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勋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院党组分工,具体分管第四、第五、第六检察部(含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等)的工作。现将2022年至今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后履职基本情况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夯实履职基础
始终将学习法律知识放在自身和队伍能力建设的首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自觉做宪法精神的维护者和传播者;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更新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检察有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和部门干警研究探讨上级检察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结合实际,总结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部门人员撰写调研材料8篇,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撰写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检察救济》一文获《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举办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实务研究”主题征文二等奖,第四检察部党支部党建项目“检察双碳服务工作室”被区直机关工委授予2023年区直机关“党建品牌”,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控申办案能手称号。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升履职规范
一是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度案件质量检查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每年办结的案件由承办人逐一自查、重点案件组织专人评查,并专题报告年度案件质量检查情况;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案件质量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反思原因,查找漏洞,逐案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其他存在类似情形的案件督促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区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人大专题调研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及时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三是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信访案件和交办案件。对江某某信访案、秦某某信访案、武汉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等8件案件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向区人大报告,并做好信访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三)勠力履行工作职责,体现司法公正
1.切实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一是依法履责,努力修复受损法律关系。截至2023年12月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11件,其中,提请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28件,监督意见被采纳。如张某与某租赁公司汽车租赁一案经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后,武汉市中级法院予以改判。二是紧盯“执行难”,将执行监督作为监督重点。与区法院签订《关于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协作 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会议纪要》,就加强法检协作、提升执行活动监督质效等达成共识。如大连某银行申请执行活动监督案,解除冻结金额560万元,该案被省院作为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报道。三是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法院等会签协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件,着力解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难的问题。如为农民工王某讨回所欠薪酬近2万元。四是加强虚假诉讼、虚假仲裁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件,提出监督意见2件,如办理陈某某与他人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化解十余年的纠纷,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针对两起仲裁案件中当事人恶意仲裁的情形,依法向仲裁机构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仲裁机构强化办案规范,严格审查仲裁申请人的调解协议,工作做法获市院肯定。
2.积极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一是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截至2023年12月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申请行政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相关实施意见,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10件。二是开展类案监督。注重发现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行政机关、法院改进工作、完善制度。针对法院未依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调取证据申请,向法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型案件应当注销从业资格而未注销的情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处理并开展专项调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三是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推动辖区34家行政机关接入两法衔接平台,建立工作联络群,针对平台数据的录入、处理以及同步抄送工作不及时的情况,及时补录了行政处罚及涉嫌刑事犯罪线索信息。制定《武昌区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考核细则》,促进行刑有效衔接。
3.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一是聚焦民生实事,维护公共利益。截至2023年12月办理规范超市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消除小区配电设施安全隐患、优化交通标志标线、妇女权益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份;与区法院会签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意见,构建法检两家公益诉讼业务联合交流工作模式;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5份,开展法治宣传7场,如办理某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发布妇女就业歧视信息整治案,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宣传工作。二是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流域治理专项工作。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签订建立协作机制意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流域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工作落实;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持续关注违法排污、固废污染水体等问题,针对未取得排水许可违规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问题,促进30家排水户依法办理排水证。三是服务区域重点工作,助力“双碳”工作。建立检察“双碳”服务工作室,办理全市首例认购“碳中和林”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案,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推进数字赋能,研发“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对比碰撞,获取重点监控车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等四类线索,实现对柴油车尾气类案件的全方位监督,共抓取线索273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
4.用心用情回应群众信访诉求。一是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依法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5410件,其中接待来访群众1100批次3000余人,妥善处理集体访68批次900余人,缠闹访50次85人;2件长期信访案件,通过导入诉讼程序予以解决。二是体现检察温度,尽力帮扶弱势群体。加强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特殊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办法》《部分类型案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并研发司法救助网上申请小程序,全面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3余万元。如被救助人汪某系一男婴,在进行司法救助时,发现汪某系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主动与汪某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联系,反映情况,使汪某和其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得到社会救助,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无缝对接。三是践行“枫桥”工作经验,提升全员化解矛盾能力。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升检察人员群众工作能力的实施方案(试行)》,形成全员接访工作模式;在区综治中心设立“检察工作室”,开展信访接访、矛盾化解等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5.持续提升案件管理服务质量。一是强化案件管理,助力高质效办案。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工作细则》,规范受理案件6000余件。打造业务数据分析和业务监管的“一体两翼”案件管理工作格局,开展分析研判会商30余次。强化流程监控、案卡核查、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对重点案卡核查100余次、案件评查10余次,有效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四个试点单位之一,研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入选2024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二是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推进检察建议及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1次,先后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组织研讨会4次,全院发表调研成果70余篇,其中,国家级、省级40余篇。三是严谨审慎做好检务督察工作。抓好“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对连续三个月零填报的部门负责人集体谈话8次,共计61人次;会同区委党校共同编印《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学习资料》,让“三个规定”走进党校,提升“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四是加强内外监督合力。畅通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渠道,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485件次,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开展听证709件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6.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一是围绕省市院、区委政法委、区营商办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履行案管牵头职责,及时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四大检察”共同发力。二是凝聚工作合力,持续稳步推进相关小专项工作。办理涉营商案件1700余件,共建研究基地1个、工作机制8项,被湖北省营商办确定为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点。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及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多个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湖北政法》等知名刊物采用,多个典型案例得到省院检察长肯定。三是健全完善检察服务机制。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当日受理、当日流转,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及时反馈市场主体诉求,涉企控告申诉案件明确由专人登记、专人录入和专人办理。走访对接企业,宣传政策,征求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企业意见和建议;认真倾听青年企业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诉求,并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推动解决企业诉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两年多来,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分管工作、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视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是获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渠道不多,司法救助率有待提高。
二是对控告申诉工作的典型案例总结提炼不够,工作成效体现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扎实整改。一是坚持学习为先的理念,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二是利用数据赋能,扩大救助线索,增强救助的及时性,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三是树立典型案事例培育意识,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下,带领分管部门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积极作为,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显著的业绩,为武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