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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北省 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09:12    打印     阅读次数:

——2022年9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  欧新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是本届人大首个执法检查项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3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书记余松同志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做实此专项工作,推进武昌稳经济大盘,稳就业,安民生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大员上阵、全员参与,成立由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重点调研内容、调查问卷在常委会工作群里及时发布,常委会委员全程了解、全程参与。在执法检查中,不断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始终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做好“五个结合”,力求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一是认真研学和宣传发动相结合。以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法律法规学习为核心,对就业促进领域相关政策及知识进行拓展研学。同时,将学习作为宣传普及法律,推动政府对标自查的过程。二是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区就业领导小组36个成员单位全部对照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全面进行自查并提交报告;执法检查组紧扣刚性法条,梳理20项重点检查内容及具体清单,对照清单开展调研、检查13次,力求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三是前期调研和补充调研相结合。从3月开始广泛走访相关职能部门、人力资源企业、就业服务组织等进行“预调研”,了解情况、听取建议,为执法检查正式开展奠定基础;7月18日正式部署启动以来,针对突出问题进行“再调研”,推动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细化。四是广泛性和专业性相结合。13个人大街道工委结合“代表统一活动日”,进行调查问卷、实地调研和走访选民,把全覆盖听“民声”贯穿检查始终;组建三个专研小组,分别围绕促进就业工作主体责任的履行、法律法规刚性条款的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服务就业新趋势的创新举措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五是针对性和随机性相结合。对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进行重点分析,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就业群体代表座谈交流。充分利用区人大网站和市人大、“大成武昌”微信公众号平台,面向居民群众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就业促进问卷调查,取得样本近1700份。

二、武昌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区贯彻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基本实现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定目的。问卷结果显示,武昌整体就业环境满意率达81%。

一是就业优先更加突出。坚持把就业优先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将就业促进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成立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每年安排1.5亿元就业专项预算资金支持全区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和相关工作开展,就业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排名第一。问卷结果显示,78.7%的受访者认为区政府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重视及很重视。

二是就业创业扶持有力。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做好困难人群、灵活就业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创业孵化基地,并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近三年,全区公益性岗位共吸纳就业困难人员2200余名,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07亿元;扶持创业1.3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4.31万人,发放就业创业补贴资金4.6亿元。

三是职业培训量效俱增。注重对接市场需求,抓好重点就业群体普惠制培训。积极整合资源,发挥企业、民办培训机构、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作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着力推动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三年来,共组织1200余名失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学习,为656家企业发放以工代训补贴共计1亿余元,惠及5.57万人。

四是就业环境持续优化。培育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特定业务事项排查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活动,加强执法监督,对各类哄抬服务价格、就业歧视、发布虚假信息、黑职介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问卷结果显示,77.7%的受访者认为日常求职、工作中未遇到就业歧视现象。

五是风险应对更加有力。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盯紧形势变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加大助企稳岗力度,在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市场主体持续支持。为辖区1.9万户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共计2.49亿元;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合计33.53亿元;2021年为全区56家企业提供贷款9500余万元,在帮助企业稳定经营,稳住用工岗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我们认为武昌区在贯彻落实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主体责任落实有待深化。虽然建立了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但考核评估机制还不健全,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将高校(中专)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控制失业率作为相关部门的绩效管理指标。全国和省、市均制定了“十四五”就业促进专项规划,武昌区仅将“努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在“十四五”规划中作为单独章节进行部署,反映出对就业促进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就业政策及公共就业服务有待强化。群众对就业政策的知晓度还不高,就业政策覆盖面还不广、普惠性还不强。问卷结果显示,54.7%的受访者未享受过就业政策,61%的受访者认为政策享受的对象和范围较小是当前就业促进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一方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队伍建设不稳定、能力不足,不能充分满足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日益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另一方面,现有的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机构规模经营范围传统单一,主要集中在人才招聘、派遣、行政事务代理等低端业务,没有形成多元化、多层次、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态。

(三)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积极性不高,参与政府补贴基础性培训多,自主开展培训较少。职业培训学校课程更新慢,专业设置、教学体系、培养模式等与市场需求对接不紧密、针对性不强,难以满足就业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技能水平提升的需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率不高,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占比较低。职业培训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同度还不高,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还未形成。

(四)新就业形态规范和保障有待夯实。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日益壮大,带来了稳定性不足、灵活用工政策滞后等新问题,对就业创业服务、劳动关系权益保障等提出了新要求,亟需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企业及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就业服务、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规定。目前对如何规范管理新就业形态的应对能力还不足,就业活力和潜力还没有完全释放。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经济发展仍然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之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反复,市场主体尚未完全恢复,就业领域新老矛盾叠加,稳就业保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对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就业促进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以实施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为抓手,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适应新发展格局,统筹协作,切实履行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最大的政治,促进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是政府要起到主导作用,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定期研究就业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夯实稳扩就业的基础,统筹疫情防控和扩就业、保就业、稳就业工作。二是要对照法律法规规定,构建监管体制完善、责任机制明确、密切协调配合的就业促进综合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坚持将就业促进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部署、综合施策、系统化推进。三是要用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社区履行属地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久久为功的强大合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

(二)培育新人力资源园区,打造品牌,切实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效能。人力资源服务业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就业服务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能够为稳就业促就业提供有力支撑。一是要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充分利用武昌区位优势,深入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高端的人力资源市场,并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职业中介行为,促进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打造武昌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动成为全区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以“互联网+就业”为突破口,加快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精准推送服务的全区一体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就业服务举措,将就业政策的宣传及贯彻落实作为深化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及时兑现落实社保降费、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用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撬动部分岗位需求,进一步开辟、创造一些更具弹性、更灵活的就业岗位作为短期“蓄水池”,积极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冲击。

(三)把握新就业需求,与时俱进,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效。问卷结果显示,74%的受访者认为职业技能培训是最重要的就业需求;从实践来看,职业技能培训能够有效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从而促进扩大就业。一是要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优化职业教育类型结构,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统筹做好重点就业群体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不断激发技能劳动者参与培训的内生动力。二是要探索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深入开展用工情况调查摸底,组织“订单式”、“定岗式”培训,根据武昌持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建设碳金融集聚区、打造科创强区、实施创新协同发展等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动态调整培训专业设置,提升培训层次。三是要面向用人单位、社会大众大力宣传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有利于专业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促进新业态发展,放管并重,切实优化劳动权益保障服务。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统筹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一是要不断适应平台用工及新业态劳动者就业新的方式与需求,研究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提高新业态劳动者就业稳定性,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要夯实新业态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拓展新业态的发展空间,推动新业态规模不断扩大,为各类人群灵活就业创造更多机会。三是要积极推进新业态服务阵地建设,广泛整合社会力量、利用公益资源,深化全区零工驿站、江城蜂巢、心灵加油站等建设,开展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行动,为广大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暖心、优质服务。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鉴于“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我们已向市人大提出建议:顺应新形势,尽快修订完善就业促进相关法规,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职业发展、劳动权益保障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