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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0:55    打印     阅读次数:

——2023年9月2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根据区人大法制委《关于开展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对2022年度案件办理质量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案件办理情况

2022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武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547件88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95件1872人。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354人,不诉618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撤案34件,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34人、漏罪22起,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件。加强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人,对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完善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0人,不诉1人,提起公诉13人。全力护航“金融之城”建设,妥善办理“万隆广场”“迅泊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突出惩治利用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成功办结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的“5.8”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案。积极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办理的朱某等人诈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二是做强民事、行政检察。2022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70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与区法院签订关于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协作的工作纪要,推动民事执行和监督工作规范发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推动法检司三家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化解行政争议3件。在办理的某公司申请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中,促使当事人转变对行政处罚的认识,化解了长达多年的行政争议。

三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全年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院+社区”“检察官+网格”等多元化办案模式,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共同参与“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切实守护老百姓“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办理药品规范存储、现制现售饮水机违规经营、窨井盖破损整治、进口奶粉中文标签缺失、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一批公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202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要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把牢政治方向,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深化司法改革,在办案质效上实现新突破;建立长效机制,在案件监管上彰显新担当;加强队伍建设,在履职能力上再上新台阶。为深入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整体办案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实践,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昌目标任务,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释法说理、诉调对接、检察听证等,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完善未成年人“一体化”履职模式,以能动司法传递检察温度。

二是坚持深化改革,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能。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捕诉一体”工作机制、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有效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细化合规考察工作指引,共建企业合规研究基地。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以检察建议为切入点,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狠抓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正向激励和反向助推作用,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严格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强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委员会对案件质量把关的作用,规范类案办理。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确保案件在每个环节及时规范办理。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将检察官业绩考评与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紧密结合,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畅通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积极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建立“昌检大讲堂”“昌检·开讲啦”“青年研习班”“青年辩论队”等学习实训平台,让干警在实战实训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注重专业能力导向,积极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组建职务犯罪、金融网络犯罪、公共安全等7个专业化办案组,深化“检校合作”,全面提升干警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和检察学习调研能力。

(三)2022年度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按照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办案质量检查方案的部署要求,我院全面自查了2022年办结的各类案件共2598件。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推进有力。结合武昌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和检察工作实际,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做好武昌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步骤和具体工作安排。严格责任划分,由第六检察部作为本次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内检查的组织及相关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办案部门配合检查工作开展,及时提供卷宗材料,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将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列为检察长办公会的专项议程,专题研究部署,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对标对表,确保办案质量检查工作严格规范。明确检查标准,按照本次办案质量检查的任务,结合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专题培训案件质量评查员,确保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标准统一。丰富评查方式,坚持自查与评查相结合,办案部门按照评查工作要求,对本部门2022年度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集中自查,边查边改,不断改进办案工作;第六检察部结合各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以抽查方式对案件开展再评查,确保自查工作落实落地。坚持线上评查与线下评查相结合,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到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办案效果逐一审查,从案卡填录、文书审批流转到案卷材料线上线下是否同步等逐一核对,确保案件评查做到全面准确。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收到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实时进行问题反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查一反馈”的方式,逐一向办案人员通报具体问题,督促其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推动以案促改、以查促提升。坚持个案评查与类案分析相结合,加强对频发、易错的瑕疵问题的归纳总结,及时提示,避免瑕疵问题重复出现。严格落实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问题,视情况移交检务督察部门调查处理;对于评查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案件,及时报送上级院,争取及时转化为典型案例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看,我院2022年度办理的案件总体质量较好,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涌现出一批优质典型案件。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在部分案件办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精品案件占比不够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还不深入,与武昌区院在全省、全市的地位相比,高质量的精品案件的占比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精品案件的培育力度。

二是文书制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1.个别文书释法说理不充分,审查报告中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较为简略;2.个别多人案件中,制作《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表》时未落实一人一表的要求;3.个别案件未按要求制作《案件办理提示清单》《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评估表》等;4.个别文书行文格式不规范,存在错别字。

三是卷宗装订不规范。主要表现为:1.个别案件封面信息填写错误;2.个别案件目录制作不规范;3.个别卷宗整理不仔细,有的文书未归入卷宗,有的卷宗中存在两份重复的文书。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精品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警的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对办案细节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内部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内部监督管理、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日常流程监控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警对办案的新标准、新要求主动学习不够,求极致精神树立不牢,在业务能力提升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检察使命感,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二是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切实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不懈强化司法作风,凝聚司法规范共识,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质量关

一是严格依法办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司法办案的各项规定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稳步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确保所有监督办案都遵循法律规定。二是加强流程监控。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期限、程序运行、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实行全面跟踪监管,确保案件在每个环节及时规范办理。三是优化评查方式。深入落实数字检察战略,积极培育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的应用开发,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实现评查启动及时化、评查范围全面化、评查分析智能化,通过提高评查效率、精准把控案件质效问题,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三)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推进问责增效

一是强化正向激励。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检察机关开展的“两项业务竞赛活动”紧密联系,强化干警精品意识,通过示范引领,促进检察办案工作不断提质增效。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评价的工作衔接机制,将案件质量作为办案人员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考核依据。二是明确权责划分。深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结合《湖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2022年版)》,细化各办案主体职责权限,构建权责明晰、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责任制落实紧密挂钩,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结合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和《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强化追责,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将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监督为契机,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要求,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客观公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新时代武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