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区司法局局长 龙 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我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及“八五”工作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在区委领导、区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下,全区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已于2020年顺利通过省市验收。2019年我区被湖北省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区教育局等7个单位获评省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为全区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关于“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主要工作情况
下面主要从全区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架构完善、普法重点突出、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合、法治文化建设亮点、工作不足五个方面回顾总结“七五”规划实施情况。
(一)全民普法大格局逐步形成。“七五”以来,着力构筑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先后成立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区守法普法工作协调小组,优化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架构。二是完善协调机制,建立普法工作联席会、专项工作协调会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协调 “七五”普法宣传的推进落实。三是健全责任机制,制定我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二)重点普法对象法治素养稳步提升。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长效学法用法机制为先导。制定并实施《武昌区关于开展“法治大讲堂”系列讲座的活动方案》,多次邀请周叶中、祝捷等知名法学教授为两级中心组授课。 举办的“武昌区依法行政、依法征收骨干培训班”、“百名书记带头讲宪法学宪法活动”;全区青年干部“尊崇宪法?青春先行”主题演讲比赛等普法宣教活动效果良好。全区完成五年公务员无纸化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工作。二是以抓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源头工程为特色。制定并实施《关于推进校园法务室建设实施方案》,全区中小学校园法务室全覆盖。开展“普法校园行”法治巡回宣讲,深受学生及老师好评。三是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为要务。通过“送法进企业”“同心律师服务团”“法律服务进园区”“依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引导企业将学法用法与企业管理、职工权益有效融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建制、依法经营,法治化管理水平日益提高。
(三)服务全区中心作用彰显。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实施“七五”精准普法。一是充分利用节假日、纪念日,开展节日专项普法活动。2019年承办的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受到省纪委书记王立山、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二是围绕人民关切,做好特殊领域专项普法工作。积极围绕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特定主题开展普法。以非法集资涉稳突出问题为重点,五年来开展处非讲座千余场,编辑印制处非宣传册近15万册。三是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四个100”创建活动的通知》,户部巷社区等10家创建点被命名为“省、市百佳法治建设示范单位”。
(四)法治文化建设上新台阶。拓展普法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七五”以来,新建首义路千家街法治文化示范带等6处法治文化阵地。其中四美塘宪法主题公园、白沙洲堤东社区法治文化园在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中均获得三星级法治示范点荣誉称号。二是加强法治作品创作及展播活动。拍摄制作《法治之路:信访的必然选择》、《在路上》、《我与宪法》等普法作品10余条。三是加强法治文艺创作及汇演活动。处非法治文艺轻骑兵、南湖老年大学宣传队等法治文艺团队在群众性普法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持续查找问题迎接新开局。“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单位还不够重视。少数单位对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普法宣传力度不大,一些分管领导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普法工作战线的同志对工作缺乏新鲜感,产生疲惫感。二是方式方法还不够鲜活。普法工作还存在行政化、模式化、程序化色彩,普法教育形式单一,仍限于“摆、讲、赛、考”等传统形式,群众喜闻乐见载体较少,宣传效果不佳。三是普法宣传还不够精准。普法宣传千人一面、千篇一律,针对性不强,对群众的需要需求掌握不准,实效性不强,经常性宣传工作不到位,持久性不强。四是阵地建设还不够完善。目前,我们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上还存在欠账,省市一级的示范阵地几乎没有。从客观上看,武昌地处中心城区、繁华闹市,土地资源稀少,老旧社区较多,主要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条件受限。从主观上看,还是思想不够解放,存在畏难情绪,发掘古城武昌的区位优势做得不够,没有将历史与文化有机融合、传统与现代完美契合,打造小而精、极具武昌特色的法治文化示范圈。
二、关于“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说明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精神,对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规划重要性。制定和实施《规划》是党领导全民普法的重要方式,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的重要举措,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效措施。同时,制定和实施《规划》是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区定位,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及早谋划,推进规划编制实用性。一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部门有关“十四五”规划、法治建设、普法规划等文件精神,在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下,认真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与区委宣传部有效联合,共同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线下调研,听取意见。我们制定《关于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调研方案》,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等重点普法成员单位及部分街道、企业参与《规划》编制座谈会。走访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辖区重点普法企业,征求企业意见。三是广泛征集,集思广益。收集建议并完善到《规划》中,在政府内网上征求全区各责任单位意见。在“大成武昌”上发布《关于征求武昌区“八五”普法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在开展普法活动过程中,面向居民群众征求建议。
(三)把握重点,全面保证规划前瞻性。做到五个明确。一是明确重点普法内容。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二是明确重点普法对象。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青少年、普通公民及基层组织负责人、社区“两委”干部、基层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三是明确法治文化建设重要举措。发挥武昌文旅、教育区城特长,创作一批文化精品,升级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武昌古城、百年名校、文化公园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四是明确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效果运用在基层依法治理,行业治理,专项治理中长效性、基础性作用转换。五是明确普法实效性。着力构建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环节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四)划分职责,保障规划实施落地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五是加强评估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
借此机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武昌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021-2025年)》进行审议,待做出决议后,付诸全区实施。同时,请求区人大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适时组织视察活动,以利于形成“大普法”的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规划》实施速度、加大实施力度。
百尺高台,起于垒土。在“八五”普法的新征程中,我们势必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决议》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昌贡献力量。
附件: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
