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上
区国资局局长 胡体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工作方案》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工作机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二)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纳入全区国有资产报告统计的单位和企业共300户。国有资产总额670.25亿元,负债总额536.11亿元,净资产总额134.14亿元。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截止2019年底,纳入我区国有企业报表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共计65户,其中一级出资企业13户。国有资产总额615.13亿元,负债总额516.24亿元,净资产总额98.89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2.51亿元,同比增长55.35%;实现利润总额1.66亿元,同比下降5.08%;实际上缴税费1.3亿元,同比增长2.7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利润3,759万元,同比增长449.56%;国有资本经营实际支出3,963万元(含上年结转204万元),同比增长426.99%。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截止2019年底,纳入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统计235户,资产总额55.12亿元,负债总额19.87亿元,净资产总额35.2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66户,资产总额19.82亿元,负债总额12.41亿元,净资产总额7.41亿元;事业单位169户,资产总额35.30亿元,负债总额7.46亿元,净资产总额27.84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2019年,武昌区行政区划面积107.76平方公里,其中实际管辖面积74.96平方公里,包括陆地面积60.96平方公里、沙湖水域面积3.3平方公里、长江水域面积10.7平方公里,东湖风景区托管面积32.8平方公里(东湖水域面积)。辖区内属于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范围的有内沙湖、沙湖、晒湖、水果湖、四美塘和紫阳湖6个湖泊。湖泊蓝线控制面积为3.61平方公里,绿线控制面积为1.62平方公里,灰线控制面积为8.59平方公里。辖区有蛇山、洪山、凤凰山、珞珈山等四座山。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拟定《关于推进区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昌区出资企业改制实施暂行办法》。截止目前,已完成武汉市武昌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政通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制改制,正积极推进区房地产公司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已完成区房地产公司转企改革方案审批,引导企业建立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疏通国资国企发展梗阻。
2.推动区属投融资平台整合发展。2019年7月注册设立武汉武昌国资控股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整合划转的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将武汉兴昌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政通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滨江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文化创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武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入武汉武昌国资控股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整合优质业务板块,构建新型国资管理体制。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出台《武昌区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等系列国资监管文件,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二是制发《武昌区国资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武昌区国资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三是向区属国有出资企业负责人下达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区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挂钩,引导出资企业科学发展。
4.强化国有资产日常监管。一是开展企业“三金”(改制资金、解困金、医保救助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核拨2019年度“三金”经费。2019年全年拨付解困金398.13万元、医保救助金426.52万元、改制资金379.48万元;二是畅通监管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追缴改制企业漏报国有资产561.65万元,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三是推进辖区内国企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移交工作,成功促成辖区内中央、省属21家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移交区房地公司或所在街道办事处,涉及楼栋403栋,家属17866户,面积130.31万平方米,维修改造资金1.34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资产管理体系。一是强化资产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转发实施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入管理等配套办法,完善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二是推进资产分类管理。按照“严控配置、管好使用、规范处置”的总思路,针对不同的资产类别和管理环节,对资产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划分,构建“财政(国资)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监督体系;三是加强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制发《武昌区国有经营性房屋资产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的招租方式、租期时限、租金收缴等要求,规范审批(备案)程序。
2.规范资产管理程序。一是严格资产配置预算约束。完善资产配置流程,明确通用资产配置数量、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将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强化源头管理;二是规范资产使用管理。结合资产年报编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盘点,摸清单位实际资产总量、结构和使用状态。制发《关于及时办理机构改革期间资产划转手续的通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资产划转手续,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是严格资产处置管理。对资产处置事项实行分类授权,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资产处置申报审批程序,推行大额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制度。截止2019年底,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收入共计4,021.1万元,已全额及时缴入国库。
3.摸清资产管理底数。一是完善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结合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升级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新增“资产折旧”管理模块,实现资产登记、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的信息化管理;二是开展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编制。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按月编制资产报表,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变动情况;三是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开展《政府会计制度》专项培训,加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转换的业务指导,实现会计原则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平稳过渡;四是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展资产报表数据与财务决算数据对比审查,确保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推进资产管理改革。一是实施经营性房产集中管理。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统一委托区属国资公司集中运营,实现经营性房产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市场运作,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截止2019年底,区属国资公司受托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共734处,面积9.27万平方米,全年上缴财政出租出借收入3,897万元,上缴代管国有资产征收补偿款1,073万元;二是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根据权责对等原则,结合政府会计制度施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背景,调整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建立分级授权审核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审批权限,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报告编制。组织建设、城管、水务等部门对全区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编制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为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初始入账打实基础。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修复和节约利用,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水平。一是加大资源环境保护力度。结合武昌区滨江滨湖特色,做好“水文章”,创新“四水共治”、“大湖+”模式,打造“城水共生”的样板城市,按照“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部署,对长江沿线3-5公里腹地开展分层次的空间管控体系,健全完善河湖档案和治理对策,创新官方河湖长、民间河湖长、数据河湖长“三长联动”机制,扎实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二是严格规划审批。加强精准管理,严格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将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城市“五线”在国土空间规划、控规中按照“一根线”划定落实;三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积极服务推动滨江商务区核心区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打造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功能承载区和形象展示区,推动武昌古城全面更新,彰显历史文化名城新面貌,服务推动华中金融城项目建设,形成华中有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整体提升和完善各功能区发展功能。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账实不符的现象依然存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家底”尚未摸清,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统计口径需进一步统一;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够健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依然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三是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存在超量配置现象,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率不高,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区政府各部门将严格按照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一是按照责权明确、边界清晰的要求,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国资部门、机关事务部门等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厘清职责边界,实行分类监管;二是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探索对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资产完整率和收益率等重点指标实施绩效评价,科学衡量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水平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以考核推动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
(二)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二是按资产性质分类完善资产账务核算体系,统一核算标准和方法,健全资产管理台账,督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确保各类国有资产统计结果完整、真实、准确、可核查;三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评审、移交管理制度,进一步摸清公共基础设施存量情况,按“实物量准确、价值量科学”的要求探索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初始入账。
(三)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一是继续推进武昌国资控股集团改革重组,按产业定位和企业功能,夯实集团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功能区域拓展开发等业务板块,发挥集团聚合效应,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做优;二是实施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继续开展经营业绩考核,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按照“严控配置、管好使用、规范处置”的总思路,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管理制度,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