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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勋红履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01 16:21    打印     阅读次数:

——2021年4月2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勋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人大建议,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按照院党组分工,我协助主要领导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第六检察部(含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等内容)的工作。现将半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干事创业本领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政治忠诚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书籍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其理论精髓和核心要义,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神圣职责,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加强法律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基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始终将法律知识学习放在能力建设的首位。认真学习《民法典》,深刻领悟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努力钻研《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一系列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严格公正执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1.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修建宪法宣誓室,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规范宪法宣誓流程,明确宣誓人员范围,确保宪法宣誓制度在本院全面、有效地实施。2020年8月以来,累计组织15人次进行宪法宣誓,在庄严神圣的宪法宣誓中增强干警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筑牢宪法信仰。

2.全力落实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提升办案质效。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院办案质量检查情况审议意见,一是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2020年开展岗位练兵、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活动25场,持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二是着力提升办案质效,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案-件比”等案件质量指标,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抓手,促进案件质效提升,截至目前,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5%以上,较2020年整体上升幅度明显。三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组织评查案件123件,通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对8名承办人提出批评,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检察官严格规范执法。

3.积极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检察工作更好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人大决议。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区人大历次会议上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认真落实人大调研工作。做好调研前的组织、协调、准备等工作,认真落实调研座谈会中提出的关于宪法宣誓制度落实、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联络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参加我院召开的人大代表座谈会、检察开放日座谈会、公众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主动回应代表关切。

(三)立足本职工作,忠诚履行检察职责

1.以政治引领为主题,强化思想教育工作。一是坚持思想建党,强化日常教育。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积极组织干警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讲话精神。20208月以来,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中心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26篇,组织中心组专题读书班1期,开展支部学习15次。二是抓实专项活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项活动,围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等重点内容,开展专家辅导、集体学习、夜间课堂等,引导干警夯实思想根基,筑牢政治忠诚。

2.以从严治党为目标,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战斗堡垒。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构建党组谋划部署、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的机关党建三级联动机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开展各类提醒谈话25人次。二是着力加强党建制度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基础。按照院党组的部署,制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坚决维护上级党组织权威,以条目化的方式明确党组班子及成员、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内容,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着力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激发党建活力。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工作者,成立机关纪委,设立机关党委纪检委员工作室,开展机关党委委员的增补及改选、团支部及青工委的换届及改选等工作,为党建工作队伍注入“鲜活力量”,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新活力。

3.以凝聚力量为重点,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充分利用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等线上平台,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多层次组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实施青蓝工程,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针对性安排优秀的青年检察官领衔办理大要案,让优秀的青年干警在履行职责中得到淬炼。2020年8月以来,全院共43人次荣获各级表彰,青年检察官徐永芳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17人入选武汉市检察机关专业化人才库,其中2人被确认为人才库成员领军人才。二是强化正向激励机制,着力提升队伍能动力。严格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权限、程序等,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2020年度司法行政人员、检察辅助人员晋升职级30人次,检察官晋升4人次。三是加强青年工作,着力提升队伍向心力。把团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部分,扎实做好青年工作的思想教育,开展多项青字号品牌活动,及时把握青年干警思想动态。2020年,我院被团市委评为“武汉市党建带团建改革专项示范点”。

4.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强化案件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收送案审查,积极服务执法办案。推行“四步审查法”,及时接受符合统一受理标准的案件1243件,准确分流至相关部门,严把案件入口和出口。二是强化流程监控,发挥案件管理的监督作用。设置专职流程监控员,建立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定期通报制度,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法律文书制作等办案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同步监控,2020年8月以来发出口头提示及《流程监控通知书》共计148件。三是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热点,制作季度业务数据态势、专题数据分析、年度全局性分析8次,为领导业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1篇分析报告被市院领导批示予以肯定,6篇次分析研判稿件被省院、市院采用。

5.以强化内部监督为核心,加强检务督察工作。一是健全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实施办法》,明确检务督察的督察重点、督察方法、工作程序等;制定《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二是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督察,从办案流程、执法规范等方面,开展不起诉权清理整治专项督察,及时办理当事人反映的4件线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三是注重抓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落实,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每月统计“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制作检务督察通报8期通报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对连续三个月重大事项“零报告”的8名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提高。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度、广度有待加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司法实践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待加强按照院党组的部署,第六检察部负责本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牵头工作,目前我们初步制定了一些工作机制,但在具体的工作举措上、专项工作的推进上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更深更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政治部是本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牵头部门,目前教育整顿工作第一阶段任务接近尾声,但还需要继续深入推进,要在前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接下来的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司法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同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立足案件管理职能,为涉企案件的受理、流转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流程监控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研判工作,为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案管智慧,为武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是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好正风肃纪攻坚战。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梳理本院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查纠,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建章立制,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下,带领分管部门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奋发图强,努力作为,不断创造出新的业绩,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