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体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积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现将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底,纳入全区国有资产报告统计的单位和企业共300户。国有资产总额905.20亿元,较上年增长234.95亿元,增长率35.05%;负债总额626.10亿元,较上年增长89.99亿元,增长率16.79%;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79.10亿元,较上年增长144.96亿元,增长率108.07%。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底,纳入我区国有企业报表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共计67户,其中一级企业14户,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行业。主要指标:(1)资产负债情况。国有资产总额692.91亿元,同比增长12.64%;负债总额596.81亿元,同比增长15.61%;所有者权益总额96.10亿元,同比下降2.83%;(2)生产经营情况。营业收入14.76亿元,同比下降34.4%;利润总额1.32亿元,同比下降20.48%;(3)收益分配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3,8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出3,842万元,均同比增长2.21%。
需要说明的是,本年度全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总额均较上年有较大增幅,主要原因是滨投公司增加融资和申报政府专项债券,用以推进全区重点征收和基建项目。全区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因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实缴到位进行账目调整所致。此外,2020年我区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较上年有较大降幅,主要原因是企业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执行疫情期间租金“三免六减半”政策所致。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底,纳入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共计233户(行政单位63户,事业单位170户),资产总额212.29亿元,同比增加157.17亿元,增长285.14%。负债总额29.29亿元,同比增加9.42亿元,增长47.41%。净资产183亿元,同比增加147.75亿元,增长419.15%。
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武昌区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将之前单独核算的基本建设投资账目并入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大账,并对部分历史形成公共基础设施实施评估后入账核算。根据公共基础设施清查和评估结果,截止2020年底,公共基础设施入账金额84.97亿元,主要包括:城市道路377条,总长度316.07公里,账面价值42.60亿元;园林绿化57.4万㎡,账面价值1.67亿元;排水管网758公里,账面价值23.08亿元;泵站23座,账面价值2.79亿元;堤防工程13个(段),总长度28.11公里,账面价值8.80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情况。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全区行政区划总面积为71.17平方公里(不含东湖风景区部分),国有土地面积71.13平方公里,占辖区国土总面积的99.95%;集体土地面积0.04平方公里,占比0.05%。国有土地中,住宅用地22.77平方公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52平方公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17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9.39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用地4.88平方公里,工矿用地1.93平方公里,特殊用地1.08平方公里,林地0.69平方公里,草地0.4平方公里,耕地0.28平方公里,湿地0.02平方公里。
2.水资源情况。辖区内水资源主要为湖泊与河流水资源,列入湖泊保护名录范围的湖泊6个,即外沙湖、紫阳湖、水果湖、晒湖、四美塘、内沙湖,总面积3.61平方公里。2020年湖泊水质情况总体良好,除水果湖水质为劣Ⅴ类外,其余湖泊均为Ⅴ类以上。与2019年相比,水果湖水质变差,晒湖水质好转,其余均保持稳定。河流主要为长江(杨泗港)水域,2020年监测河流断面水质现状为Ⅱ类,与2019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3.山体和园林绿化资源情况。辖区内大小山体共8座,位于中心城区东西山系中间段,其中武昌古城内四座,分别是凤凰山、花园山、蛇山和梅亭山;古城外四座,分别是小龟山、洪山、狮子山和珞珈山。国有山体本底线面积1.52平方公里,山体保护线面积0.88平方公里。辖区内绿地面积22.82平方公里,绿化覆盖面积23.98平方公里,公园绿地面积(含水面)11.3平方公里,绿地率38%,绿化覆盖率40.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7㎡。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深化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完成市政公司、兴昌公司、文创公司、政通公司股权划转至国资控股集团,推进滨投公司外部股权收购整合,深化房地公司转企改革,挂牌设立武房控股集团。二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向出资国企派驻监事,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权和独立性,引导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辖区内中央、省、市及区属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管理职能移交所在街道和社区,做好国企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造移交工作。承接国企退休人员8.85万人,接收退休职工档案7万余份,落实上级专项补助资金0.23亿元。协调49家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事宜,完成19家中央、省属国企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移交我区属地管理,落实上级改造资金1.3亿元。
2.优化布局,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实力。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市、区重点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及价值链高端领域集中。滨投公司完成“阿里巴巴武汉产业社区”项目土地收储整理及公开招拍挂,项目于2020年11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国资控股集团依托自持的政通壹公馆资产发展楼宇经济,打造武昌数字经济总部基地;市政公司完成钢结构、建筑机电安装等资质增项,拓展园林、生态环境等业务领域,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文创公司按照公司发展定位,推动中科新苑、中科武大智谷、武昌区城墙博物馆等科创战略性产业项目稳步落实,昙华林、户部巷等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3.依法监督,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一是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在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基础上,严格执行《武昌区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文件要求,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日常经营事项由企业依法进行内部决策,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二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将武房控股公司等6家企业纳入编制范围,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的审计核查及收缴拨付,促进国有资本合理配置。三是加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市政公司、兴昌公司等7家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结合企业报表审计开展经营业绩考核评定,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挂钩,激发企业自我加压的内生动力,发挥业绩考核的引领作用。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区属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力参与洪山体育馆方舱医院、七医院隔离病区等建设,扎实做好隔离点驻守等防疫工作,市政公司获评“湖北省抗击疫情先进集体”称号。疫情中后期,国有企业严格落实市、区应对疫情惠企政策,对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施租金“三免六减半”帮扶政策,企业经营性房产全年减免租金2,452万元,企业受托管理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房产减免租金1,618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把握关键环节,完善资产管理体系。一是强化资产配置管理。明确各类通用资产配置数量、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强化源头管理。二是规范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组织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和测量,全面掌握房屋房产基本情况,加强资产统筹调配。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评估和网上公开招租机制。对资产处置事项实行分类授权,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资产处置工作效率。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检查。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检查,查找、梳理和评估资产管理工作中各类风险点,针对性完善内控措施,推动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基础工作,全面摸清资产存量。一是组织开展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按规范程序予以审核认定并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全面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编制政府国有资产报告奠定基础。二是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初始入账。以“数据量准确、价值量科学”为基本原则,对全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排水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存量、投入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核实认定,探索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初始入账,相关做法获市财政部门高度肯定。