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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09:36    打印     阅读次数:

——2023425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次会议上

区政府国资局局长    吴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积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现将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2年底,纳入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共计228户,其中,行政单位64户,事业单位164户。与去年相比,行政单位新增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昌区委员会,事业单位减少13户,原因如下:一是新增武昌区智慧水务信息管理中心;二是杨园堤防所与白沙洲堤防所合并为武昌堤防所;三是按照省、市财政要求,将13条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账套归口街道统一填报。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92.73亿元,同比增加41.13亿元,同比增长16.35%。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区建设局收到财政下拨城建计划建设项目资金25.94亿元;二是区水务和湖泊局增加公共基础设施1.88亿元;三是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0亿元;四是区卫健局增加在建工程3.54亿元,主要为七医院迁建改造项目;五是区教育局增加在建工程3.79亿元,主要为学校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因资产、负债变动涉及的单位数较多,仅针对金额较大的事项进行说明,下同)。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年末负债总额40.15亿元,同比增加8.40亿元,同比增26.44%。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区卫健局增加政府专项债3.35亿元;二是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增加政府专项债6.00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年末净资产252.58亿元,同比增加32.74亿元,同比增长14.89%。

(二)资产分布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总额138.73亿元,同比增加31.96亿元,同比增长29.93%,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7.39%。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由于区建设局新增财政城建计划项目资金25.94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总额8.41亿元,同比增加92.80万元,同比增长0.11%,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87%。我区无形资产主要是学校教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软件使用权,无形资产增加主要是由于区教育局基建维修教学设备管理站将土地使用权评估上账,导致无形资产增加380.66万元,减少主要是由于各单位无形资产摊销,增加项与减少项相抵后,无形资产增加92.80万元。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2.44亿元,同比减少0.18亿元,同比减少0.56%,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1.08%。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是因为各单位存在资产处置下账及计提折旧等情况。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由于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新增专业设施设备。增加项与减少项相抵后,固定资产减少0.18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总额26.39亿元,同比增加7.30亿元,同比增长38.24%,占资产总额比例为9.01%。在建工程增加的原因如下:一是区卫健局增加在建工程3.54亿元,主要为七医院迁建改造项目;二是区教育局增加在建工程3.79亿元,主要为学校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86.53亿元,同比增加1.84亿元,同比增长2.17%,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9.56%。公共基础设施增加主要是由于区水务和湖泊局增加水利设备1.88亿元。

(三)重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土地129.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8%。账面原值8.48亿元,同比增长0.45%。账面净值8.30亿元,同比增长0.21%。

2.房屋

截至2022年底,房屋总面积173.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3%。账面原值31.63亿元,同比增长0.76%。账面净值23.84亿元,同比减少1.18%。

3.车辆

截至2022年底,全区车辆共拥有1,596台,同比减少3.27%。账面原值3.33亿元,同比增长0.05%。账面净值1.29亿元,同比减少17.27%。

(四)公共基础设施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公共基础设施总额86.53亿元,占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的29.56%。公共基础设施重点分布在水利、市政等行业。其中,水利基础设备36.50亿元,包括:堤防9.26亿元、泵站2.79亿元、渠(管、隧)道24.45亿元。市政基础设备44.50亿元,包括:园林绿化设施1.90亿元、其他市政设施42.60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配置管理情况

1.理顺资产配置管理职能。武昌区资产配置管理主要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2号)文件精神实施,在此基础上,武昌区印发了《关于深化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不同的资产类别和管理环节,对区政府国资局、区财政局、区事服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等资产综合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进一步明确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等配置管理要求,理顺资产配置管理体制。

2.建立政府采购联审机制。通过“武昌区网上政府采购项目申报与电子政务项目备案系统”建立政府采购联审工作机制,审批流程为“主管部门—区政府国资局(产权管理科)—大数据中心(涉及电子政务项目)—区财政局(采购办)”。该政府采购系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系统”“电子商城”对接,将政府采购与预算监管、国库支付业务融合,实现采购前预算比对、采购时备案审核、采购后支付监管,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运行。

3.加强配置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流程,当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系统提出资产购置申请时,区政府国资局严格按照资产配置预算表进行审核,预算单位提出的政府采购申请未在资产配置表中申报的予以退回,由预算单位向区财政局申请新增配置,经审核同意后重新提出政府采购申请。

