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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关于打击治理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0:22    打印     阅读次数:

——2022年6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3次会议上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

 

近年来,武昌公安分局紧紧围绕“首善之区”建设目标,紧盯防控金融风险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水平,为助推“金融之城”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一、工作成效

(一)强化“拳头”意识,“打击”效能不断深化。一是小案快办。进一步优化完善“两级侦办”机制,聚焦体量较小、案情清晰、犯罪嫌疑人明确的涉金融类案件,快侦快办。在去年开展的非法集资陈案化解专项行动中,分局严格落实小案快办机制,顺利完成了34起陈案的化解任务,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56人,化解绝对数居全市第一。二是要案专办。对涉及金额过亿、涉案人数过千、信访诉求强烈的大案,以分局侦办为主,相关派出所协助配合,严格落实大案专办的“五个一”措施(明确一名包案领导、成立一个侦办专班、配备一名维稳人员,制定一套推进方案、建立一本专案台帐),全面推进案件侦办。2019年“光彩玖玖”爆雷,波及全国10余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61.1亿元,涉及投资人数10万余人,系当时全市乃至全省最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截止目前,抓获的4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由省、市法院终审分别判处3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4家涉案公司被判处单位犯罪;累计查封查扣资金资产高达11亿元,追赃挽损率超过50%。三是难案联办。对于复杂疑难的金融经济案件,建立“战线联动、部门研判、专家会商”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市局经侦协调指导,形成战线联动,整合优势资源。同时,主动商请检、法部门提前介入,形成横向研判,提高诉讼效率;邀请法学专家评议,形成专家会商,解决复杂法律关系中难点疑点。在难案联办机制运行下,成功侦办了“京金联”“中农财富”非吸案、“消费金融”被贷款诈骗案等金融领域疑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强化“护航”意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提升追赃挽损能力。在金融类案件查处中,一方面牢牢抓住立案之初的“黄金期”控人控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追赃不断档、战果不流失”。目前,分局所办案件追赃挽损率达50%,远超省、市平均水平。尤其在今年疫情封控期间,全局经侦战线多措并举,追赃挽损逾2亿余元,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二是以护航企业发展为“归宿点”,全面提升“帮扶”和“打击”界线甄别能力。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对涉企案件妥善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如在“善银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过程中,一方面,考虑涉案企业化解经营风险的诉求,从企业合规的角度出发,慎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引导涉案企业履行承担债务义务;另一方面,紧盯案件侦办需要,积极与区人大、区政府、区金融局沟通协调,依法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刑拘逮捕,从而实现三效统一。三是以提升全民防范意识为“着力点”,全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打击防范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始终,以“5.15经侦宣传日”“我为群众办实事”“万名警察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及防范技能,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情报”意识,“参谋”职能不断凸显。一是坚持风险排查。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持续开展“清源”行动,对全区金融及类金融机构开展风险排查,结合“四级”处置标准,约谈、责令整改、驱离风险企业89家,吊销营业执照企业62家,立案查处22起。通过基础清查,近年来金融领域案件发案压降率达88%,为全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提供支撑。二是深化行刑衔接。主动对接区金融办、税务局、银保监等部门,建立信息传递、线索协查、案件移送等方面工作机制,核查处理涉及非法集资、虚开增值税发票、保险诈骗、假币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线索60余条,为经济犯罪案件动态研判提供依据。三是保障大局平稳。以构建“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机制为契机,推动群体维稳工作由“公安小闭环”向“党政大闭环”延伸,有效稳控涉众重点活跃群体30余个、重点人70余名,群体赴省、市、区上访频次呈逐年下降趋势,有力保障建党100周年大庆等敏感节点期间社会大局平稳安定。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武昌公安分局在打击治理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活、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犯罪手段,金融领域经济犯罪侦查工作面临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和不足:

(一)对金融领域潜在风险的监测预警效能仍需加强。公安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虽然建立了一些机制,但真正落实的不多,公安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仍十分突出,还没有针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格局”。在源头监管、处置各个环节中,各部门、各行业单位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使得整体预警防范效能较低。

(二) 对网络金融领域犯罪的侦查打击能力相对滞后。由于近年来涉众型经济案件侦办工作量大、维稳压力大,民警长期高负荷运转,基本无暇对金融创新、网络借贷、金融互助、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预付款等金融领域新型犯罪主动出击、深挖扩线,导致无法全面充分地发挥经侦工作职能,与新形势下对经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不相适应。

(三)对一般案件的追赃挽损水平有待提高。金融经济案件中的受害人或受损投资人的主要矛盾集中在“追缴资金资产,尽快挽回损失”上。当前,一方面受追赃基础薄弱、追赃手段单一等因素影响,分局部分金融经济类小案追赃挽损效果不佳,个别案件甚至无赃可追;另一方面,虽然大部分案件法院已判决,但案后资产处置工作未及时组织启动,导致涉众金融群体矛盾越来越突出,极易引发涉稳风险。

三、下步工作方向

金融领域犯罪有别与其他犯罪,必须对症下药,将防范和打击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以打促防、以防促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才能更好地服务全区社会经济发展。

(一)理顺工作机制,构建防范体系。积极与市场监管、金融、税务、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对接,建立健全联合整治、风险预警、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舆情引导等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证券期货、金融诈骗、涉税涉票据、非法传销等风险型经济犯罪,严防经济犯罪问题演变为经济金融风险。

(二)提高打击能力,锻造精尖队伍。结合金融领域经济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培养锻造专业骨干队伍,科学优化信息化打击模式,探索建立“专业队+集中办案”警务机制,广拓案源,主动出击,切实提升对以网络犯罪为重点的金融领域新型犯罪精准化打击能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同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协调沟通,提前在侦查阶段与法检部门针对法律适用和取证方向达成共识,提升打击效能。

(三)聚焦矛盾化解,保障大局平稳。建议区委区政府及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案后资产处置问题的深入研究,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市一级层面的资产处置专班,加快推动已决案件的资产处置、确权兑付进程,争取最大化维护群众权益。并以此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部署涉稳群体稳控、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