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耿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年多来,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本着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当好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积极推动检察业务的发展。现将一年多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的基本情况
(一)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思践悟中锤炼过硬政治品格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做到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党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宪法、修改后的民法典、刑事诉讼规则、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和高检院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案例,与时俱进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落实在检察履职监督办案的全过程。深刻领悟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增强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的能力。坚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以全局观念指导检察业务工作,从政治高度判断、分析和解决检察工作问题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增强了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认识。通过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切实履行分管职责,在积极作为中聚焦检察主责主业
1.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稳抓办案不松懈。在武汉遭遇百年不遇的重大疫情之时,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带领干警下沉至中南路街道宝通寺及丁字桥社区,参与社区封控筛查、宣传消杀、生活保障、困难群体帮扶等各项工作,积极协助运送防疫物资和转运确诊病人。在依法防疫、协同“战”疫过程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充分依托智慧检务、远程视频系统积极开展“线上提审”、“线上公诉”等非接触式办案方式,确保检察业务工作不停滞、办案不停摆。对涉疫情案件全部提前介入,确保依法精准打击,依法及时批捕了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以防疫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章某某,依法起诉了李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2.围绕社会稳定大局,助力平安武昌建设。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持续打击黄赌毒、爆恐枪、盗抢骗、食药环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刑事犯罪。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力度,注重追赃挽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完成“案件清结”,成功起诉了吕根妹等11人涉恶案、肖逸飞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且实现“线索清仓”,9条督导线索均已办结,并向区纪监委移送了2起在案件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努力做到“黑财清底”。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组建职务犯罪案件专业办案组,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提起公诉12件14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引导侦查,加强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刑事诉讼监督规范化、有序化。
3.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保障企业健康发展。针对近年来辖区内多发、高发的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开展业务数据分析,剖析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作的分析报告获区委书记肯定性批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组建金融犯罪案件办案团队,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主动与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探索非法集资类案件追赃挽损机制,制定风险防范长效规划。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慎押,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1名民营企业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处理,并通过不起诉宣告释法说理,引导涉案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相关案例入选湖北省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
4.充分体现主导作用,深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认罪认罚适用率比去年同期显著上升。针对醉驾刑事案件频发且在我院刑事案件受理数中占比较高的情况,2020年7月1日与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正式会签《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推行“3+2+2”快速办理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探索构建醉驾刑事案件“3+2+2”快速办理机制。通过打造“一站式”办公区,对现场查获未造成交通事故、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区公安分局3个工作日内侦查终结,区检察院2个工作日内提起公诉,区法院2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区司法局派驻值班律师对认罪认罚具结情况进行见证,有效促进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尽早回归社会,实现社会关系的快速修复。
5.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机制,采取公、检、医协作工作模式,在武昌分局办案区集中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人身检查等工作,有效减少“二次伤害”。在区政法委牵头组织下,在全市率先推动13家单位建立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并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有无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核查工作。现已完成对医疗、教育、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等相关行业213家单位的1万余名从业人员的核查。
6.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常态化参与复杂疑难案件办理。亲自主办疑难复杂案件5件,审批决定案件234件,参加检委会决议案件8件,列席审委会案件1件。全程指导参与艾某、王某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办理,亲自阅卷、提审,研究案件定性,引导侦查机关不断完善证据,确保部分涉案人员经改变定性后顺利移送上级院提起公诉,为该类案件处理树立了标杆。同时,注重对案件背后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典型案例的培养总结,对强化队伍规范化、职业化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7.加强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强化检务保障管理。严格按照省院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经费保障工作,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要求,对全院饮食、路面、公务车辆等进行科学化管理,并积极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明确行政装备岗位职责分工,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加强资产管理,做好检察业务后勤保障服务。
(三)切实狠抓作风建设,在从严治检中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决策部署,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组织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生活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是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注重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廉洁从检教育,提高干警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全力支持检察长的工作,与其他党组成员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做到有事勤商量,思想常沟通,在工作中坚持不失职、不越权,维护集体决策。
(四)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在多重监督下积极谋划检察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两会”精神,全面梳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审议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积极谋划和推进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听取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落实,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多来,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分管工作、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进一步改进。
一是政治学习还不够深入,知识结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对党的重大理论和改革创新措施领会和跟进得还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研究不够,对分管工作如何更好适应改革新要求的思考不透,解决问题的方法还不多,从宏观上把握检察工作规律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抓队伍管理工作还不够实、不够细,在任务重、头绪多的情况下,和同志们沟通交流还不多,关心爱护、帮助教育与干部成长进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检察业务品牌。三是主动担当作为,抓好队伍精细化管理,在规范执法、优质司法上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在区委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升能力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担当有为,砥砺奋进,与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不断推动分管工作及专项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努力为保障和促进武昌区改革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