(二)资产使用管理情况

1.加强资产台账管理。利用武昌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资产卡片登记、计提折旧摊销等动态管理,做好分析指导工作,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完成月报、年报编制,加强资产月报、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力度,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和单位财务人员密切配合,确保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保持一致,将月报、年报编报工作落到实处。

2.推进经营性房产集中管理。由武汉兴昌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昌公司)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市场运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武昌区结合湖北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兴昌公司进行了经营性房产出租情况的专项审计,并按年度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截至2022年底,兴昌公司集中管理行政事业性资产共计594处,面积共计79,517.972022年已落实政策减免租金1,404.35万元,全年实际上缴租金1,538.99万元。

3.建立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图形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发布到全区各单位,利用信息化、实时化手段进行科学有效管理。成立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专班,摸排掌握全区办公用房数据信息,排除未满足登记条件的10家租用房单位、6家借用单位、3家垂管单位等19家单位,剩余54家单位(含5条街道)可推进办证,2022年完成25家办证单位共计9本房屋权属登记证书。

(三)资产处置管理情况

1.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武昌区实际,印发《关于深化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区政府国资局、区财政局、区事服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对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并对资产处置程序及要求作出详细规定,规范资产处置审批流程。

2.加大闲置资产处置。按照“一事一策、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组织区直主管部门梳理本单位及其下属二级单位资产情况,全面开展资产盘点,摸清资产底数,对使用低效、闲置空置资产明确处置意见,并依规分类处置。同时,按照“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的原则,通过配置预算倒逼资产处置,督促各单位及时办理处置下账手续,切实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截至2022年底,武昌区共办理资产处置284笔,主要为电脑、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处置收益220.61万元。

3.提高资产处置收益。各单位报废资产由具有武汉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等合法合规的废旧回收机构进行回收,残值收入不得低于废旧回收市场价格。大批量电器电子产品的报废处置,在三家以上回收机构中询价比选,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收益。

(四)资产社会效益发挥情况

1.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数据量准确、价值量科学”为基本原则,对全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排水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存量、投入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核实认定,摸清存量基础设施情况,将全区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各行政事业单位账面核算。进一步加强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数据,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和完整。

2.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印发《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房屋租金减免,落实租金减免工作。对2022年承租武昌区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小微企业,减6个月房租,2022年共减免租金1541万元,惠及小微企业490户。

3.保障民生重点项目。一是保障疫情防控,压减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统筹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实施防疫物资、隔离酒店、消杀服务和安保服务集中带量采购。二是支持教育项目,统筹政府专项债和一般债资金,用于大东门小学、滨江小学、实验中学、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实训楼改扩建以及三十九中学科技楼维修、十五中学新建食堂宿舍楼、东湖中学民族及艺体教育综合大楼、三所移交配建幼儿园装修等工程。三是支持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筹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七医院改扩建项目。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武昌区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较多,主要包括:区财政局、区政府国资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公共基础设施管理部门等。有的资产管理主体不明、职责不清,有的又相互交叉,如: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就涉及多个部门。我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结合不紧密,由于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财务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资产月报年报编制由不同部门负责,导致资产管理与资产配置预算及资金拨付情况衔接不够。部门财务人员相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存在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衔接不紧的问题,单位账务处理不及时,账账、账实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资产使用效益不高和产权不明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流程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严控配置、管好使用、规范处置,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发挥区人大、区纪检监察、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加快构建大监管格局,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流畅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体制,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从入口关到出口关的管理链条,夯实制度基础。推动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管理效能。

(二)夯实行资日常基础工作。资产管理的核心是配置、重点是使用、关键是处置、基础是绩效。加强对月报、年报的核查力度,做到资产账实相符,确保资产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登记、统计、分析等工作,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形成“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基础管理数据库,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动态监管。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稳定资产管理人员队伍。

(三)强化单位存量资产调剂。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的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对标先进地区,学习先进化管理手段,探索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推动不同主管部门之间、所属单位之间资产的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减少资产闲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严格增量资产审核管理。从预算编审环节开始全流程介入,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把住资产入口关。当预算单位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提出资产购置政府采购申请时,区政府国资局严格按照当年资产配置预算表进行审核,从源头上解决重复、超标准购置的问题。

 

附件:1.2022年度武昌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负债表

2.2022年度武昌区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表


附件1

2022年度武昌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科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增减额

