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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09:21    打印     阅读次数:

——2022年9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耿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根据区人大法制委《关于开展办案质量检查的方案》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武昌区检察院对2021年度案件办理质量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案件办理情况

2021年,我院在武昌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一是持续优化刑事检察。2021年,我院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721件1098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52件1990人。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180人,不诉190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9件,追捕漏犯21人,追诉漏犯27人,漏罪118起,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一审刑事判决提出刑事抗诉2件。加强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份。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不到位,提出纠正意见11件。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排查,累计向各办案单位提出纠正意见20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

二是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2021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5件,提请抗诉3件,市院采纳提出抗诉2件,法院改判1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均回复采纳。强化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推动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执行程序中财产处理询价机制,并就开展财产查冻扣、评估和处分专项检察监督达成共识。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法院、行政机关均回复采纳。积极开展土地领域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4件,提升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力度。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2件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中,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的职能作用。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秉承双赢共赢多赢理念,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更深更实。2021年,我院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70件,立案67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诉前磋商42件,起诉1件,法院判决支持1件。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切实维护公共利益。针对长江边八铺街堤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防尘等环境保护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对朱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活动维护消防安全。加强外部协作机制建设,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根据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对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2020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经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提出,2020年,我院在司法办案中主要存在文书制作和卷宗归档不规范、释法说理不充分等问题。针对问题和不足,我院高度重视,积极查找原因,认真整改落实。

一是立行立改,加大评查整改力度。收到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党组会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求以部门为单位迅速传达至每一名办案人员。针对报告反映抽查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案件管理部门检察官对抽查案件进行逐案再查,将问题案件反馈至办案检察官,要求限期做好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压实部门管理责任,由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将问题案件匿名整理后交由部门会议讨论,使办案人转换角度,从案件评查的视角发现问题,实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目标。

二是健全机制,提升评查工作效果。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为契机,推动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开展评查。针对问题涉及的案件及承办人,拟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照问题,逐一销号。定期研判评查结果,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要求各部门及时梳理司法办案风险及防控措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始终将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至今,共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0次,评查案件516件,针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风险点,开展流程监控991件次。

三是权责统一,强化落实司法责任。坚持质量管理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认真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针对人大反馈的案件质量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具体责任人员分别采取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建立完善负向评价机制,将办案质量检查的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内容,取消相关办案人员的季度评优资格,督促办案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建立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发现的司法不规范案件和具体情形,并将通报结果及时移送政治部和检务督察部门备案。

(三)2021年度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按照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办案质量检查方案的部署要求,我院全面自查了2021年办理的各类案件共2340件,其中,刑事案件2220件,民事案件32件,行政案件21件,公益诉讼案件67件。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院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研究制定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办案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步骤和具体工作安排。细化了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分工,由第六检察部作为本次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内检查的组织及相关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办案部门配合检查工作开展,及时提供卷宗材料,介绍案件办理情况。组建了由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案件管理部门检察官、各业务部门检察官共同组成的评查专班,具体负责本次内部评查的实施。

二是严格对标要求,规范评查流程。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办案部门按照评查工作要求,对本部门2021年度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集中自查,边查边改,不断改进办案工作。评查专班结合各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刑检案件抽查5%、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抽查20%的比例,组织开展再抽查。坚持线上评查与线下评查相结合。线上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结合案卡填录情况,重点评查案件办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司法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线下调阅纸质卷宗,集中开展案件评查,评查意见提交评查小组讨论,通过丰富评查方式,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办案规范运行。

三是强化跟踪监督,做好总结提升。实时进行问题反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向办案人员通报,听取办案人员的意见,对提出异议的案件及时审核处理。针对类型集中、普遍的问题,经评查专班集体研究后,统一向办案部门汇总反馈。及时开展类案分析,结合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于频发、易错的瑕疵问题归纳总结,及时提示,避免瑕疵问题重复出现,进一步夯实评查工作效果。适时通报评查结果,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和检察官,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检务督察部门调查处理;对评查发现的优秀典型案例,由相关部门给予宣传和奖励。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看,我院办理的案件总体质量较好,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但是,检查也发现部分案件存在一定瑕疵:

一是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案件文书存在漏填、遗漏签字、书写笔误等问题;个别案件文书中有涂改痕迹;个别案件法律文书引用法律条文不规范,未写明具体的款、项。二是办案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提出异议的鉴定意见,未按规定告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理由。三是卷宗装订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案件卷宗封面中犯罪嫌疑人的名字书写有误;个别案件卷宗页码标写不规范。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及时。部分干警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学习理解得不够透彻,理念转变不及时,思想上不适应当前检察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的现状,缺乏“求极致”的工作态度。二是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案件质量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案件质量检查的手段方式较为单一,检查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同时,案件评查对事前监管、提前预防的作用力不足,评查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干警习惯于“就案办案”,对司法规范化要求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评查结果运用不到位,司法责任追究和奖惩等相应的责任反馈机制不健全,导致办案中的司法责任没有完全压实。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转变理念,强化队伍素质能力。

一是强化政治能力建设。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通过以“理论+理念”、“党员+队员”的方式凝聚共识,在办案中牢记人民立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意识,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突出抓好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方位、广角度、多层级的教育培训和实战实训,全面提升办案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三是强化检察文化建设。构建以“昌法秉正,厚德惟公”为基本理念的昌检文化体系,厚植文化底蕴。搭建“昌检大讲堂”、“青年研习班”学习平台,持续擦亮“昌检·开讲啦”综合业务研讨品牌,营造积极作为、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推动业务提质增效。

一是优化评查机制。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效率。根据检察工作实际,计划研发案件质量评查系统,通过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嵌入智能化评查程序,实现评查启动及时化、评查流程自动化、评查标准规范化和评查范围最大化。二是细化数据管理。充分利用数据的及时性特点,将检察业务数据作为发现问题的切入点,强化数据管理,实行“每月一研判”,定期查找动态数据背后反映的检察监督办案中的进展与问题,辅助检察决策管理,实现大数据的深层赋能。三是强化规定落实。严格落实司法办案相关工作规定,提升制度执行的刚性和约束力。在办案中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案件审查中按照前期制定的逮捕、起诉和羁押的必要性审查标准严格规范办案,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三)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办案主体责任。

一是健全办案考评体系。结合最高检制定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对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进行再完善,实现指标数据统计到人,目标落实到人,突出各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在检察官业绩考评中的权重,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案件质量与办案人员季度、年度考结果直接挂钩,发挥检务督查部门执法督察、追责惩戒等内部监督职能,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履职保障机制。强化与区委政法委、区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落实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为办案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提供制度保障。

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将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监督为契机,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客观公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升案件质量,以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回应人民的法治期待,为谱写武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