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吴晓峰同志为武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任命伍松同志为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刘新田同志为武昌区人大常委会杨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新田同志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欧新梅同志武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职务;
免去张勇志同志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传清同志武昌区人大常委会杨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刘君同志为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任命姚赛同志为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武昌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局长(主任);
任命干毅同志为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免去陶建军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石明辉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武昌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免去肖亚林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魏光祥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汤国风同志提名:
任命扶华光同志为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晓华同志提名:
任命刘劲同志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侯永兰同志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
任命谢涵同志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斌同志提名:
任命卢岩岩同志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