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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0:50    打印     阅读次数:

——2023年9月2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法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安排,我院2022年度执法办案工作及办案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办案工作情况

2022年,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昌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受理案件44881件,结案40269件,同比分别上升4.76%、10.35%,法官人均结案485.2件。在收结案持续高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的情况下,各项办案质效指标稳中向好。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我院2021年度办案质量情况检查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指出少数案件存在程序性问题和规范性问题等情况,要求进一步优化办案理念,完善监管机制一年来,区法院严格落实审议意见要求,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审判质效,狠抓办案质量,全院执法办案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把牢政治方向,服务中心大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树牢正确司法理念。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31件,涉案金额27亿余元;全力追赃挽损,追回资金14亿余元。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全力营造更低诉讼成本的法治化营商环境。1件案件入选全市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典型案例。与武昌区“金融之城”建设同频共振,奋力打造武昌金融专业审判2.0版,与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湖北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互设调解工作室和巡回法庭,通过“示范性判决+委托调解”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1+1+N”诉调对接模式,劳动争议、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先后在全省做经验交流,并被中央媒体宣传推广。全力兑现胜诉权益,深化攻坚执行难成果,执结案件15711件,执行到位金额53.16亿元。

二是抓实公正效率,推动提质增效。全面推动司法理念现代化,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工作导向,努力实现从“快办案”向“办好案”转变。抓牢办案质量生命线,抓实制度机制执行,规范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及类案检索工作要求。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四类案件”监管规定,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共有103件案件被系统纳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适时修订审判人员司法权力清单等,确保各项制度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大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力度,在车管所、矛调中心设立速裁法庭,畅通流转环节,以环节“小提速”实现案件整体“上高速”,有效减少案件存量。持续加大积案清理力度,坚持清单式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定包案领导、定责任法官、定结案措施、定结案时间的“四定”工作要求。推进立审执全流程提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执结用时均同比压降20%以上。做实诉讼服务便民举措,加快上诉案件移送速度,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同比压降59%。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压实司法责任。加大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力度,充分利用智能化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全周期、全要素监管。出台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织密“监管网”,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能。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这一重要抓手,针对审判执行指标突出问题开会专题研判,聚焦短板弱项,剖析问题症结,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审执工作运行态势分析,完善办案考核机制,形成正确办案导向,倒逼审判质效提升。细化审限管理目标,严格把关审限变更的合法性、真实性,源头预防超审限办案。组织开展好日常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强化评查力度,对评查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理。

四是坚持固本强基,建设过硬队伍。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司法职能。抓实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强化创先争优。大力实施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培育工程引导干警对标先进、自我提升,2件案件分获全省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获奖数量和等次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三)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区法院自查案件情况。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对2022年审结的40269件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其中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539件案件和按照承办法官随机抽查的221件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案件评查工作对推动办案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成立院长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评查工作任务,充实评查工作力量。审管办牵头,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评查项目,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法官会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发改重点案件集中会诊,严格自查自纠。形成党组领导、部门配合、全员参与的评查工作格局,确保评查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多措并举,增强评查实效。采取业务部门自查与评查委员抽查相结合、日常评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线下评查与线上评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事实查明、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实体处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面体检,确保发现问题精准、排查问题到位、整改措施有效。

三是向内加压,深化结果运用。坚持评优与评差同步进行。精细组织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优秀案例分析等业务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先进示范作用。对评查中发现的瑕疵案件的承办人进行批评谈话,所在部门限期进行剖析总结,持续发挥瑕疵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将评查工作成效转化为办案质效。

四是建章立制,完善监管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的办法》,强化院庭长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审理等重点案件及其承办法官的监管职责,细化关联案件办案要求,进一步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堵塞案件质量监管漏洞,健全案件质效监管长效机制。

区人大抽查案件情况。9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评查组,对区法院2022年度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的民事案件、近两年新任法官办理的民事案件进行了阅卷评查,指出了区法院在办案中存在的程序性、规范性等方面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对区人大反馈的评查意见,区法院诚恳接受、抓好整改、按期回告。下一步将进一步梳理研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要求各业务部门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并认真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不断健全提升案件质量的长效机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自查及抽查情况看,案件质量总体良好,办案效率有所提升。绝大多数案件审理程序合法,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得当,案卷整理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少数案件存在程序瑕疵。主要表现为:1.对是否追加当事人把握不准,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2.对一审判决作出前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注销的情形未进行审查,导致诉讼主体错误;3.遗漏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未处理当事人增加的诉请或提出的反诉。

(二)少数案件实体处理欠妥。主要表现为:1.对新法和旧法的时间效力把握不准,法律适用错误2.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导致认定事实缺乏足够证据证明;3.对应当通过评估鉴定查明的事实,未进行评估鉴定,也未向当事人释明,导致案件事实不清。

(三)少数案件法律文书和案卷存在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1.个别文书校对不仔细,存在错别字、病句问题;2.个别文书在复制、粘贴过程中未对案号、文书落款日期校对核准;3.个别案卷封面信息出现填写错误、案卷装订顺序颠倒等问题。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1.法官办案的精品意识不强,受案多人少矛盾影响,片面地追求结案速度,审理不够精细;2.法官能动司法的意识不够,机械司法、案办案问题仍然存在;3.法官审判经验不足,对举证责任、法律释明等问题把握不准;4.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多,当事人缺席庭审、不实陈述现象普遍,案件审理难度大,瑕疵率偏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院将以本次评查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继续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一)转变司法理念,强化能动司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做优服务大局,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做实司法为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避免程序空转。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努力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业务素养。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加强类型化案件的审判规范化建设。加强岗位练兵,不断丰富业务培训形式,持续抓好法官法律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理论研究能力的提升,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进一步强化法官和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减少低级错误发生。抓实抓好办案质效考核工作,坚持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以考促管,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三)加强审判管理,狠抓办案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审判组织法定职责。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管责任,加强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审理等重点案件的审判监督,对符合情形的案件严格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初任法官办案引导,减少批量案件上诉改发情形。丰富案件评查形式,深化案件评查结果运用,以查促改,倒逼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说理水平的提升。推动最高院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落地见效,用好“案件比”“一审服判息诉率”等重点指标,引导审判执行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四)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争取支持。深刻认识人大对法院工作监督的重要意义坚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持续做好庭审视频监督评议、办案质量检查等各项工作,倒逼审判质量提升。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把代表建议转化为工作办法,为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凝聚更广泛合力。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办案质量检查是对区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昌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