附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送审稿)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区委领导、区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下,武昌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完成。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紧紧围绕全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区定位,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体系、精准的工作实施体系、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和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依法治理深入基层,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工作导向,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打造“金融之城”“设计之都”“文旅胜地”“商贸中心”“科创强区”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内容,推动“一岸T轴一谷”区域布局纵深拉开,将“八五”普法贯穿于我区在全省“一主引领”、全市“主城做优”的大战略布局中,贡献法治力量,体现武昌担当。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区域社会治理、融入文化建设、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
二、突出重点宣传内容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宣传。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一)深入持久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要坚持将其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并深入学习宣传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组织党员、干部和法治工作队伍开展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组织一批政治过硬、理论扎实、业务精通的专家学者、法治工作者及志愿者等,积极从事和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的宣传讲解工作。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中小学教育的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到全覆盖学习、原创性研究、融入式教学。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就 “三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择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开展宪法解释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持续开展“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等校园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深入持久学习宣传民法典。引导全体公民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民法典,通过个人自学、专题讲座、旁听庭审等方式,深化学习效果。充分发挥社区律师、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楼栋长作用,推动各街道、社区学习宣传民法典。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讲好中小学法治课,通过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发挥新媒体普法平台优势,进行《民法典》知识推送。组建“武昌区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师团”,为全区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学习提供师资资源。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持久学习宣传武昌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新时代推动武昌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示范引领作用等发展战略,加大武昌建设成为全国科技创新策源、全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国际化大都市品质、全国绿色发展、全国幸福美好生活示范区过程中有关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生态环境、长江大保护、碳中和、税收、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积极动员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开展《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普法宣传,推进人民群众共建美好生活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区域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加强相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围绕突发事件应对、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教育、婚俗改革、双拥、社区矫正法、保密、档案、禁毒、宗教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建立党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制度,将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把党史学习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人民群众在党史故事中学法。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分步骤、有重点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一)深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落实党委(党组)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年度述法和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等活动,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员干部个人法治档案,推进依法履职,强化法治建设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抓住青少年成长“关键时期”,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案例解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落实校园宪法文化培育工作,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加强民法典教育。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在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教育基地。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利用青少年暑假社区托管项目等活动,深入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化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四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
(三)深化社区法治教育。将各级党群服务阵地打造成为“家门口”的法治宣讲阵地,依托“法律六进”活动,送法进社区。加强对普通居民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等群体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其掌握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基层“两委”干部学法用法、任职教育和年度法律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系统提升“两委”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实施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四)深化企业经营者法治教育。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管理观念。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商会”。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在服务中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普法宣传。探索推进楼宇普法、创新空间普法。注重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法治教育。
(五)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培训,提高全区行政执法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法制人员教育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讲座。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使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在行政执法中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和以案释法活动,鼓励行政执法和法制人员撰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六)其他重点群体法治教育。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法治宣传,提升其法律素养,减少其重新犯罪率。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活动。通过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方面,提高规则意识,推动遵法守规。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公民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不找法等思想和行为。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推动创作法治文化精品。依托武昌辖区文艺创作和宣传资源,大力发展武昌法治文艺宣传队伍,创作一批精品法治宣传作品。丰富“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增强法治宣传主题鲜明性、内容丰富性、形式多样性。将伟大抗疫精神融入法治作品创作中并大力弘扬。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和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积极参与“文旅普法轻骑兵”“法护青芽”“普法网红”等武汉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完善升级“武昌普法云课堂”。
