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李明泉同志为武昌区人大常委会珞珈山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徐秀兰同志为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武昌区人大常委会珞珈山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汤国风同志提名:
免去潘楚义同志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晓华同志提名:
任命金莎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武昌区人民法院中华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金勇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法院中华路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原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健夫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士杰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沈钰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刘一娴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冯荣华同志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胡胜同志武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永明同志武昌区人民法院中华路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廖君跃同志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陶冲祥同志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杰同志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区检察院检察长付斌同志提名:
任命田勋红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刘晓明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张迎春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军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彭艳玲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莉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薇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朝欣同志为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朱汉华同志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付建民同志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