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9月24日上午、25日上午,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专主持。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向悦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专题询问调研组《关于武昌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就武昌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个别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三机关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办案质量较上一年度有明显提高。会议指出,还存在个别案件说理不充分、释法不清晰, 少数案件程序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重视改革落实、注重案件监管。
会议听取和审议武昌区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武昌区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认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尤其是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会议指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有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还不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要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2019年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同级审报告。会议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会议决定,批准武昌区2019年财政决算。
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昌区人大代表述职办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远华、区民政局局长张金秀、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徐莉3名同志所作的履职情况报告及履职评议小组评议情况。会议对3位同志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远华、区民政局局长张金秀测评结果为满意,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徐莉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免去邹运发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决定钱刚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提请免去张志耕等法官职务的议案》、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关于提请免去陈红林等人职务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端、刘建京、邓德智、王妍、夏家新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长余松,区监委主任汤国风,区政府副区长陈鹏、向悦,区法院院长王晓华,区检察院检察长付斌,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