增幅

一、资产合计

2516032.16

2927347.99

411315.83

16.35%

    流动资产

1067727.64

1387345.23

319617.59

29.93%

        货币资金

69610.18

76792.37

7182.19

10.32%

        应收账款净额

13664.81

14023.89

359.08

2.63%

        预付账款

859944.42

1125782.89

265838.47

30.91%

        其他应收款净额

119023.39

164044.54

45021.15

37.83%

        存货

4673.48

5952.87

1279.39

27.38%

        待摊费用

202.82

87.21

-115.61

-57.00%

        其他流动资产

608.54

661.46

52.92

8.70%

    非流动资产

1448304.52

1539646.38

91341.86

6.31%

        固定资产原值

506609.25

527107.56

20498.31

4.05%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80415.49

202730.90

22315.41

12.37%

          固定资产净值

326193.76

324376.65

-1817.11

-0.56%

        在建工程

190867.56

263861.72

72994.16

38.24%

        无形资产原值

87206.16

88657.95

1451.79

1.66%

          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3153.17

4512.16

1358.99

43.10%

          无形资产净值

84052.99

84145.79

92.80

0.11%

        公共基础设施原值

849711.96

868087.18

18375.22

2.16%

          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2766.01

2766.01

0.00

0.00%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

846945.94

865321.17

18375.23

2.17%

        政府储备物资

53.54

82.42

28.88

53.94%

        长期待摊费用

190.72

1858.62

1667.90

874.53%

    受托代理资产

0.00

356.38

356.38

-

二、负债合计

317582.63

401548.06

83965.43

26.44%

    流动负债

317516.78

401190.33

83673.55

26.35%

        短期借款

4052.46

1047.46

-3005.00

-74.15%

科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增减额

增幅

        应交增值税

1.05

-0.01

-1.06

-100.95%

        其他应交税费

84.06

213.86

129.80

154.41%

        应缴财政款

15.74

0.24

-15.50

-98.48%

        应付职工薪酬

1355.94

1823.20

467.26

34.46%

        应付账款

74522.38

81199.15

6676.77

8.96%

        预收账款

445.70

382.99

-62.71

-14.07%

        其他应付款

236347.66

315951.54

79603.88

33.68%

        其他流动负债

691.80

571.90

-119.90

-17.33%

    非流动负债

65.84

1.35

-64.49

-97.95%

        长期应付款

65.84

1.35

-64.49

-97.95%

    受托代理负债

0.00

356.38

356.38

-

三、净资产

2198449.53

2525799.93

327350.40

14.89%

    累计盈余(非限定性净资产)

2194238.82

2521161.76

326922.94

14.90%

    专用基金(限定性净资产)

4210.71

4638.17

427.46

10.15%

 

 

 

 

 

 

 

 

 

 


附件2

2022年度武昌区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科目

数量

原值

累计折旧/摊销

净值

固定资产总计

 

527107.56

202730.90

324376.65

(一)土地、房屋和构筑物

──

328127.45

84038.70

244088.74

    1.土地(平方米)

 

0

0

0

    2.房屋(平方米)

1734537.59

316322.77

77971.87

238350.90

       办公用房

370658.26

──

──

──

          其中:本单位实际使用办公室用房

134889.75

──

──

──

               业务用房

1154004.10

──

──

──

               其他用房

209875.23

──

──

──

(二)设备(个、台、辆等)

179805

173124.04

109670.27

63453.77

    其中:1.车辆

1596

33282.55

20360.80

12921.75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0

0

0

        2)主要负责人用车

0

0

0

0

        3)机要通信用车

5

70.70

58.50

12.20

        4)应急保障用车

97

1718.58

1086.02

632.55

        5)执法执勤用车

486

6044.8

4048.99

1995.82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14

18801.31

11829.07

6972.24

        7)离退休干部用车

3

48.86

31.74

17.12

        8)其他用车

291

6598.30

3306.48

3291.82

         2.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

67

15322.54

8799.38

6523.16

(三)文物和陈列品(个、件等)

1349

104.74

0

104.74

(四)图书档案(本、套等)

2202508

2291.39

0

2291.39

(五)家具、用具(个、套等)

396610

23273.16

9021.93

14251.23

(六)特种动植物(个、套等)

836

186.79

0

18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