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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刘晓明等10人辞去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10-28 09:24    打印     阅读次数:

(2022年9月28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有关规定,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晓明、阮昌林、杨杰、吴敏兰、余继芳、金琳、柯越、陶宇、梅皓、程康平等10人辞去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