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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关于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0:59    打印     阅读次数:

——2023年9月2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公安分局对2022年度办案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执法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2022年度,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特别是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武昌公安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实战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为主线,以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为切入点,大力整治执法顽瘴痼疾,推动全局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分局获评2022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优秀分局。

(一)办案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全局刑事立案6549起,破案1096起,刑事拘留2355人,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964人,检察院批准逮捕605人,移送审查起诉1739人。全局共受理行政案件10227起,行政处罚3567人,其中警告72人,罚款419人,行政拘留3076人,强制隔离戒毒396人,社区戒毒244人。

2022年,全局共办理复议案件59起,其中维持原决定36起、驳回诉讼请求3起、自愿撤回行政复议10起、确认违法3起、撤销重做4起、驳回3起;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7起,其中驳回12起、撤销责令重做2起、准许撤诉1起、确认违法2起。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针对上年度检查发现的个别案件办案理念需要进一步优化、少数案件存在程序性问题、部分案件存在规范性问题等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突出提升执法质效、守牢执法底线、强化执法规范、加强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不断提高全局执法办案质量,助推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

1.紧跟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质效”。一是强化监督机制。研究制定《武昌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日常工作机制。二是优化管辖分工。聚焦“理清责任边界、规范移送程序,明确分工协同”三大环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武昌分局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实施细则》,推动专业警种“主战”、派出所“主防”落实落地。三是深化法制员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制员源头把关作用,研究制定《武昌分局法制员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全局范围内遴选派驻法制员5人,专职法制员16人,并细化法制员每日、每周、每月执法监督规定动作,从源头上筑牢执法质量的第一道防线。

2.紧盯执法监督,守牢“执法底线”。一是执法要素常态“巡”。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推进会精神,研究制发《武昌区公安分局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考核办法》,明确5大类15项考核指标,坚决守护公平正义的第一道关口,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二是顽瘴痼疾重点“盯”。聚焦“有警不处、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挂不决”等执法突出问题,依托执法监管平台严格落实“日巡查、日提示、日整改”,严密执问题核查、整改和反馈闭环。三是通报问题专项“督”。对于发现的执法问题立即全局通报,压实整改责任,逐一明确到人,实时跟踪问效,倒逼民警规范执法。

3.紧扣执法规范,强化“添薪注能”。一是强化法制支撑。先后制作《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警情处置提示汇编》、《武昌分局行政案件规范案卷》、《各战线部门办案指引》等各类执法指引及“口袋书”等学习材料,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保障执法办案。二是强化实战培训。2022年度开展全局范围的集中执法讲评4次,组织线上专题学习8次,法制民警送教上门37次,队伍法治素养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强化典型引领。建立典型案件评选机制,2022年共评选红黑榜案件各7起,其中白沙洲派出所办理的《张大勇等人危险作业案》,经分局推荐先后被评为省厅“红榜案例”和市局2022年第三季度“优秀刑事案件”。

4.紧贴执法需要,加强执法保障。一是设立首个侦协办公室。2月16日联合区检,设立全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落实每周二、四研判会商机制,切实解决积案“久挂不决”痼疾。办公室建成以来,共研究解决疑难案件146起,分局刑事案件退查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0%、22.9%。二是推进政法协同办案一体化。按照政法部门关于全面启用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政法专网建设,打通网络数据壁垒,实现跨公检法协同办案。2022年,在政法平台发起提请批准逮捕323次、审查起诉769次。三是扎实开展提前介入。紧盯“雷火行动2022”、“找堵坊2022”、“二十大安保维稳”、“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及扫黑除恶、信访、涉政涉稳等复杂敏感案事件,第一时间安排法制员靠前服务、贴身指导,切实做强法制支撑。

(三)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考评要求,分局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和重点案件评查,全面自查了2022年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分局对办案质量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分局成立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办案质量自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办案质量自查工作。

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对立案后未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重点案件,组织法制员开展案卷评查,重点针对是否存在立而不侦、久拖不决问题以及强制措施适用是否适当的问题开展评查。

三是开展网上巡查。针对受立案超期、强制措施超期、涉案财物管理未入库登记或调用超期等问题,利用执法监管平台、警综平台及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等开展网上巡查,重点核查已推送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是开展实地检查。组织民警到派出所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门市类报警登记台账,以及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室的运行管理情况,确保执法规范、安全。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刑事案件办理中,部分单位在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时,未能严格遵照《刑事诉讼法》的规范用语阐述理由以及准确适用条款。在治安案件办理中,部分单位处罚决定书附件未按要求注明。

(二)涉案财物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扣押、扣留的涉案证据或涉案财物,未按要求及时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或登记不全,以及存在涉案财物管理超期等问题。

(三)办案区使用不规范。部分单位在办案区使用过程中,未按要求对出入办案区的涉案人员进行登记或登记不规范。个别讯(询)问笔录记载时间与办案区录音录像时间不一致。

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执法为民理念不牢。当前,公安执法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有着更高期待,“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要求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民警的法治观念还不够强,有的对此理解不深不透,在执法办案、执法管理中存在偏差。二是办理案件责任心不强。民警执法办案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工作不严谨、不细致,仅满足于案件无实体差错,对文书制作、案卷材料管理等重视程度不高。三是执法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少数单位执法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涉案财物、办案场所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日常实时监督检查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分局将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源头治理,扎实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从严把好接警、处警、办案、服务四道关口,切实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落实凡报案必接待、凡接待必登记、凡登记必告知,推行“警情日清零、案件月清结、积案季清查”,下大力气解决有警不处、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久挂不决等执法突出问题。

(二)坚持守正创新,建强用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锚定“全省一流、全国领先”目标,按照“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要求,全力打造集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合成作战区、智能辅助区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中心,为提质增效垫定基础。

(三)坚持长治长效,严密执法监督管理。坚持“日巡查、周通报、月讲评”,严格落实执法监督管理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每周形成《执法监管周报》作为局长办公会常规议题研判;每月定期开展“以案析法”专场活动,以身边人、身边案、身边事为案例,对当月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及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评。

(四)坚持把控节点,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统一案件“进口”,法制大队值班法制员审批的案件必须经分管领导复核后再报局领导审批;统一案件“出口”,释放、变更强制措施、不予刑事处罚、撤销案件等“出口类”案件必须经法制大队班子成员、骨干民警合议后再报局领导审批,严守案件办理质量生命线,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五)坚持法治思维,锻造素质过硬公安铁军。聚焦实战实用实效,采取学法辅导、公检同堂、网上考试、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凡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办案民警一律参加庭审,以案析法,提高办案民警办案能力。积极组织引导全局办案民警参加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于未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加大督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