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远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1-10月,武昌紫阳国测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37天,优良率79.5%,与2019年同期相比提高11.1个百分点,比2020年同期下降5.2个百分点。
(二)地表水质。全区河湖港渠水质总体稳定,部分水体水质有所改善。内沙湖水质为Ⅱ类,紫阳湖、四美塘、晒湖水质为Ⅲ类,外沙湖、水果湖水质为IV类,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长江武昌段控制断面水质为Ⅲ类,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除部分时段、个别指标为轻度黑臭外,巡司河等5个水体相关指标均好于黑臭标准限值。
(三)土壤环境。严格加强工业企业搬迁后地块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日常监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支持下,全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推动环境保护目标落地。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步谋划、同步部署;二是把空气质量改善、河湖港渠治理、河湖长制、单位GDP能耗、环保督察整改等列入街道和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定期调度、年度考核;三是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四是结合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增设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等2个专委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五是制定出台系列文件,明确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引领区的定位和绿色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提出聚焦厚植生态底色、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重大举措。
(二)积极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认真做好近年来中央和省级5轮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认领的4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二是2018年10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认领的21个问题已整改销号19项,剩余2项(个性问题1项,全市共性问题1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三是2018年7月省级环保督察,认领的26个问题已整改销号18项,剩余8项(均为全市共性问题)正在持续推进;四是2020年9月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5月反馈意见),认领的16个问题(个性问题1项,全市共性问题15项)正抓紧推进;五是今年8月31日至9月30日,第二轮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北期间,我区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配合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区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度整改,各街道和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交办信访件办理等任务。全区累计接收信访件60余件(重复类似31件、不属实5件),目前全部上报办结或阶段性办结。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多措并举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一是高频次调度,区政府制定年度方案,配套出台任务清单,多次专题研究、调度大气污染管控和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二是精细化管控,在全市率先完成辖区13个街道(不含石洞街)空气质量监测站选址、建设、信息联网和数据报送工作,按时完成街道大气污染防治“一点一策”编制;三是精准性防治,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对环境问题“拉条挂账”式管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对29家大型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实施在线监控;组织对4吨以上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完成市级下达的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四是聚焦式治理,开展柴油车路检41次、1803台,用车大户抽检23家、52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99家、368台,督促报废高排放机动车213台,推动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等单位淘汰老旧柴油车16台,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五是常态化巡控。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建设和拆迁工地及重点区域(路段)扬尘管控情况开展巡查,组织生态环境和建设、城管、交管等部门开展夜间联合执法,对东湖路蔡家咀等工地扬尘实施在线监控,督促渣土车辆落实“五不上路”“四冲四限”要求,严查严管工地扬尘、渣土抛洒等污染问题。
(四)全力打赢“碧水保卫战”。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全面推进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促节水。前三季度,我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市考核排名连续第一。一是切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深入开展长江武昌段入河排口溯源整治,制定实施“一口一策”方案;加强沿江泵站排口管理,落实“晴天不排水、雨天不排污”要求;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督促码头完成“两桶一牌”等环保设施;二是大力推进污水处理体系提质增效。以完善市政管网为重点,加大雨污分流和混错接改造,累计发现混错接点位849处,完成改造735处;发现管网功能性缺陷2048处,完成修复1949处;三是坚决打好黑臭水体提质攻坚战。实施控源截污、污水处理、清淤补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每月3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目前全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社会公众调查满意度保持90%以上;四是严格重点水体日常管护。外沙湖、楚河、水果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4月底全面竣工,进入为期5年的维护运营期;全面推行流域河湖长制,设置区级流域河湖长和区级—街道级—社区级河湖长,河湖长总数较原有体系增加180%;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重点水体开展常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施策整改。
(五)科学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动武船公司杨园地块、凃家沟地块、紫阳厂区1期地块完成土壤初查,督促武船公司对2、3、4期地块遗留危险废物清理转移处置,指导武昌焦化厂地块完成土壤详查和风险评估;二是切实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三是全力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开展环卫“桶、车、站、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504个;深化“厕所革命”,完成40座公厕污水排放环保改造;推进垃圾分类,5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日均收集处理生活垃圾1350吨,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小学“开学第一课”。
