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力,依法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全区环境状况稳中有进,较好地完成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环境质量还不够稳定,环保各项目标任务依然艰巨。随着疫情后生产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较大压力,外沙湖、水果湖仍在治理,董家明渠透明度指标部分时段高于黑臭标准限值,巡司河黑臭水体治理尚未实现由治标向治本的根本转变,工地扬尘、噪声以及餐饮油烟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管理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垂管后环保部门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还存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主次关系不分的情况。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将环保责任和压力落到实处
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好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和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关系。全面梳理“十三五”规划设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快研究制定好“十四五”规划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优化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突出责任担当,强化指标约束,真正把环保压力切实传导到位。
二、进一步集中精力、善作善成,驰而不息打好三大保卫战
强力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扎实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燃烧设备低氮改造,加速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落细落实工地防尘措施。深入探索“大湖+”模式,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助力武汉打造世界滨水生态名城。全面排查固废堆存场所,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废品回收站管理,落实固废申报登记制度。
三、进一步明确重点、细化措施,不断巩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成效
坚持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大决心和更有力措施落实好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找准问题成因,制定过硬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并加强后期管理维护,实现长效长治。充分运用民呼我应工作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公开检查信息,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地噪声、扬尘、油烟扰民和光污染等问题有效解决。
四、进一步科学监管、严格执法,不断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加大执法力度,对一般性违法行为抓早抓小防止蔓延成势,对严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问责和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充分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指挥和协调机制作用,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强大合力。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等技术手段应用,提高环境监测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建立环保调解机制,加强专业调解,推动环保顽症的解决。
五、进一步理顺体制、整合力量,不断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适应环保局垂直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市、区上下统筹集成、协调有序、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形成环保工作“全区一盘棋”的新格局。充实街道环保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基层环保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结合“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推动企业和广大市民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的习惯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