三是做好资产月报、年报编审。加强全区资产月报、年报数据的编审力度,加强资产报表数据与财务决算数据对比审查和分析。对重大数据变动,特别是单位户数变动、核算方法调整等数据变化,强化动态监管,确保国有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管理方式创新。一是继续施行经营性房产集中管理。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统一委托区属国资公司集中运营,实现经营性房产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市场运作,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截止2020年底,区属国资公司受托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共685处,面积8.45万㎡,合同租金3,382.79万元。2017年经营性房产集中管理以来,经营性房产租金收益年增长率达10%以上。二是优化资产管理流程。针对现行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职能上下不统一、交叉管理等问题,按照“严控配置、管好使用、规范处置”的原则合理划分资产监管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切实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为基础,加强系统开发应用,做好资产管理系统与政府采购系统的流程对接和数据整合,强化数据综合比对、检查,实现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落实“四办”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一是实施行政审批“大集中”改革。在中心城区率先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大集中”改革,规划管理版块、自然资源版块和运行保障版块全面运行。二是缩减审批时限。对全省政务审批系统中35个大项、144个小项的审批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实现9大类事项窗口一站式办理,合并办理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同步办理建设用地供应手续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一书二证一核实”审批时限压缩50%。三是精简不动产登记中间环节。不动产登记一般事项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登记1小时内即办即结。
2.突出重点工作,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强化规划管理。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交通综合治理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天际线管控和城市色彩引导,对建筑方案中天际线和色彩等相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辖区内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内的规划审批项目进行严格管控。二是推进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清查处理2009-2017年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的建设用地项目,协调处置闲置土地项目6宗,完成供地项目19个,供地面积26.36公顷。三是强化违法土地查处。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9年度20个土地卫片图斑的现场核查、举证和合法性判定工作。四是做好民生保障。完成历史遗留“问题房”首次登记项目26个、房屋24,744套。完成加装电梯21部,正在建设20部,通过联合会审35部。
3.夯实绿色基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编制《武昌区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落实三级河湖长制度,严控用水总量,加强水质监测和巡排查,完成缺陷修复、雨污分流等污水治理项目10个,实施沙湖、水果湖水质提升工程,湖泊蓝线控制率达100%。二是做好生态绿化建设。编撰完成《武昌区“十四五”园林绿化规划(征求意见稿)》,实施完成园林十大城建项目。新建口袋公园10处,提升老旧小区绿化15个,新建绿地7.24公顷,新改建绿地22公顷,植树16.5万株,建设花田花海5公顷。三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制定《武昌区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宣传引导和日常巡排查,切实提高群众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部门联防联控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将执行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作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检验,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国有企业仍未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完善,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实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紧密结合不够,跨部门、跨级次的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不顺,产权制度不健全,市场交易的准入规则、竞争规则、交易规则等还不完善。
(二)资产管理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大多布局传统产业,市场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造血”能力等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行政事业单位依然存在“重资金、轻资产”认识,部分单位还存在超标准、超数量配置资产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存在开发利用粗放的问题,对自然资源价值量的统计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等。
(三)考核指标体系需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与区级发展战略、企业发展定位结合不够,业绩考核指标针对性、导向性不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评审、移交、入账核算,以及建设项目的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落实等。
此外,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的编制办法、内容和口径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分类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健全制度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推进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一是推行党建考核与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绩效年薪“双挂钩”。二是落实国有企业党建主体责任,实现区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三是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政治核心作用,明晰党委(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规范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要求和程序。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大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和力度,探索实施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中,进一步厘清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管理责任,强化“管资产就是管资金”意识,做好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管理;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结合武昌滨江滨湖特色,加大资源环境保护力度,加强与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探索自然资源分类统计、核算方法。
(三)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一是规范会计核算和管理。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规范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清查盘盈资产评估入账,组织开展国有企业产权清理登记,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统计数据。二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账务核算。修订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评审、移交管理制度,在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初始入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公共基础设施账务核算的准确性、规范性。三是加强国有资产报告数据审核。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口径,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强数据报送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基础数据保障。
(四)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一是优化企业国有资本结构布局。推进武昌国资控股集团、武房控股集团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企业投资运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区域拓展开发等功能定位,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更好服务于我区“一岸、T轴、一谷”的产业布局。二是分类开展绩效评价。对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重点突出质量、效益等指标的考核。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中,重点加强基础工作、资产完整率考核要求。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推动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三是探索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探索设立“公务舱”,将闲置资产统一移交“公务舱”在全区范围内调配使用,盘活用活闲置资产。对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按规范程序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促进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