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上半年,武昌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武昌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努力以高标准、严要求、新业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29件 (含旧存案件4767件),结案14397件。全院法官人均收案274件,人均结案178件,均为历史同期新高。
上半年重点工作
一、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武昌建设,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维护社会安定有序。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86件,审结536件,依法惩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依法惩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坚持依法打击黄赌毒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审结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78件。严厉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6件。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审结涉恶犯罪案件1件,执行到位“黑财”129.95万元,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2.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盗窃等恶性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47件。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和妇女犯下的各种罪行决不姑息,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审结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10件。全面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20件,并全力追赃挽损。坚持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政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316件,占比59%。
3.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沟通交流,联合行政机关开展“三合一”1活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受理行政案件247件,审结123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2件、撤销行政行为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累计出庭81人次。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我院5个人民法庭积极与街道社区联系,加强各类纠纷调解,调解成功或撤诉案件1521件,推动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就地化解,为辖区和谐平安提供司法助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工作,每周安排专人进行常态化信访接待,办理信访件879件, 化解信访积案58件。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1.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涉企案件的立、审、执等各环节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及时填写评估表附卷,推进涉企经济影响评估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涉企经济影响评估相关工作要求与审判流程系统的对接融合,实现数据提取、统计分析等功能,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监控。跟踪、督办、通报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涉企案件,共审结一年以上未结涉企案件223件。持续深化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与区总工会合作先后挂牌成立驻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工作站和驻V+合伙人大厦工作站,法官现场还为企业员工进行授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成功案件94件,涉及调解金额259.08万元。不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新收破产审查案件5件,启动破产程序案件1件。
2.服务华中金融城建设。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会,联手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挂牌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探索银行业纠纷集中批量化解新路。通过繁简分流、分类处置、一站解决,高效化解金融纠纷,为深化金融普惠保驾护航。在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成立金融案件巡回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及庭审活动,就地审结金融案件。服务金融健康发展,妥善审结涉金融案件、民间借贷案件3452件。大力开展涉众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审执协同,摸清底数、健全台账,已进入执行程序案件72件,执行到位金额1018.98万元。
三、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1.贯彻实施民法典。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018件,审结9179件。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通过“人民法院大讲堂”、“法官大讲堂”等线上形式培训干警15次。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断强化家庭矛盾化解,审结家事纠纷519件,调解或撤诉268件,调撤率52%。加强物权纠纷审理,审结共有物分割、所有权确认、返还原物纠纷等案件155件。加强人格权、侵权责任纠纷审理,审结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案件418件。实行道交一体化,实现交通事故纠纷“两调一衔接”2,在武昌区交通大队成立了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立案)办公室,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71件。
2.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受理执行案件8978件,执结4559件,执行到位金额15.6亿元(含保全到位金额)。坚持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落实“2个月内”一次有效执行结案工作法3。依法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规范采取财产查控及强制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严禁违规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加强失信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人次,限制高消费3090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3090人次。严格落实执行审批制度和异议审查限期裁决制度,对执行案款发还进行全面审查和月通报,审结执行异议案件143件。
3.开展便民诉讼服务。积极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多层次的司法服务,网上立案5749件、跨域立案13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进特邀调解组织21家,引入调解人员21名,受理委托(委派)调解案件2673件,调解成功案件421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117件。对武昌律师代表就网上诉讼平台的使用进行专题培训,立案庭还组建了律师服务工作群,推广线上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网上设立涉企案件专用入口通道,优化诉前调解限时转立案机制;在立案大厅增设自助立案设备、专设律师通道电子闸机和残疾人通道,设置导诉员提供立案前咨询解答;推行“午间立案”工作机制,每天中午12:30—14:30专设立案窗口,尽可能地为群众立案、诉讼提供方便。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现代化水平
