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武昌区发改局局长 成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武昌常字﹝2017﹞25号)第七条“调整后的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超过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10%(含10%)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调整方案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规定,现将具体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情况
(一)调整投资金额的项目有49项。结合政府投资项目中期调整及全年项目预计执行情况,涉及年度投资调整的项目有49项,调减年度投资8.41亿元。其中重大项目14项,主要为社会民生项目。(详见附表1)
(二)新增政府投资项目12项。为稳住经济大盘,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新增一批道路建设、城市管理项目、社会民生项目,增加年度投资1.12亿元。(详见附表2)
(三)调整政府投资项目25项。根据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及刚性需求进行调整,主要包括城市管理、社会民生、公共管理设施类项目,年度投资调减6.77亿元。其中,包括湖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建设、斗级营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民主路北片)等重大项目7项。(详见附表3)
2023年原计划安排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127项,年度投资额61.42亿元。调整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114项,年度投资额47.36亿元。
二、调整原因
今年以来,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地方债务风险影响,根据区财力保障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同时,按照项目建设紧迫性和刚性需求实际,结合区城建计划中期调整,对上半年未启动前期工作以及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根据建设必要性和实际进度进行了调整。新增项目主要为相关业主单位为申请上级政策资金,按照政策投向积极谋划包装、成熟度较高的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管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对于新增项目,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可研、初设及概算编制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按计划完成年内目标任务。对于调整项目,配合业主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不断完善项目前期编制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二是强化调度,提高计划执行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度,做好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进度跟踪工作,分析研判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责任单位抓紧项目推进工作,确保如期开工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及形象进度。
三是科学谋划,提前开展计划编制。科学谋划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照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计划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未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原则上不予列入政府投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工作与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更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计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