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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29 16:40    打印     阅读次数:

——2023年8月29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上半年,武昌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抓履职促发展、抓业务强监督、抓队伍提素能,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在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深化能动履职,以“检察之治”服务发展大局

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助力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批捕各类刑事犯罪564人、起诉659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226人,起诉182人。持续打击“黄赌毒”“爆恐枪”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批捕248人,起诉191人。突出惩治利用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批捕77人,起诉32人。办理的朱某等人诈骗案获评最高检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全国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惩治与保护并举,对侵害市场主体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4件15人,提起公诉12件1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3件,清理挂案1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会同区工商联等11家单位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对1家涉案企业启动合规考察,对4家涉案企业发出合规检察建议。与区监委、区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职务犯罪案件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推动更好惩治预防企业职务犯罪,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刊发采用。深化“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服务双碳产业发展。办理武汉市首例认购“碳中和林”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案件,通过高效办案推动行政机关打开生态修复思路,相关工作获省院领导肯定性批示,案例在 2023 年六五环境日武汉市主场仪式活动中对外推介,并被人民网、检察日报等宣传报道。向武昌区委领导提交《关于建议设立武昌区碳汇专用账户的报告》,建议将行政机关对损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罚没款项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项用于购买碳汇,进一步激发碳交易市场活力。依托办案进一步延伸履职,针对办理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依据不足、机动车驾驶人延迟维修复检等问题和情形,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建议提请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条例进行完善,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联合出台《武昌区关于推动区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纳入法治武昌、平安武昌全局统筹推进,助推区域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经验做法被省院王守安检察长在《检察日报》“大检察官推荐”栏目予以推介。深挖社会治理漏洞,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3件,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针对辖区医疗美容行业规范问题向卫生健康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被市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全面总结近五年毒品犯罪案件特征,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助推禁毒综合治理,向区委报送《关于武昌区毒品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获区主要领导批示。

二、聚焦群众关切,以“检察之力”践行司法为民

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坚持人民至上,回应民生之盼,增进民生福祉。

系统推进轻罪治理。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特点,将轻罪治理纳入区域治理现代化大局,坚持党委领导,一体推进政务协同和政法协同,制定《关于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轻罪治理体系。规范轻罪案件办理,探索完善捕前分流机制和简案快速办理机制,实行类案专办,通过开展逮捕必要性审查、起诉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把好案件办理“质量关”。与武汉市律师协会联合签署《关于在刑事诉讼中构建新时代检律关系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落实检察环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辩护权充分实现。推进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探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志愿服务”考察评估机制,在前期推行交通志愿服务的基础上,与区委政法委会签《武昌区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开展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将社区志愿服务向全区推开,统一社会服务适用标准,量身定制设立岗位,实现惩戒和教育双重目的。推动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落实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2件2人,提存保证金合计23万元。挂牌成立白沙洲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院调解工作室,邀请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参与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切实保障民生底线。助力“弱”有所扶,协同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法院等有关部门探索制定《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力度,加强和规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法院均已立案。助力“贫”有所救,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畅通线索移送路径,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无缝对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

真情回应群众诉求。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共接听群众来电690次,办理群众来信104件,接待来访群众190批401人,重复信访62件,妥善处理集体访4批次52人。建立全员接访制度,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升检察人员群众工作能力的实施方案(试行)》,全院检察干警轮值参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工作,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群众工作能力。开展信访简易听证,对符合听证的信访案事件,实行“能听证则听证,应听证尽听证”,共组织开展信访简易听证活动17次,持续推进定分止争,高效解决信访问题。

关爱呵护祖国花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人,起诉4人,对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持续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等工作,共开展社会调查104次,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13人次,法律援助8人。针对辖区内“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娱乐场所监管不到位、监护人剥夺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等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针对“笑气”治理问题,与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进行磋商,督促其履行职责以加大对“笑气”销售者的追抓打击力度。加大涉未普法宣传,联合区教育局、湖北广电等拍摄《破冰》《玫瑰少年》等宣传教育片,在武汉地铁普法专列上进行展播。

三、强化法律监督,以“检察之责”捍卫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统筹办案和监督,持续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5件,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63人、漏罪2起,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52份。对不捕案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累计排查不捕后长期挂案591人,已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9人,督促终止侦查61人,重新报捕或移送审查起诉139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执案件110件,纠正违法案件103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以数字手段提升刑检工作质效,研发运行不捕案件动态法律监督系统,有效解决刑事案件不捕后“该撤未撤、快移未移、久侦不决”的问题。研发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系统,有效解决法院移送执行、立案启动、终结执行不规范和终本案件财产线索遗漏问题。依托该系统制发检察建议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件,发现并督促法院恢复执行遗漏财产人民币45156.46元。

