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要发布 > 常委会会议文件
关于武昌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25 11:13    打印     阅读次数:

——2024年8月29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区民政局局长  魏  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武昌区以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搭建公益资源发展平台为重点,大力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截至目前,全区登记社会组织530家,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原民办非企业单位)446家,社会团体82家,基金会2家。社区社会组织2934家,平均每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约20家,13个街道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并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基本形成了参与主体多元、服务能力专业、居民互动充分、资源整合广泛、联动协同有序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曾获“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等多项荣誉,长期被省、市列为优先推荐和政策倾斜对象,多次在全省、全市社会组织工作会议上作为优秀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发言。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优化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发展环境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武昌区聚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将社会组织党建纳入基层党建重要内容,成立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创新“一委、一中心、两双、四同步、四服务”的工作模式。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为指导,以社会组织党员活动中心为阵地,推进党的工作覆盖300余家社会组织。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员“两支队伍”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加入社区服务队伍,探索“两新”组织党员下沉社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广泛发挥社会组织领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思想主线贯穿社会组织行动方向,通过主题教育、党纪学习等活动,引导20多家社会组织在社区落实服务清单40余项。
二是坚持优化机制。武昌区从顶层设计、制度建设、人才队伍等三个维度,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等纲要性指导文件。通过工作实践,总结提炼编制了《关于规范街道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导意见》《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标准》《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指南》《公益创投操作手册(试行版)》《街道微公益创投工作评价指标》《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指引》等多项工作指引,支持社会组织长效发展。
三是坚持依法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审批、管理、业务主管单位联动机制,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实施“异常名录”与“失信名单”持续清查制度,以制度管理促进规范发展。坚持社会组织年检和抽查审计工作,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整治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将检查评估结果纳入政府扶持资助的重要参考依据,以外部管理促进内部建设。依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累计引导注销社会组织79家,撤销社会组织165家,以退出机制倒逼服务提升。全区社会组织年检率每年均达到90%以上,助推近200家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约50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营造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建设
一是突出人才建设。围绕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多维度培养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领军人物、骨干人才。利用全区专业社工人才优势,每年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专题培训会,培育一批社会组织骨干人才。每年定期面向街道社区及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系列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精准提升服务和管理能力。区人资局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积极配合省、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工代训”“湖北护工”等专项岗位技能培训,年均完成总体培训量2.3万余人次,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8.6万余人,高技能人才1.5万余人。
二是完善培育体系。发挥区社创谷枢纽作用,引进一批支持型社会组织,为全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集约化支持服务活动400余次,组织培训万余人次,持续提高社区社会组织联系服务居民能力。依托街道社工站、社区社工室,引导社区居民加入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扎根社区优势联系服务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推进13个街道完成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双建立,将200余个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凝聚起来,在街道基本形成“一家枢纽组织、一个服务阵地、一支核心队伍、多个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培育服务结构。建立“1+N”社区社工室,挖掘社区居民领袖,发动社区志愿者,培育社区互助团体,鼓励和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开展议事协商、化解矛盾纠纷,纵向到底优化“神经末梢”传导功能,让居民群众在家门口参与社会组织。
三是搭建联动平台。发展以平台搭建为基础的行业服务模式,着力提升社会组织资源获取能力。区民政局连续两年开展武昌地区服务资源对接会,促进200多个社会组织服务意向有序对接。区司法局整合全区调解资源,推进政企联动,率先创立武汉市首个民办非调解中心,在重点园区、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集中地域,建立19个涉企调解组织。南湖街成立全省首家社会创新中心,招募吸引优质社会组织落地南湖,依托湖北数字公益节、99公益日活动契机,打造武昌·南湖公益街。以“了不起的居民”主题系列活动为支点,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延展了互动平台。
(三)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蓬勃活力
