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
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大力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2020年上半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建设武昌新一线城市“首位之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2020年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重监督、强规范、严管理、提质效,紧扣全年目标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投入疫情防控
在与新冠肺炎疫情的这场战斗中,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委及上级院的部署要求,主动参与、担当作为,积极投身检察战疫。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自1月29日以来,共成立了3支疫情防控应急突击队,全院93名干警下沉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共计1038个班次,累积工作时长达1万余小时。依法精准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犯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疫情期间(截止4月20日)办理批准逮捕刑事犯罪118人,起诉193人,提前介入涉疫案情3件。依法及时批准逮捕了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虚构收养3名儿童的事实,以防疫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章某某。积极开展“线上提审”“线上公诉”,确保防疫力度不减、办案质效不降。借助“三远一网”远程提审办案系统远程提审213人,远程庭审156人,一般案件从受理到起诉时间有效缩短。
二、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六稳”“六保”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谋划,把服务“六稳”“六保”落实落细到各项检察办案全过程。
(一)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上半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1人,提起公诉526人。牢固树立客观公正理念,依法不批捕3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29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2人。依法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9人,起诉57人。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犯罪,批捕18人,起诉1人。
(二)以更大力度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处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主动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力促追赃挽损。上半年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22件38人,起诉26件36人,认定涉案金额1.42亿元。继续落实好司法救助政策,有效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做到“应救尽救”。疫情期间,对一因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家庭开展联动救助,为其申请困难救助金共计5.5万元,有效解决了该“因案致贫”家庭的实际困难。继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发挥检察职能,协助琵琶垴村脱贫攻坚,将“防疫”、“防汛”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巩固脱贫成效。积极投身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参与辖区内湖泊综合治理、扬尘污染防治。对水果湖水体污染、宝通寺路建筑垃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部署,以“六清”行动为抓手,高质高效确保案件清结。组建办案专班,集中力量办理2起在办的涉黑恶案件,目前“5·16专案”(吕根妹等11人涉恶案)已起诉至法院并开庭审理,“7·2专案”(肖逸飞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近日也起诉至法院。坚持深挖彻查,持续“打伞破网”,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向区纪监委移送2起“保护伞”线索。注重“打财断血”与查办黑恶犯罪同步推进,持续对公安机关查扣“黑财”及追赃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依法做好财产属性甄别工作。目前办理的2起涉黑恶案件查扣涉案财产120余万元、房产9处、机动车4辆。
(四)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最佳营商环境
以更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批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1人,起诉29人,批捕侵犯危害创新驱动发展刑事案件22人,起诉28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妥善处置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相关案件。疫情期间,对某特种防护企业参与抗疫的管理人员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有效保障了该企业的复工复产。
(五)聚焦“三个效果”办好职务犯罪案件
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协作、相互制约、涉案线索移送处置、涉案财务移送等工作机制。上半年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起诉3件4人。
三、践行司法为民初心,聚力社会治理创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市域治理现代化总目标、总要求,结合省、市院部署的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不断强化司法为民举措。
(一)抓实抓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司法诉求,力促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群众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半年来,妥善办理群众来信129件,实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两个100%,未发生一例因答复不及时、沟通不畅等原因造成的矛盾升级现象。积极落实院领导接访、检察长阅批群众来信制度,院领导带头接访有较大金融风险、安全稳定风险的来访,检察长阅批处理涉及队伍建设和案情重大敏感的群众来信,有效地提升了释法说理效果,确保了信访矛盾及时化解。
(二)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
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高度,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半年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88件313人,适用人数占比56%。开展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工作制度化建设,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共同探索推行醉驾案件“3+2+2”快速办理机制,使此类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从过去的70日左右缩短到7日。5月20日至今,共受理“醉驾”案件40件40人,适用该快速办理机制办结31件31人。
(三)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探索律师异地阅卷机制,与异地检察院积极联动,共同为来自广州、浙江、荆州等地多位律师提供“家门口”异地阅卷服务,做到律师当天申请、案卷当天传递、当天交付,既减少了人员接触风险,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切实保障了律师的合法权益。以“线上方式”接待律师咨询110余次,受理辩护与代理信息30余件。
(四)切实提升未检工作社会化水平
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非刑罚措施适用率同比增长50%;对依法应当从严惩戒的,批捕13人,起诉26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教育和矫治。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侵害未成年犯罪1人,起诉3人。提升未检工作社会化水平,与共青团武昌区委、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签署建设合作协议,汇聚多方力量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深入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心理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延伸到刑事诉讼完结之后,对一起培优机构教师猥亵儿童案件,依法提出从业禁止五年的量刑建议获法院支持,并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培训机构自查整改。
四、切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
