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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10 08:44    打印     阅读次数:

(20235月24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17次主任会议通过)

 

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国资局局长吴芬所作的《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和《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2022年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在摸清资产家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深化国企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两个报告在报告范围、报告内容上符合《决定》要求。《综合报告》全面报告了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三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和管理成效,并明确了下一步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专项报告》反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资产管理等情况,梳理了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举措。总的来说,两个报告结构规范、内容具体、数据详实,反映的情况较为客观,查找的问题比较准确,工作措施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区属国有企业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部分资产尚未纳入监管,未完全实现资产管理全覆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尚无法量化,资源保护与利用整体规划有待加强。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完善区属国企“1+3”组织架构,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薪酬管理、人才引进、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激发内生动力。完善预算管理和国资管理的衔接机制,加强对重大决策和重点资金的监督审核,细化内控措施,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二、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登记入账,确定权属等基础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全口径、全覆盖管理。加强部门协同,完善“财政、国资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三级监管体系,推进资产全周期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确保资产科学配置和规范处置。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合理降低政府行政管理成本。

三、强化管理主体责任,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

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动态监管。积极对接省市国土部门,尽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真实核算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

四、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聚焦管理重点,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丰富报告形式,注重资产增减变动背后的原因分析,增强报告的可读性、可审性。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和初步审议,强化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依法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