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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关于202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09:19    打印     阅读次数:

——2022年9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政委  张  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根据区人大法制委关于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办案质量认真组织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度执法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2021年,区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特别是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面对政治责任之重、安保维稳之险、防疫要求之高、电诈治理之难、队伍管理之严,立足公安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以建党一百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扎实推进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缉枪治毒”、“找堵防”专项行动,净化了全警队伍,严打了突出犯罪,守住了平安底线,服务了经济发展。分局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实战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执法服务保障,完善执法办案机制,严格执法监督管理,为推动武昌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办案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强化破案打击,维护社会稳定。2021年,在疫情影响仍然存在的压力下,我局仍全力开展破案打击工作,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全年共立刑事案件6231起,刑事拘留1254人,同比上升47.9%,取保候审1052人,同比上升59.2%,监视居住245人,同比上升78.8%,移送审查起诉1790人,同比上升81.7%;共受理行政案件9459起,作出行政处罚7392次人次(不含交通大队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同比上升72%,强制隔离戒毒647人次,同比上升94.9%,社区戒毒462人次,同比上升47.6%。

二是聚焦执法规范,狠抓执法管理。持续加强案审队建设,落实阅卷报告制度,突出重点,强化刑事案件质量管控。全面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借鉴检察机关模式,设立案管岗位,专司案卷收发催办;深化审核审批改革,出台《武昌分局刑事案件审核审批指引》,规范案件审核审批流程,为基层民警减负;推进法制员驻所制度,法制员每周下所开展工作,对派出所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2021年,法制员共到分局21个派出所和交通大队驻所开展工作521次,审核案件1082件,研究疑难案件525件,开展培训297次,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的源头管控。

三是深化执法监督,堵塞执法漏洞。强化执法监督考评,坚持“日预警、周通报、月考评”,执法问题“日清月结”,制作“武昌分局执法监管周报”51期,召开执法质量讲评会11次,并且明确约谈整改机制;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整改,按照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清理自查工作。通过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智能化数据排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办案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严肃落实责任,期间,共2名民警因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问题被诫勉谈话。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2020年办理的个别案件调查取证不够及时主动、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装订不规范等几个方面问题,采取了如下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

一是研究出台各类执法指引。聚焦执法难点痛点问题、新型网络犯罪领域,制作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常见警情案件处置工具书、难点问题执法指引,对常见刑事案件证据规格进行专项培训,引导办案单位依法、全面取证。

二是分类制作《规范案卷》模板。围绕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重点问题,分类制定行政、刑事《规范案卷》模板,要求法制部门按照《规范案卷》严格审核审批,督促各执法办案单位规范各类案卷制作。

三是开展案卷评选。通过评比案卷,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以比代教,以比促学,发挥优秀执法案卷的典型示范作用、较差案卷的警示教育作用,每月评选案件办理“红黑榜”,积极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202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

此次办案质量自查,分局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和重点案件评查,全面自查了2021年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分局对办案质量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分局成立以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办案质量自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办案质量自查工作。

二是组织重点案件评查。坚持案件程序、实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全面清理疑似问题警情、问题案件线索,并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刑事案件以及经复议诉讼的行政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用好智能化数据排查。通过市局执法监管平台、警综平台、刑事案件一体化平台、案卷管理平台、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等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为问题查摆提供了数据来源,有效促进了顽疾整改。

四是接受法律监督检查。对检察院在侦查监督过程中发现并反馈的问题,责令办案单位整改完毕,存在执法过错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落实责任追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受立案环节的问题仍然存在。公安工作主要是执法工作,受立案是执法工作的“第一粒扣子”,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受立案环节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受立案不及时、对立案标准把握不够精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解决。

(二)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本次自查,未发现办案实体方面问题,但程序问题数量较多、范围较广。主要表现为传唤适用不规范、证据固定程序不规范、未成年人讯询问不规范等方面。

(三)办案场所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有待加强,后勤保障、运行模式和设备维护仍存在不便,致使部分办案单位不愿意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案;同时,少数派出所办案区硬件设施有欠缺,正在翻修整改。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主动学习意识不强。部分民警缺乏主动学习意识,对新法律、新法规缺乏学习,对新时代公安执法办案工作不适应;二是对执法规范化的认识不深刻。有的民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依然用老方法、老经验办案,因循守旧,未认识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三是问题整改还有待加强。本次检查发现的程序问题、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反复出现,需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奖惩机制,提高整改力度,避免问题再犯。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武昌公安法治化水平,为“平安武昌”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执法监管闭环,源头防控

建立“警情日清零、案件月清结、积案季清查”机制,加强对警情、案件的全流程监管。定期开展警情清理,重点对处警为其他的警情的清理排查,组织电话回访;发挥派驻法制员作用,每月组织对办理的案件清理小结;法制及其他职能大队每季度组织开展当季积案清查,全面清理案件、评查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以周通报的形式下发,由法制大队督导办案单位整改,发现重大执法过错的,严肃问责。

(二)做好执法支撑保障,服务基层

一是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落实。按照公安部、省厅、市局要求,成立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分局党委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组织推进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执法制度建章立制。围绕新型犯罪和新技术新业态法律问题,加强法律研究,及时制定完善执法制度,为基层一线执法提供有效法律适用指导。三是深化驻所法制员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员驻所工作,优化法制员驻所模式,实行执法监督“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闭环管理。

(三)严格执法质量考评,区分优劣

深化执法监督“日巡查、周通报、月讲评”制度与执法办案“红黑榜”通报制度,优化执法质量考评方案,真正发挥执法质量考评作用。加强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刚性,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充分发挥考评正向激励作用;探索使用市局新上线运行的执法质效智能管理(积分)系统,对执法办案民警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及办案效率进行全量考核,积极营造“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开展执法专项练兵,固本提能

分局政工部门和法制部门共同负责全局执法培训工作,组织召开执法讲评培训会,通报考评情况和执法突出问题典型案例,以讲代训、以评促学,在广泛征求办案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继续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开展培训,推动全局整体执法能力水平提升。通过执法技能竞赛、鼓励民警参加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方式,在全局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学法氛围。

(五)做强执法办案中心,提档升级

一是成立专班。明确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法制大队一名副大队长牵头负责,配备专职民警具体工作,成立专班;二是提档升级,协调相关部门,逐步实现集中看押、邮政代办、银行网点代收代管保证等办案辅助功能,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能,为一线办案民警减负。三是健全完善基层所队办案场所与办案中心工作衔接机制,在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确保执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