树立整体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不断优化办案模式、在提高办案效率和保障案件质量上下功夫,高质量、高标准办好每一个环节的案件。加强和规范引导侦查取证,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份,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1人、漏罪12起。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一审刑事判决提出刑事抗诉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3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法实施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
(二)持续深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
深入挖掘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成功从一起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刑事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1件。强化检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与区法院就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活动监督两类监督案件召开座谈会,重点就依法向当事人发送执行通知书,依法送达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依法在互联网上公开相关执行裁定书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有效推动监督案件取得实效。半年来,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14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9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4件,执行活动监督1件。
(三)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梳理分析2019年以来已办结的可能纳入化解范围的行政案件,拓展化解案件范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并被行政机关回复采纳1件。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夏某等人劳动报酬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积极督促劳动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农民工讨薪案件得到及时依法处理,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已大部分发还到位。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积极发挥公共利益“守护人”作用,主动作为,争取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及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规范推进公益诉讼走深走实。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件,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针对湖北省军区第十二干休所西北角近120平米的违章建筑问题,通过诉前磋商,推动了多年违建难题迅速解决,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维护历史文化资源。对朱某损毁长江大桥部分本体桥面及护栏的行为,进行立案监督。
五、努力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政治、能力、作风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筑牢思想根基,全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司法办案中切实做到“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强化队伍专业化,全力加强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促进形成良好学习研究氛围。大力培养和选拔理想信念坚定、公正司法为民、办案实绩突出、业务能力精湛的办案团队和个人。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徐永芳,成功入选参加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严查整改,全力加强作风建设。做实检察环节办案风险防范,完善职权清单、廉政风险清单,将业务一线部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关键环节,定期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进行排查。结合我院暴露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对照案例细查深剖、开展风险排查、研究整改措施。
六、自觉接受监督,把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
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定期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把接受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源泉和必要途径。以线上方式开展主题为“同舟共济 检护明天”的公众开放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人大代表推送视频公开课, 并通过微信远程视频同代表就公众开放日活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了马素芬、王聃委员在武昌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员信息披露制度”的提案。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4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6条。深化检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发布平台、“两微一端”等发布信息500余条,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院各项工作整体平稳发展,部分业务有所突破,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受疫情影响,主要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完成度还不够高,因疫情退查、延长的案件数量还较多,专项工作的推进、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工作的推进还需要加快步伐、加大力度。如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及司法为民“八件实事”的落实等还未形成反映武昌检察实际的特色亮点。三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检察工作应该如何创新,如何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如何有效借助信息技术等方面还需要持续发力。四是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近期我院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虽然发生在多年以前,但是仍然暴露出我院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上半年工作中暴露的短板,以正视问题的勇气补短板、强弱项,扎扎实实打基础、求实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武昌检察工作新发展。
一、以强烈的政治意识推动政治建检
把政治建设作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的基础工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以维护安全稳定为己任,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二是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区委的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三是强化党建引领,以党建带队建、带业务,规范支部生活、严格队伍管理。
二、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推动业务立检
把“落实、稳进、提升”贯穿到加强“四大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聚焦“四大检察”深耕主责主业。一是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促进批捕起诉深度融合,提升整体办案效能。二是注重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增强类案监督效果。三是强化工作合力,做实行政检察,集中精力办准办好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四是落实好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积极稳妥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扩大公益保护范围。
三、以严谨过硬的专业作风推动人才兴检
大力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围绕奋斗目标,发挥主人翁精神,把对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定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绩效考评方案、实施细则,实现每月一考、每月一评。三是严格队伍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我院连续发生的多起违纪违法问题为镜鉴,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找准教育、管理、监督、惩处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