(六)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助力“中碳登”落户武昌。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启动仪式湖北分会场暨首届30·60国际峰会、首届碳市场论坛、首届气候投融资论坛等活动,于7月16日在武昌圆满举行;二是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基础工作。编制完成辖区2017-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启动开展碳达峰评估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三是积极探索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组织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单位创建,推动丁字桥幼儿园、回民小学、水岸星城社区等3个单位启动低碳示范创建工作;四是大力提升绿化和碳汇水平。完成游园绿地建设1.6公顷、改建5.5公顷,建设绿道5公里、林荫路10公里,建设“花田花海”10公顷,道路和社区绿化养护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七)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一是组织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对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等150余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消除一批环境安全隐患;二是8月份疫情期间,组织对全区10家重点医院、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开展执法管理,对隔离场所(高峰期近60家)涉疫垃圾全面巡查、全程管控,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59份,转运涉疫垃圾8300余桶(约200吨),做到“日产日清”“应处尽处”。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依然严峻。前三季度,武昌紫阳国测点空气质量优良率低于全市9个国测点改善幅度的平均水平,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平均浓度个别时段居高不下,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上升。秋冬季节已经来临,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经研判,客观因素为部分时段输入性污染对紫阳国测点造成影响,特殊天气致O3浓度攀升、站点周边交通路网密集致NO2浓度较高、工地扬尘致PM2.5和PM10浓度偏高;主观因素为有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化、精准度有待加强。
(二)水环境治理保护成效还不稳固。污水收集、输送、处理能力尚存不足,存在系统性、区域性矛盾;部分区域污水管网改造推进难度大,雨污分流和混错接改造还未全部完成;部分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有待加快,巡司河污水处理厂仍处于建设阶段;合流区有效控制初雨污染和溢流污染效果还不理想,暴雨期保城市安全与保河湖水质的矛盾有待妥善解决。今年以来,外沙湖、水果湖等湖泊水质在劣V类到Ⅲ类之间徘徊,不能持续稳定达标;巡司河、沙湖港等河流水质仍有提升空间,部分时段、个别指标仍有轻度黑臭现象。
(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小散多发。今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区累计接收交办信访件60余件(餐饮油烟类13件、交通噪声类11件、垃圾污染类8件、施工噪声扬尘类7件、生态/规划类6件、水污染类5件、其他类15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类型);1-9月,区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各类投诉930件(噪声污染766件、大气污染116件、水污染9件、其他投诉39件),多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据统计,噪声、油烟等污染成为近年来投诉最多的环境问题,环保类投诉约占全区投诉总量的1/10(其中施工噪声扰民约占环保类投诉量1/2)。尽管街道和部门整改了一批环境问题,但是要从根本上有效解决噪声、油烟等扰民问题,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
四、下步工作措施
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区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风险管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责任导向,聚集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研究制定武昌区党政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深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治理格局;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持续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引导市民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
(二)强化问题导向,抓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压实街道和部门主体责任,跟进抓好历次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减存量、控增量,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采取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妥善解决施工噪声和扬尘、高架桥交通噪声、餐饮油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强化目标导向,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治气方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城管、交管等部门与街道的联动协调,全面防治工地扬尘、道路积尘、汽车尾气等大气污染;开展紫阳国测点“一点一策”跟踪驻点研究,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性与精准性。治水方面,推动市区和部门联合发力,完成长江入河排口溯源整治;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管网缺陷修复,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加大重点水体环境监测监管力度,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治土方面,加快推进受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妥善解决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四)强化效果导向,全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抓紧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制定三年行动方案,争取尽快通过评审并颁布实施;统筹推进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不断强劲、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提升,力争在中心城区率先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区,实现“天蓝、地绿、水碧、土净、城美”目标。
长期以来,区人大高度重视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下步,我们将在区人大监督支持下,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昌提供更加优良生态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