(三)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规划实施期间,结合本区实际,推动区、街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促进我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立足工作职能,建设本部门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各街普遍形成“一街一品”的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以法治课堂、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治长廊等为依托,坚持“小而精”原则,加大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和覆盖面。到“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现每个街道、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四)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工作要求。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充分发掘利用武昌区作为“五首之区”的本土法治资源,挖掘和传承法律文化精华。加强对中华法系的研究。加强对我国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加大中共五大会址、董必武纪念馆、施洋烈士陵园等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保护、宣传力度。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依法治理,补齐短板弱项,强化法治在定分止争中的权威地位,积极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一)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在依法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依法治理实践。配合“民呼我应”运行机制,发挥共建结对单位作用,激活“下沉党员”能量,探索社区教育学院普法功能,加强社区依法治理。提升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挥好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优化精细化法治宣传供给。按照国家、省、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开展创建和复核工作。结合我区婚俗改革试点,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
(二)深化依法治校。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完成道德与法治课教师专项轮训。探索开设“家长普法课堂”。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人身伤害、性骚扰、毒品、赌博、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非法传教等方面的法治教育,防范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深化依法治企。各普法成员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引导企业重视法治建设,推动落实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意识,依法化解劳务纠纷和劳动关系矛盾。
(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承担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坚持依法治网与以德润网相结合,推动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网上传播工程,全面落实网络领域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打造清朗网络环境。引导支持网络企业根据其自身行业特点和行业地位,依托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五)深化专项依法治理。配合职能部门,发挥教育引领和先导作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领域的重点问题,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中央、省、市、区组织的阶段性普法竞赛活动。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实现精准普法。
(一)着力构建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各普法成员单位认真梳理各部门主要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推动普法方式由“套餐式”向“点餐式”转变。各普法责任单位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向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及年度总结,以上内容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和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
(二)在立法建议、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环节中开展实时普法。在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发挥省市立法联系点,广开言路听民意,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题调研等形式,面向群众解读法律问题,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倡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外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释法明理。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培育普法工作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
(三)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调整充实武昌区普法宣讲人才库,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鼓励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鼓励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主动承担公益普法责任。
(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根据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普法质量。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探索普法视频进楼栋、进电梯。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好用好“武昌普法”融媒体平台,发挥“学习强国”“湖北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指针”“武汉微邻里”等平台优势,实现多级互动传播。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发挥 “报、网、端、微、屏”作用,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
七、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一)增强思想自觉。各普法成员单位必须要增强思想自觉,一以贯之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精细化、高效化开展,以高质量普法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抓好落实。克服惯性思维,摆脱“普法工作就是宣传法律条文、法律知识”等落后观念和被动心理,以培育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为根本导向,做实普法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提高规划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区域、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部门“八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计划及考核内容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落实经费保障,建立普法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三)深化改革创新。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第一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普及度、精细化、多样性,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成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四)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每年分批分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验收,着重开展中期、终期评估和总结验收,注重评估结果的运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推荐参评市、省和国家级先进。
(五)夯实基层基础。各普法责任单位加大对基层法治宣传机构及人员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法治传播规律与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提高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和对策性成效。
(六)加强指导监督。编制全区《普法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将机关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细分为内部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开展情况、依法决策和履职情况、法治文化建设等具体指标。所有指标精准设置考核分值,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接受各级人大对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