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局长 黄 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积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在清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形成了《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根据国家下发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石洞街不在统计范围内),武昌区国土总面积为7116.58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7113.05公顷,占辖区国土总面积的99.95%;集体土地面积3.53公顷,占比0.05%。管理区国有土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686.1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18.4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8.43公顷,分别占国有土地的79.94%、18.54%、1.52%(详见附件1)。
2.国有林木资源。根据区城管局统计,武昌区并无存量森林资源,现状林木资源主要是城市绿化。建成区绿地率38.65%、绿化覆盖率40.89%、人均绿地面积0.001396公顷、林荫路推广率88%。区内共有12个社区公园,占地面积41.73公顷;64个口袋公园,占地面积48.645公顷。
3.国有山体资源。武昌区纳入保护规划的国有山体9座,分别是凤凰山、花园山、蛇山、梅亭山、小龟山、洪山、狮子山、珞珈山和半边山。国有山体本体线面积153.83公顷,山体保护线面积89.23公顷(详见附件2)。
4.水资源。2023年全区河流湖泊水质稳中有升。武昌区列入湖泊保护名录6个,湖泊蓝线控制面积359.9公顷,外沙湖、紫阳湖、水果湖、晒湖、内沙湖水质与2022年持平,四美塘水质较2022年晋级为Ⅱ类水体(详见附件3)。区内有河流5条,主要为长江(武昌段)长度16.678千米,罗家港1.8千米,巡司河0.45千米,董家明渠1.5千米,沙湖港2.5千米。2023年度长江东兴洲断面水质为Ⅱ类,市控断面巡司河武昌段1#水质优于Ⅳ类。
5.湿地资源。根据武昌区湿地面积落地上图成果统计,湿地面积总计1522.9080公顷,其中湖泊面积319.0044公顷,河流面积1191.9007公顷,坑塘面积2.7254公顷,沟渠6.9782公顷,内陆滩涂2.2993公顷。湿地受保护面积245.7904公顷。
1.城镇基准地价。根据区片内样点地价的算术平均值以及级别价和区片网格单元总分值的数学模型,综合确定中心城区区片商业、商务办公、住宅、公服和工业等5类8个级别的基准地价,武昌区涉及其中的商业、商务办公、住宅、公服和工业5类用地6个级别。(详见附件4)。
2.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根据试点工作要求,查清了武昌区国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等5类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了国有土地、森林、草原价值量,试点成果有待国家进一步核查后公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2023年,武昌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合理利用为目标,积极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家所有者权益落实到位,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是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积极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专项研究,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有益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从实物量向实物量加价值量拓展。
二是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现有制度体系上,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开展全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
三是积极深化推进园林建管体制改革,完善了新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绿地配套建设项目申请及占用、破挖绿地申请等行政审批业务程序,全年完成19个配套绿化验收项目。
四是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建立河湖保护长效机制,各级河湖长全年共巡查河湖2589次,其中区级河湖长巡查120次。将采砂管理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及平安建设考核,明确区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及涉砂举报电话。
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积极推进《武昌区“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实施,武昌区长江右岸产业、功能及形象综合提升明显;中北路金融大道功能形象明显提升;中科武大智谷“一城一港”空间规划完成,“一岸T轴一谷”重点产业空间结构日渐明晰。
二是推进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共绘生态文明画卷。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深入落实武汉市山体保护要求,按照《武汉市山体保护规划编制规程》,明确保护山体、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科学编制完成《武汉市武昌区山体保护规划(2021-2026)》。
三是全力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可借鉴的生态样本。在中心城区率先印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坚持以创促建、以建促改,深入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成为全市首个被命名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中心城区。
一是巩固土地要素保障作用。完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查清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其基础上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开展地铁集团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先行试点工作,完成土地资产处置、出让、划拨及拆迁征收等项目142宗,土地面积2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7.9亿元,划拨土地收入6.87亿元。超额完成2023年闲置土地处置率50%的考核目标,武昌区闲置土地处置率已达83.88%,全市排名第一。
二是持续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新建绿地8.2公顷,改建绿地5公顷,植树0.6万株。实施口袋公园建设,完成白鹭街、世纪广场、放鹰台口袋公园等9个口袋公园建设。围绕精致园林、生态园林的目标,对全区218条主次干道、248.6公顷绿化面积、5.51万株行道树,及全区114个老旧无物业社区69.5公顷的花坛绿带、3.96万余株乔木开展精细化养护管理工作。
三是坚持水资源环境质量改善。通过强化取用水管理、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节约用水宣传等多项举措,武昌区2023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达标。港渠湖泊水质各项指标总体持续向好,全区三分之二湖泊入选全市美丽河湖,入选数量和比例均居全市前列。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成效,根据《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1-12月全市水污染防治“红黄旗”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武昌区为全市第二名。
一是牢筑国土安全防线。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开展告知承诺制项目抽检、规划条件核实、核查卫片图斑、认定违法建筑(构)物等各项执法工作。制定《武昌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5次;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三查”和信息上报制度,已查明的地质隐患点共3处,分别位于白沙洲街和积玉桥街,全年累计开展隐患点巡排查214次,有效防范风险隐患。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用地分类管理,稳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二是严守水务生态安全防线。严格河道采砂执法管理,全年共开展巡查1103次,出动执法人员5645人次,执法艇674艇次,执法车辆429台次,联合执法37次,武昌江域未发生涉砂违法行为,采砂管理秩序安全稳定。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余家头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严格加强长江武昌段生态环境监管,制定实施“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全面完成长江武昌段5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任务,2023年已如期完成17个入河排污口验收工作,剩余36个正在按计划开展验收。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效不断显现的同时,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资源分类标准暂未完全统一,由于不同调查技术标准差异、概念不一致等问题,数据成果无法统筹使用,制约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二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应用不充分,资产转化通道尚未完全打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准确度有待提升,“资产”属性特征不明显,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资产化”方面的属性、信息与应用方向有待明确。三是信息技术保障机制亟须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在信息收集、动态监测、学术科研等方面的技术力量亟待提升。
四、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落实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要求,以“国土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对涉及地类变化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成果,确保地类认定的一致性,不断夯实自然资源管理“一张底图”基础。
依托全民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立和价值量核算、所有者权益确认等,全面报告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价值量的规模、质量、结构、分布、配置、收益及变化情况。进一步探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探索实物量和价值量相结合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实施路径。
全面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消除数据壁垒,推进数据主动、顺畅、实时汇聚,持续丰富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资源,拓展建设“地上地下、陆海统筹、三维立体、时空连续”的自然资源“一张图”,实现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全域全要素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