一是拓展参与渠道。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服务交换”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在社区志愿者培育、社区微改造、平安合伙人队伍组建等方面开展活动千余场次,链接社会慈善资源80余项,募集社会慈善资金50余万元,有效激活42个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居民10万余人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区工商联引导商会组织发挥优势,推动商会资源和工作力量向社区倾斜,将商会“法商诉调工作室”功能延伸拓展至社区,探索资源共享、纠纷共调、社区共治的商会参与共同缔造活动新模式。团区委依托“武昌青年夜校”、区青志协志愿活动等载体引导团属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等领域,形成共青团组织与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协力推进的工作局面。水果湖街道将社会组织培育、志愿者动员、社区基金募集等纳入创投服务内容,引导居民参与到东亭“共享百宝箱”、滨湖“红五星”、张家湾“闲不住的亭子”等项目中,实现从居民熟起来、组织动起来到服务活起来、社区暖起来的探索。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整合财政补贴、慈善资金、“以奖代补”项目、基金会等多渠道资源,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保障。全区每年投入2500余万元支持700多个服务项目落地社区。每年投入700万元财政资金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区民政局连续十年投入资金1600万元,开展区级公益创投和社区治理创新项目评选,开发服务项目500个。积极争取基金会资金近500万元,支持20个项目落地武昌服务。争取省民政厅135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社会组织承接“以奖代补”项目。利用惠民资金、奖补资金,链接社会慈善资金等投入448万元,开展街道微公益创投大赛,支持社区开展201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服务。区文旅局每年扶持协会资金20万元,争取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扶持资金65万元。争取省级、市级资金补贴30余万元支持11家社会组织实施文化服务项目。区司法局通过服务购买方式推进民办非调解组织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支撑服务。
三是引导发挥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鼓励引导我区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费约750万元,指导社会组织与各集聚区共同开展“融合赋能”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双向交流,在产业对接、行业自律、稳岗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线上小程序、数字公益节、助力计划等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助帮扶、矛盾调处、婚姻辅导、文化传承、社区营造等工作,涌现出“生命阳光公益救援中心”“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肖望强电梯加装工作室”等多个社会组织,持续发挥补充政府服务力量、联系服务群众作用,带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区应急局积极引入安全生产社会组织的专家技术服务,深度参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识别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08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35处,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合力不强
在“双重管理”机制和审批制度改革背景下,部分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在社会组织管理及培育发展方面存在重登记轻管理的问题,导致一些社会组织从登记开始就进入了“僵尸”状态。业务主管部门针对各自领域内的社会组织扶持策略相对较少,各部门之间联动机制运转不够畅通,暂未形成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协同效应。
(二)社会组织发展类型结构不平衡。
目前全区社会组织类型还不够多样,服务领域主要集中在基层文化、教育、体育活动类。社区福利类、维护权益类、志愿类、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规模较小、能力欠缺,无法全面满足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生活需求。
(三)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不足。
社会组织因其非营利属性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占比高,自我筹资和多元化融资的能力较弱,内驱动力不足,制约了社会组织的自主专业化发展与实践。同时,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致使在服务过程中普遍存在目标意识不足、定位不清的问题,未能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在收集群众意见、调解矛盾纠纷、满足群众多元社会需求等方面参与不深,影响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
(一)增进认同,牢牢把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增进政治认同。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建言献策、积极作为,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动能。
(二)扶持赋能,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孵化器”作用。进一步用好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协同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孵化阵地,强化人员、资源、资金统筹管理与指导支持,着重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针对性。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培养专业人才骨干,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三)健全制度,优化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治理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理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制度。落实社会组织审批、管理、业务主管单位联动机制,完善社会组织自律机制、考核管理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力度。加强对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的指导工作,以规范化的管理激发社会组织内生活力。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行政审批部门对退出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施策,会同主管部门及时向上级单位反馈主要问题,为相关政策法规出台提供基层建议,助力社会组织退出渠道进一步畅通。
(四)拓宽渠道,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治理空间。建立供需对接机制,持续开展服务资源对接会品牌活动,推动社会服务供给、服务需求、服务资源充分交流对接。指导和支持街道开展微公益创投,多方筹措资金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更多满足群众需求的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塑造社会组织代表人物、品牌故事、典型事迹,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群众对社会组织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创造社会组织易于参与、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社会治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