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夏敬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的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
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武昌区2021年财政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需对预算进行调整:一是疫后经济稳定恢复向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二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专项结余资金增加;三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四是因市财政结算方式调整等因素导致政府性基金中土地出让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通过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总计1,717,42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3,810万元,转移性收入266,576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0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15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884万元。支出总计1,717,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2,162万元,各项上解支出729,26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资金来源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预算1,717,428万元调整为2,017,665万元,净增加300,237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303,810万元调整为1,418,000万元,增加114,190万元,恢复到2019年水平。
2.转移性收入由266,576万元调整为334,644万元,净增加68,068万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69,4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1,341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年初预算未作安排,调增96,076万元,包括:新增债券转贷收入30,076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增加66,000万元。
4.上年专项结余年初预算未作安排,调增21,903万元。
(三)资金运用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预算1,717,428万元调整为2,017,665万元,净增加300,237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922,162万元调整为1,128,330万元,增加206,168万元。包括:
(1)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指定用途的补助资金按要求如数列支55,314万元。
(2)新增债券转贷收入按申报用途用于道路建设项目30,076万元。
(3)疫情防控支出27,410万元。
(4)对口五峰县帮扶资金3,300万元。
(5)城建项目经费40,000万元。
(6)文化创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
(7)区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878万元。
(8)区房地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
(9)湖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经费5,695万元。
(10)上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经费4,506万元。
(11)大学生公寓及公租房经费10,914万元。
(12)债券发行费及利息支出2,474万元。
(13)上年专项结余按规定用途列支12,601万元。
2.各项上解支出由年初预算729,266万元调整为749,913万元,净增加20,647万元,包括:专项上解减少2,109万元,上解省财力增加6,705万元,上解市财力增加16,051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预算未作安排,调增73,422万元。
(四)调整后情况
调整后,全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017,665万元,支出总计2,017,66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余额95,57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调整前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通过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总计1,495,242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254,354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238,888万元。支出总计1,414,22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92,87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349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0万元;调出资金100,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1,017万元。
(二)资金来源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预算1,495,242万元调整为1,525,043万元,净增加29,801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未作安排,调增72,200万元,为政府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取得的专项收入,包括:平台上缴应偿还的债务本金50,000万元,应付债券利息22,2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由1,256,354万元调整为1,200,215万元,净减少56,139万元。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1,254,354万元调整为859,377万元,净减少394,97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由1,254,354万元调整为842,900万元,减少411,454万元;市拨建设补助资金净调增16,477万元。
(2)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年初预算未作安排,调增119万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年初预算未作安排,调增13,719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年初预算未作安排,调增325,0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收入275,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50,000万元。
3.上年结余由238,888万元调整为252,628万元,增加13,740万元。
(三)资金运用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预算1,414,225万元调整为1,313,829万元,净减少100,396万元,全部为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净减少,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23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由1,192,876万元调整为787,961万元,净减少404,91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土地成本支出减少440,576万元,市拨建设补助资金安排的城市建设支出增加15,66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加20,000万元。
3.债务付息支出由19,349万元调整为48,361万元,增加29,012万元。
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43万元。
5.债券发行费用支出增加341万元。
6.其他支出由2,000万元调整为277,000万元,增加275,000万元,为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按申报用途安排用于武汉市第七医院迁建建设、武昌古城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等项目。
(四)调整后情况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25,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13,829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累计结余211,214万元。
以上数字均为预计数,在调整预算后,对新增加或减少的市下专款及补助款我们将按规定如数列支,对新增加或减少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我们将相应增加或调减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