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娟等9人辞去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10-30 11:05 打印 阅读次数:
(2023年9月26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有关规定,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娟、邓卫、朱缨、刘丹、肖亚林、吴晓峰、邱忠东、陈烈、周平等9人辞去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