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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武昌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10-30 09:36    打印     阅读次数:

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局长付卫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街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依法行政水平大幅度提高。

会议指出,武昌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统筹、法治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推进落实

制定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方案,针对工作的重点难点有序有力推进。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作用,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决策,要注重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不断增强群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获得感、荣誉感,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司法公信力

一是要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不断完善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纠错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制体制建设,强化常态化规范化执法,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渠道,丰富公示途径,强化公示效果。三是建立合法性审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把好法制审查关口。

三、着力推进行政争议的实体化解决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日常主动公开,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时要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回复申请人。二是要对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分析研判,特别是被法院判决撤销、确认违法的案件作重点进行调查研究,以利于今后的行政执法行为和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作用。

四、着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

要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了解基层执法需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他们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咨询和风险预判的作用,充分激发基层法律顾问积极性,提升治理专业化水平。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发挥好法治宣传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要广泛普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聚集整合资源,多开展具有群众体验感的法律实践活动,确保宣传效果。

五、着力加强法治素养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政部门负责人、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培训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引入法律人才,逐年增加政府各部门和街道法律专业人员的招录比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依法行政中的重难点问题。充分用好武昌区的法治资源,比如法学院校、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支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尤其是行政辅助人员的能力提升。要注重数字时代法治政府的构建,防范数字行政中的法治风险,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局长付卫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街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依法行政水平大幅度提高。

会议指出,武昌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统筹、法治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推进落实

制定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方案,针对工作的重点难点有序有力推进。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作用,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决策,要注重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不断增强群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获得感、荣誉感,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司法公信力

一是要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不断完善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纠错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制体制建设,强化常态化规范化执法,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渠道,丰富公示途径,强化公示效果。三是建立合法性审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把好法制审查关口。

三、着力推进行政争议的实体化解决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日常主动公开,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时要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回复申请人。二是要对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分析研判,特别是被法院判决撤销、确认违法的案件作重点进行调查研究,以利于今后的行政执法行为和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作用。

四、着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

要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了解基层执法需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他们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咨询和风险预判的作用,充分激发基层法律顾问积极性,提升治理专业化水平。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发挥好法治宣传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要广泛普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聚集整合资源,多开展具有群众体验感的法律实践活动,确保宣传效果。

五、着力加强法治素养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政部门负责人、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培训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引入法律人才,逐年增加政府各部门和街道法律专业人员的招录比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依法行政中的重难点问题。充分用好武昌区的法治资源,比如法学院校、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支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尤其是行政辅助人员的能力提升。要注重数字时代法治政府的构建,防范数字行政中的法治风险,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