做强民事诉讼监督。不断优化民事监督实效,办结民事监督案件25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5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4件,执行活动监督3件,社会综合类治理1件,民事支持起诉12件均被法院立案。在办理张某阳与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提请抗诉一案中,合理确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履行责任的归属问题,依法适用公平原则,向市院提请抗诉,市院抗诉意见被市中法采纳。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健全同刑事检察部门、法院、公安等虚假诉讼线索双向移送、联合防范、追究制裁机制。以一起虚假仲裁检察监督线索办理为契机,就虚假仲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检察监督等难点、热点,邀请高校学者、实务专家召开检察监督研讨会,并以此推进检察工作,促进仲裁依法规范进行。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办结行政监督案件5件,其中裁判性结果监督1件,审判违法监督3件,执行活动监督1件。常态化规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汤某某、徐某申请执行区某行政机关继续履行行政协议一案中,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参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促使历时二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了有效化解。持续开展类案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规范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申请的审查处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责任,公益诉讼立案31件,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件。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共办理流域治理领域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中涉及巡司河黑臭水体问题,积极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联系,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推进黑臭水体整改。目前巡司河(武昌段)水体水质无黑臭,社会公众评议满意度达到97.1%。举办推进尾气排放治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区政府、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学者、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会,共商尾气治理对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数字赋能推进辖区尾气污染治理工作质效,研发“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法律监督系统”,将辖区内柴油车因排放检验不合格数据、被处罚车辆年检和复检数据设置规则进行碰撞,获取重点监控车辆线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和环保检测造假线索。依托该系统共发现线索295条,检察建议2件,推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17条。

四、坚持从严治检,以“自我革命”锻造检察铁军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不断强化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以过硬本领肩负新时代检察使命。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检察长为全院干警讲授《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党课,着力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政法先锋进村湾”“微团日学习班”“新理念检察小故事分享会”等活动,推进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

提升队伍素质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搭建“昌检大讲堂”“青年研习班”“青年辩论队”等学习实训平台,邀请山东大学讲席教授谢鹏程等人开设专题讲座,不断加强干警自身能力建设,有效应对检察新形势下的“能力危机”,解决干警“本领恐慌”问题。以岗位素能标准为指引,统筹全员培训,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持续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探索案例研讨等学习交流模式的品牌化运营,搭建青年干警业务研讨综合平台,让青年干警走上讲台,丰富实战经验,加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检察官培养。深化检校合作,案例研讨品牌“昌检·开讲啦”先后走进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动理论和实践深度融合。

强化队伍科学管理。严格规范选拔考核程序,组织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和职级职务晋升工作,共遴选员额检察官4名,选拔任用4名年轻干警担任部门负责人。坚持以考核促提升,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风向标”作用,通过抓好各类人员考核工作,突出“全员、全面、全时”要求,结合各部门和岗位具体职责,设置综合评价指标和共性指标,并将考评结果与绩效奖金、评优评先、人才培养挂钩。制定《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和派遣制文员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雇员和文员的岗位履职管理。以智能化手段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自主研发“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通过对案件进行的“全面体检”,立体化展示每位检察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督促办案人员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五、加强检务公开,以“阳光司法”照亮检察公信

始终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促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高度,坚定、坚决、全面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向辖区内代表委员定期编写并呈送《武昌检察工作动态》;积极邀请代表来院视察,先后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昌检·开讲啦”“涉住宿经营场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座谈会”“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等各项检察活动;用心倾听代表声音,与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检察助力‘共同缔造’,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主题人大代表座谈会,专场听取街道、社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针对检察工作如何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开门纳策。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系,先后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新理念检察小故事分享会”等各项检察活动,广泛听取、吸纳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实行专人受理、专班办理、专门答复,先后办理南玉梅委员《关于运用法制手段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建议》、宫步坦委员《关于我区检察机关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委托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的建议》及王晓琼委员《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建议》等建议提案,并结合提案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切实推进检察高效履职。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等途径多形式宣传检察工作,加强以案释法,讲好检察故事,共对外发布信息5000余条,40篇宣传稿件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权威媒体刊载。畅通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监督192人次。与区委统战部联合召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座谈会,围绕“服务保障新阶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精准问需、问计,了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现实需求,以更优检察服务、检察产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上半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武昌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体系化建设仍有不足,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职能优势有待进一步突显;二是机制落实落地仍有不足,制度机制创新对检察工作质效提升的作用有待进一步突显;三是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仍有不足,专业化的人才优势有待进一步突显。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全力加以解决。

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武昌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标,全方位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能力,努力为法治武昌、现代化武昌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以法治合力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职、创新能动履职,运用法治力量助推武昌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实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注重诉源治理,促进标本兼治,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通过现代化履职方式,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具体化、实质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强化精准式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持续践行“穿透式”理念,做实行政检察;持续落实高质量要求,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强化一体化履职,做深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升监督质效,助力高质量发展。

三是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持续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等机制创新,深化行刑衔接、“侦捕诉”衔接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轻伤害案件办理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多方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强化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探索制定计算机网络犯罪、赌博犯罪等不同类型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聚焦检察服务双碳工作,在公益诉讼中探索低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检察之力助力生态环境修复。持续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数字检察武昌品牌。

四是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要通过“昌检·开讲啦”“新理念检察小故事分享会”“青年辩论队”等平台,培育高素能专业人才,把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专业化队伍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动力之源。通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检察职业精神,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持续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拒腐抗变能力和基层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荣誉感、奋进力,保持检察队伍的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