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晓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职以来,我努力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在区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当好检察长的助手和参谋,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推进分管工作全面发展。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的基本情况
(一)学理论,强党性,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坚持深入学习政治理论、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与业务水平。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40余次,组织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和扶贫点现场体验学习2次,在全院大会讲党课2次,到支部讲党课3次,在中心组学习交流4次,不断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荣誉感、使命感。2020年9月27日,我作为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条线的先进代表,作“学训词铸检魂 奋力建功新时代”先进事迹宣讲。
二是坚持学习修身,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主动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及时学习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自觉吸取案件教训,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工作、生活、学习中的薄弱环节、不足之处,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做到以案为鉴、警钟常鸣。
三是坚持廉洁从检,自觉抵制各类不良习气。作为院党组成员,我始终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一条禁令以及区委公布的实施意见,严守检察职业操守,时刻做到自重、自身、自警,自觉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坚持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严于律己、勤政廉洁、洁身自好、清白做事;坚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时时事事以自身廉洁自律的行为去带动党员和影响干警。
(二)讲责任,重实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0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副检察长后,根据党组分工,我分管办公室、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积极指导、主动参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案件办理,同时统筹推进分管的办公室、第五检察部工作。
1.抓办案,提质效,全面做好民行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9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均采纳。继续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依法向市院提请抗诉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1件。切实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5件。
二是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均采纳。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与区人力资源局会签《关于强化协作办案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工作意见》,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不断强化审违监督,依法发出检察建议3件。切实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共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5件。
三是深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发出检察建议44件,诉前磋商28件,诉前公告1件,起诉2件,办案规模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居前列。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依法提起文物保护类公益诉讼2件。针对网络餐饮、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电梯运行、窨井盖破损等开展重点监督,主动提升吃、住、行安全公益诉讼质效,被市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书9件。主动争取“四大家”的支持,多次向区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区委书记在《武昌区水果湖街洪山路6号楼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亟需妥善解决》的汇报材料上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2.抓管理、优服务,全力做好办公室工作
一是做好信息和宣传工作。指导办公室共编写问题类、经验类信息30余篇,被高检院采用4篇,省院单篇采用5篇、综合采用3篇,市院单篇采用13篇、综合采用16篇。其中,被高检院评为三季度优秀信息1篇,被省院评为第二季度优秀信息1篇。办公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新闻稿件被中央级媒体采用转发120余次。《建立内部联动、探索区域协作,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更大作用》等百余篇稿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中央级媒体采用。通过官方门户网站、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平台、“两微一端”等发布信息一万余条。
二是做好档案和保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后,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审查,确保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安排员额检察官定期到各街道走访人大代表。按照上级院部署,组织“国家宪法日”“护航民企发展”等公众开放日活动5批次。邀请市级、区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行政机关整改情况抽查回访、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听证会等重要检务活动9批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信息和情况,按季度向人大代表发出4期《检察工作动态》。
三是做好综合材料起草工作。先后指导起草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2020年度工作总结,向区人大的工作报告,扫黑除恶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各类发言材料,上级调研工作情况汇报等各类综合材料50余篇。
3.抓焦点、促化解,全心做好控申检察工作
一是围绕“八件实事”,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的工作办法》、《第五检察部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办信责任分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群众线上、线下来信专人负责、规范办理、及时分流、按期办结。共计接待来访群众175批1100余人,接听群众来电600余次,受理群众来信280件,经审查后自行办理257件,七日内有效回复率100%。二是突出四个强化,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协调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内部联动工作机制方案》,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实现司法救助无缝衔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决定给予救助金额13万元,联合区信访局开展联动救助1次,发放困难解难金人民币3万元。
三是紧紧压实责任,高质高效完成维稳工作任务。妥善处理集体访49批700余人,部门联合约访27批次,取得良好效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外坚持强化控申工作的横纵联系,坚持做好向市院、区委的“日报”“周报”和重点案件、重点人员的联合维稳工作,对于上级院交办及本院排查出的重大风险案件、重点稳控人员及时请示汇报,向市院、区政法委书面专题报告重点信访、风险案件14次。两会等敏感节点期间,联合公安、信访、街道共同做好省院交办的涉检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工作,圆满完成维稳工作任务。
四是做好积案化解,为“平安武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全市“化积案、解民忧、促和谐”专项活动要求,积极推进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化解,积案办结率100%。
(三)坚持“一岗双责”,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在分管工作过程中,我注重既布置业务工作,又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部门和同志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督促认真落实院党组出台的各项制度,积极参与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廉政建设职能。围绕分管工作中廉政风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指导各部门分类别、分项目,逐一对风险事项进行排查、防控。深入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制度,参加“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对标训词、去疴除弊、正风肃纪”主题组织生活会,全面梳理和检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组织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对部门负责人谈话共计6人次,围绕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情况、作风廉政建设、工作生活感想等多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在部门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我本人也履行好一名员额检察官的应尽职责,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诉前磋商1件,即全省首例军地协作公益诉讼案,该案被高检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2020年第12期采用,推广全国检察机关借鉴学习。同时,注重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我撰写《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提起惩罚性赔偿的相关问题研究》《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难点与对策》等调研文章获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20年度年会三等奖、武汉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网络时代司法理论实践与金融法治创新”一等奖、优秀奖等多项奖励。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任职以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这是人大有力监督、院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付斌检察长和各位院领导、各部门对我大力支持的结果,作为副检察长,我也尽了自己的努力,做了一些该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离党组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运用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工作还不够。不能很好地把政治理论知识运用到业务实践工作,从而不能从更深和更广的角度来理解理论知识。
二是深入钻研业务不够。由于分管部门较多,也感觉精力有限,不能对某项业务进行深入研究,往往对分管业务动口多,动手少。
三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到位,监督履职不够有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深入总结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放矢地扎实整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落实:
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投身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抓铁有痕”的恒心,对标对表“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五个过硬”,切实做到学习教育有收获、查纠整改有力度、总结提升有目标,为严格依法忠诚履职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切实推进分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点为抓手,紧密结合武昌实际,统筹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办公室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三是坚持不懈地强化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充实执法能力、更新执法观念,加强理论联系实际,以昂扬的工作状态投身到工作中,以更突出的工作成绩为武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