涌现出一批优质典型案件。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在部分案件办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案件释法说理不充分。个别案件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表述较简单、笼统,没有针对个案案情展开详细论述;个别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分析不具体,未写明有社会危险性、批准逮捕的详细原因;少数案件未在审查报告中详细阐释量刑建议的计算过程及依据,办案风险研判、社会调查等情况表述较为简单;个别案件审查报告没有载明辩护律师意见。
二是部分案件文书制作不规范。个别案件《认罪认罚具结书》对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直接使用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内容,未对准确性进一步核实,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个别案件《提讯提解证》《传唤通知书》等文书填写不完整;个别文书制作不规范,存在错别字、落款时间有误或其他错漏之处。
三是部分案件系统应用、案卡填录及卷宗装订不规范。少数案件存在案卡填录不及时、不完整、不细致的问题,导致案卡数据无法准确反映办案实际情况;案卷材料归档不够及时、规范,少数案件存在卷宗封面案由填写不规范、卷内必备材料不完整、装订页码缺漏等问题。
四是个别案件办理时间较长。个别案件审查时间较长,在缩短办案时长、提升办案效率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部分办案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求极致精神树立不牢,创先争优和进取意识仍不足。二是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办案人员对上级检察机关的新理念、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把握不够精准,业务能力上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办案人员对办案程序及细节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够规范、严谨,工作质效仍有待提升。四是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优化。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的方法还需要升级完善和落实应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更新司法理念,提升政治站位。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以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不断强化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懈强化司法作风,凝聚司法规范共识,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规范运行。
二)围绕发展大局,强化法治担当。
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认真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持续推进检察服务“双碳”工作,更好维护社会公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司法办案各项规定的要求,确保所有监督办案都遵循法律规定。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加强流程监控,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期限、程序运行、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实行全面跟踪监管,确保案件规范办理。依托我院自主研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优化评查方式,提升评查效率,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不断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储备,进一步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四)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责任落实。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推进专业化团队建设,完善检察管理体系,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深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细化各办案主体职责权限。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评价的工作衔接机制,将案件质量作为办案人员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考核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责任制落实紧密挂钩,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结合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规定,强化追责,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案件质量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是夯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将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持续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并以落实本次常委会关于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要求为契机,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客观公正、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武昌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