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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09:40    打印     阅读次数:

——2022年10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洪  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的要求和《武昌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办及各专(工)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2020年以来,收到“一府一委两院”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区人民政府3件,区人民法院3件,区人民检察院3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9件;未收到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区人大办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和初步研究,对符合报备范围、格式标准和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程序和职责分工分送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正在进行审查。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履职自觉。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履行工作职责。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两次向区委进行专题汇报,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争取区委支持,不断提升基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整体质效。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学习培训。着力配齐配强人员,于今年7月成立区人大办备案审查科,设科长1名,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力量。注重抓好政策理论学习,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程的日常学习,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戴丰善同志,面向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及“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人员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各环节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具体流程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研究制定出台了《武昌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标准,审查职责、审查程序、问题处理、报告工作等相关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根据报送情况,研究施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和法制委“同步审”工作机制,保障审查工作精准有效。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促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共享、衔接畅通。今年以来,召开2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备案审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审查、文件报备等工作。

四是注重全程监督,落实跟踪管理。探索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提前掌握“一府一委两院”文件制定计划,为规范性文件起草提供意见建议,夯实事后备案、审查的工作基础。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回头看”工作,对“一府一委两院”2020年以来制定的2154件文件进行清查,分析研判是否存在漏报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发函提醒补报。常态化关注“一府一委两院”门户网站公布规范性文件动态,并督促区人民政府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调研重点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确保应报尽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区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少数单位对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迟报、漏报的现象,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发动不够,统筹推进有待加强。

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反馈整改机制、考核通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一府一委两院”发文情况掌握得不够及时,对“有件不备”的现象如何及时发现并督促“补充报备”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

三是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属于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全区来看,现有专业力量仍显不足,在对规范性文件的甄别、审查、研究论证和提出审查意见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单位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审查和报备流程不够熟悉,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还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完善制度、提升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备案审查各项工作。

一是着力深化思想认识,保证行动到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增强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意识、法治思维能力,把备案审查工作摆上更重要的议事日程。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按时、规范报备文件,及时研究处理人大审查时提出的意见,自觉纠正存在问题的文件。

二是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汇聚工作合力。对标全国、省市人大的部署要求,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备案、审查、处理与监督等工作流程。畅通区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协调文件制定机关同步建立文件备案、审查意见建议研究处理等制度,把工作要求制度化、程序化。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增进常态化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区人大各专(工)委专业优势,形成审查合力,提出高质量的审查意见。

三是着力提升专业水平,强化履职能力。持续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强化对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和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的学习,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界定,掌握审查标准,持续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积极吸纳专业度高、从业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通过专家咨询、委托审查、邀请参与论证等等方式,发挥好智囊作用。及时就工作中的各项专业问题,与市人大和各兄弟城区人大沟通交流,提升工作质效。

四是着力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实效。统筹推进对规范性文件的进一步管理,落实文件目录清单报送制度,结合专项清理活动,及时发现、纠正、解决规范性文件相关问题。通过查阅公示公开网站、审查意见办理“回头看”等方式,跟踪问题文件纠错整改,切实形成监督闭环。加强考核管理,坚持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绩效考核,强化考核运用,以督查考核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