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区民宗局局长 魏光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武昌区民宗局局长。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握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的总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全面加强民宗系统能力建设,持续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的基本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站在推动新时期武昌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牢牢把握民宗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2.凝聚强大思想共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懂真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明白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中,依靠勤劳双手,才能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3.准确把握复杂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斗争精神,找准“切入点”,以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抓好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中央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个纳入”、宗教工作“六个纳入”的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1.加大《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我同班子成员一起,进一步健全了机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学习制度,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系列相关文件精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采取自学为主、实用为主的办法,将学习法律法规当作必修课,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和《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进行经常性的学习,大大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业务能力。开展“法进宗教场所”活动,为各宗教活动场所购买和发放各类法律书籍五千余册,并请专业人士到宗教场所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
2.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设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服务型机关,认真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遵循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开展服务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学习和在线考试(法宣在线),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申请和到期换证等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对人大的议案及时办理,并及时依法依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投诉。
(三)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
1.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积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交流与沟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和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高度重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增强人大代表对民宗工作的了解,切实将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二是积极参加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召开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三是参加省市举办的专题培训,学习“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开设的“宗教工作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和“武昌网校党校”设置的《民族宗教问题》《宗教“全球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等视频课程。
3.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服从组织安排,前往抗疫一线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去年春节过后,服从组织分配,第一批作为军转干部下到了黄鹤楼街,先后到读书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途隔离点等开展了两个多月的一线抗疫工作。二是随后又担任区善后组组长,到武昌殡仪馆组织开展逝者安葬工作,到水果湖街参与社区对省直机关单位善后、协调、沟通工作,工作卓有成效,受到了区领导的赞誉。三是组织少数民族经营户为抗疫工作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为抗疫捐款捐物,在民宗系统涌出了“全国抗疫先进个人”马文德以及省市多位先进典型。
4.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一是帮助少数民族经营户,为他们解决7万多元的困难补助资金,支持他们开展疫后重振,恢复生产生活,实现了少数民族经营户的生活稳定。二是指导紫阳街起义门社区打造少数民族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基地,协调东湖中学、回民小学、宁松社区等广泛开展创建活动。三是向国家民委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民委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四是培育了一大批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2020年,武昌区被国家民委评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并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现场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武昌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得到了中央省市的充分认可。
5.及时化解民族宗教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一是妥善协调处置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上访投诉和网络舆情炒作,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积极稳妥处理省、市转办的关于少数民族经营场所招牌上乱挂“阿文”、“清真寺”、“星月标志”等网络舆情,不定期开展巡查,对招牌上“阿文”、清真概念泛化等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积极进行宣传解释工作。
6.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积极维护宗教领域和顺。一是积极稳妥做好天主教专项工作。按照市天主教武汉教区选圣主教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精神和区委有关指示要求,制定方案、组织培训,适时调整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采取一点一策、一点多策的方式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确保天主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二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调长春观城隍庙后续管理使用问题,协调公安、街道等单位做好莲溪寺慈学老法师圆寂的交通、法会安保工作,协调解决龙华寺后山护坡围墙安全隐患问题等;三是开展宗教领域专项工作。制定《武昌区依法查处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方案》,查处境外基督教渗透,开展反“全能神”邪教工作,指导各堂点抵御渗透。四是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全力防范校园非法传教和宗教渗透,将防范校园非法传教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建检查内容,形成打击校园传教渗透活动的长效机制。会同公安、街道处置14起非法宗教活动和网络舆情,协助区国保大队对26名韩国“新天地教会”成员进行宗教政策法规教育,给非法传教起到示警作用。五是督促宗教场所做好消防工作。定期上门开展巡查和隐患排查,杜绝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到现场督查值守,确保安全有序。全年到各场所开展安全检查60多次。六是引导宗教界积极落实“四进”“八无”“三上墙”要求。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升挂国旗和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活动,墙上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宗教事务条例》、和谐寺观创建标准,有效遏制烧高香、非法出版物、违规吸纳未成年人等情况。
7.全面落实宗教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加强疫情期间场所管理。要求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按省市要求全部关停,取消集体宗教活动。同时,通过微信、微博、QQ等网络途径发布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每天对全区重点宗教场所逐一上门,检查督办,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实现了“宗教场所零疫情、教职人员零感染、信教群众零投诉”,保证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顺稳定。二是做好宗教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多次会同区卫健局、街道等检查各场所防控措施,为全区宗教活动场所配齐备足防疫物资。三是做好宗教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市通知要求,制定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召开宗教场所恢复开放工作部署会,邀请区疾控中心专家开展防疫培训,会同区卫健局、街道检查各场所开放准备情况,按照成熟一个开放一个,不符合条件决不放行的原则,逐步恢复开放。
二、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自己虽然对学习比较重视,但由于忙于日常事务的应付,学习时间难以保证,在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不足,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
2.基层调研不够深入。只是忙于具体事务,有的工作部署后,督查落实较少,整体推进的落实力度还不足。深入调查研究,为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搞好服务仍有一定差距。
3、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近年来,我们多次开展全区统战民宗干部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有的街道、社区统战民宗干部调整变化,导致新手较多,对民族宗教政策不够熟悉,工作不便于开展,对这些新人的培训需要加大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
2.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履行岗位职责上增强工作积极主动性,做到超前思谋、提前介入,发挥好带头作用,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继续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坚持“团结、发展、稳定”核心目标,在总体部署上落实职能责任,在工作举措上积极探索创新,促进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谱写武昌民宗工作新篇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