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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08:46    打印     阅读次数:

——2021年9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对2020年度办案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检查案件质量,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办案工作情况

2020年,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1.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422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97件。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成功起诉吕根妹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黑护工案)、肖逸飞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套路贷案),成功追诉该案主犯张希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份,追捕漏犯28人,追诉漏犯23人、漏罪45起。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一审刑事判决提出刑事抗诉4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31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8件,检察建议5件。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法不规范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件。

2.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全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3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深挖虚假诉讼线索4件,依法向市院提请抗诉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1件。探索民事申诉公开听证机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参加案件听证会,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中的职能作用。通过与行政机关、涉案单位积极沟通、释法说理,促使2起历经多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3.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8件,立案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诉前公告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办案规模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居前列。针对网络餐饮、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电梯运行、窨井盖破损等开展重点监督,主动提升吃、住、行安全公益诉讼质效。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对朱某损毁长江大桥部分本体桥面及护栏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坚决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办理了全省首例军地协作公益诉讼案,通过诉前磋商,推动省军区反映的一处多年违建难题迅速解决,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

(二)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要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抓好队伍建设不松手,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抓好改革落实不歇气,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抓好案件监管不懈怠,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抓好理念提升不动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深入贯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整体办案工作水平。

1.以能力提升为出发点,增强队伍履职水平。加强青年干警业务素能培养,出台《青年检察官检察业务素能全面培养工作方案(试行)》,要求45周岁以下青年检察官定期开展交叉办案活动,着力打造复合型检察专业人才。打通部门人员壁垒,通过组建跨部门临时性办案组织,有计划的安排优秀检察官领衔办理不同大要案,让干警在履行职责中得到淬炼,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案例研讨和检察研究工作,打造《昌检·开讲啦》青年业务论坛,激发青年干警的学习热情,目前已组织开展案例研讨7次,参与干警达200余人次,充分营造出人人向学的良好氛围。

2.以数据管理为切入点,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定期开展数据核对,及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每月中下旬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与各业务部门分别针对基础业务数据情况和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行逐项核对,及时纠正案件信息的错填、漏填,总结归纳数据采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推进数据质量的源头治理。依托数据分析研判,激活大数据的深层赋能。每月结合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对全院检察业务工作进行数据层面的横向对比和动态趋势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发现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层次的专题分析,通过查找数据背后反映的检察监督办案中的进展与问题,为院党组、检察长搭建起日常性的业务工作指挥平台。

3.以制度建设为支撑点,加强案件质量监管。主导与公安机关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规范审前工作衔接,通过延伸监督触角,提升案件质效。推行“一案一表”日常管理方式,建立办案人员自查、业务部门互查、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督察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实现对案件质量的全程跟踪和监督。坚持质量管理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制定实施《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化案件质量的管理流程,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和标准,今年1月至今,先后因案卷归档不及时、案卡填录不规范、文书制作瑕疵等问题,给予4名办案人批评教育处理,对6名办案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2020年度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按照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计划安排,我院全面自查了2020年办理的案件,并重点针对打击毒品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等三类案件组织开展内部检查,共检查案件128件,其中,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打击毒品犯罪案件104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网络电信诈骗案件12件。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强化组织保障,有力推进评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院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研究制定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办案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方案、步骤及具体工作安排。细化了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分工,由第六检察部作为本次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内检查的组织及相关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办案部门配合检查工作开展,及时提供卷宗材料,介绍案件办理情况。组建了由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案件管理部门检察官、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共同组成的评查专班,负责本次内部评查工作,在办案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纳入评查范围的128件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2.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规范评查工作实施流程。坚持自查和评查相结合。办案部门按照评查工作要求,对本部门2020年度办结的三类案件进行集中自查,边查边改,不断改进办案工作。评查专班结合各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对案件再次开展评查,确保评查工作全覆盖。坚持线上评查和线下评查相结合。线上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重点评查案件办理程序,线下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评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办案规范运行。坚持纠正错误和总结经验相结合。以助推司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端正评查工作理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总结,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改进和提高办案质量的具体措施,实现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的目的。

3.强化跟踪监督,及时督促问题瑕疵整改到位。实时做好问题反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向办案人员通报,并听取办案人员的意见,对提出异议的,及时审核处理。对类型集中、普遍的问题,评查专班集体研究后,统一向办案部门进行个案汇总反馈。及时进行问题分析,坚持个案监督与宏观研判并重,根据个案评查发现的问题,结合统计综合分析,加强类案分析研判,对于频发、易错的瑕疵问题归纳总结,及时提示,避免瑕疵问题重复出现,进一步夯实评查工作效果。适时开展责任追究,对评查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及检察官,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的问题,视情况移交检务督察部门调查处理;对评查发现的优秀典型案例,由相关部门给予宣传和奖励。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看,我院办理的案件总体质量较好,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但是,检查也发现部分案件存在一定瑕疵:

一是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个别案件法律文书适用错误,当庭调整量刑建议错误适用《量刑建议书》,未按要求制作《量刑建议调整书》。个别填充类法律文书填写不完整,如《证人(鉴定人)名单》填写不规范,仅填写证人(鉴定人)的姓名;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案件未按要求在《提讯提解证》中填写“羁押期限变更情况”;接收案件时与提起公诉时的光盘数量不一致等。

二是释法说理不充分的问题。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说理不充分,如审查报告中未进行社会危险性分析,未进行证据分析及采信说明,尤其是在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情况下,对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的分析过于简单。

三是卷宗制作不规范的问题。个别案件的归档文书不全,如《补充侦查提纲》、《检察文书流转/签发单》等未打印附卷;个别卷宗存在封面内容打印错误;个别案件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案件讨论笔录未按要求扫描归入电子卷宗。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司法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办案人员依旧秉持着只要办案实体不出问题案子就没问题的老观念,习惯于“就案办案”,未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二是规范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办案人员在业务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方面,对办案的新标准、新规范、新要求主动学习不够,工作上习惯于老模式、老套路。三是执法严谨作风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办案人员对法律文书规范制作的重视程度不到位,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对相关细节把握不细致,规范意识不强,导致文书出现瑕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增强规范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一是端正司法理念。以深化规范司法为主线,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工作,紧贴司法实践,积极开展全方位、广角度、多层级的教育培训和实战实训,促进干警熟练掌握执法行为规范,提升职业水平。三是突出规范指导。健全执法办案的标准化体系,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使办案人员干有所据、学有所依,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析研判。一是以点带面,扩大自查整改范围。“不局限于已发现的问题,不局限于已规定的时间,不局限于已检查的案件”为整改思路,全方位开展再查再纠工作,引导干警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规范各项司法行为二是举一反三,拓宽类案排查思路。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填录式法律文书作为本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做好再查再纠工作,同时,做好归档标准的工作提示,确保案卷归档标准规范统一。三是由表及里,做好问题分析研判。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查找检察办案环节的“高风险点”,做好问题分析研判,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的提出改正问题的长效举措,帮助办案人员构筑执法办案的“防火墙”。

(三)健全管理机制,严肃追责问责。一是优化评查机制。常态化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在注重纠错、防错的基础上,以评查创优,通过案件质量评优活动,评选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树立模范典型,发挥案件评查的导向作用,激发办案人员的工作热情。二是增强跟踪监督。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网上跟踪监督,充分发挥流程监控的作用,达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整改的效果。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案件质量与办案人员季度、年度考结果直接挂钩,发挥检务督查部门执法督察、追责惩戒等内部监督职能,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案件质量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客观需要,更是在检察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方式。我院将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监督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升案件质量,以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回应人民的法治期待,为新时代武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