1.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简化、一审终审等程序优势,快审快结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额诉讼程序案件1692件,适用率22.14%,简式文书适用率96.28%,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上半年共计在线庭审201场、电子送达4399次,助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完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内外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确保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明确审判人员司法权力清单,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制约。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上线运行“四类案件”监管系统,集成系统自动识别、承办人主动提请、院庭长依法监管等功能,上半年共有103件案件被系统纳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认真组织开展违反“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借助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上半年共记录报告事项2项。
五、扎实开展教育整顿,锻造新时代过硬队伍
1.学习教育与为民办实事贯穿始终。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细化学习教育内容17项,先后组织干警参与政治轮训、专题讲座、英模事迹报告会、旁听职务犯罪现场庭审等活动19场。突出政治引领,抓好“四项教育”,积极开展政治教育和党史教育,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一名违纪违法受处分干警进行现身说法。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选派30余名干警参与武昌区政法系统13场系列活动,现场开展网上立案诉讼服务和《民法典》宣讲活动;组织优秀法官、法官助理走进社区、学校,开展普法讲座,促进辖区单位、居民法治素养提升。
2.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选树全市“百佳政法单位”中华路法庭、“百佳政法干警”金勇、全区“政法党员先锋”金莎等先进典型,组建17名优秀年轻干警参加的“政法先锋队”,实施“星火行动计划”,推动英模精神星火传承。
3.查纠整改与追责问责同步进行。深化顽瘴痼疾查纠整改,结合我院实际,确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为“6+1+1+1”5共9项,细化突出问题共16个,整改措施67条,通过分类施策、治建并举,已全部整治到位。准确适用宽严政策,认真做好线索查办工作,共问责处理干警24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22人。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努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守公正司法生命线
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院工作的监督,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建议,及时办理并回告区人大办公室转交督办件10件,积极配合区人大法制委开展办案质量检查、电信网络诈骗、人民法庭建设情况调研等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庭审1次,回复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3个。认真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46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865篇。
问题整改和存在的不足
上半年,我院将解决上年度工作报告中自查出的问题,落实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逐项细化分解,对标对表推进落实。聚焦审判执行突出问题,开展“严格审核管理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进行逐案整改,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制定完善涉及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审判管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15项,对18名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改进纪律作风、增强素质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上半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有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虽然结案数和结案率均较去年同期乃至2019年同期有所明显提升,但因为收案数的大幅增加,导致未结案件数也随之增加,下半年结案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二是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院庭长监管存在弱化现象;三是对法院工作的总结宣传还不到位,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干警事迹宣传不够,特别是在发挥自媒体平台的舆论引领作用方面还有很大不足。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彻落实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下列几项工作:
一、坚持一个中心,全面依法履行职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强化立、审、执协同高效运行,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住房、就业、医疗等民生案件和涉疫情案件,妥善化解家庭纠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权益保障专项执行行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正面典型宣传,服务武昌高质量发展。
二、巧用两个抓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牢牢抓好强基和发展两个抓手,着力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强基导向,努力争创金融审判、家事审判、“三调联动”等工作品牌,切实提升人民法庭建设专业化、现代化水平,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推动实现纠纷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预防延伸。不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优质便捷高效的权利救济渠道和诉讼服务。
三、推进三项举措,完善司法改革配套
加快推进构建与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纵深推进各项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高水平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积极实践电子诉讼新型审判方式。扎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紧盯群众需求和办案需要,全力打造以移动微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在线庭审等为重点的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
四、围绕四大任务,建设过硬法院铁军
积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着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切实加强法院队伍能力建设,以“人民法院大讲堂”“法官大讲堂”等作为学习阵地,组织全院干警工学结合,加快推进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化开展审务督查,深入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乱、浮等问题,培育高、快、实、专、严的优良作风,为推动武昌更好发挥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报告名词注释
1. “三合一”活动是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旁听、案件点评交流有效结合。
2. “两调一衔接”是指,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与民事诉讼有效衔接。
3. “2个月内”一次有效执行结案工作法是指,对2个月内小标的和有财产查控到位的案件,迅速执行完毕;2个月内甄别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规范查控等最高院规定核心要素后依法终本报结。
4. “减、假、暂”是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 “6+1+1+1”是指,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涉法涉诉突出问题、案件审核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等9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