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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31 16:56    打印     阅读次数:

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国资局局长吴芬所作的《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和《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2021年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逐步完善制度机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两个报告在报告范围、报告内容上基本符合《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要求。《综合报告》全面报告了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三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和管理成效,并明确了下一步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专项报告》反映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本规模、国有资产监管、履行社会责任、企业高管薪酬等情况,梳理了主要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总的来说,两个报告内容比较详实、数据比较清晰,反映的情况较为客观,查找的问题比较准确,工作措施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区属国有企业规模较小,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偏弱,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尚未建立有效的共享调剂机制,资产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产权和价值不够明晰,管理职责有待进一步强化。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聚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武昌实际,学习先进经验,做好改革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支持区属企业推进国内资本市场信用评级工作,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探索激励约束机制,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坚持社会责任与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与企业运营相融合,促进国有企业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从管企业管资本转变,实现国资监管与企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促,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健全体制机制,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压实部门单位责任,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逐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口径,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应报尽报、真实有效。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推动不同主管部门之间、所属单位之间的资产调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强化基础管理,科学和准确编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要高度重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调查,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全面反映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沟通,准确统计与核算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价值量。

四、全面压实责任,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对接“十四五”发展规划,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依规管好国有资产,切实解决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管理不严等问题,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流失。完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报告质量、规范报告内容,确保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增强报告的可读性、可审性。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和初步审议,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强化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认真落实整改和问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