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肖 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将武昌区2017年以来贯彻实施《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工作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如下:
一、《条例》实施情况
新修订的《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7月1日施行以来,武昌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落实《条例》要求,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有了明确方向,保护和管养得到不断加强,执法和宣传效果有了明显提高。实施新《条例》的五年是我区环境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五年,是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五年。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
武昌区政府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将提升园林建设水平、强化绿化管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重要抓手和“功当代、利千秋”的民生事业常抓不懈,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全区园林绿化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发改局将园林绿化工作纳入到《“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全面系统规划,区财政局落实园林建设养护经费,为园林绿化工作有序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区人力资源局从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以及人员培训、落实编制方面给予支持,区城管执法局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在区人大常委会关心、指导和监督下,在区建设局、房管局、城改局、审批局、古城中心、武昌规划分局等部门以及各街道的鼎力支持和帮助下,园林绿化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指引下,武昌区颁布并实施了《园林绿化“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按照规划要求,我区园林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园林管养水平不断提升,绿化覆盖面积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持续增长。按照园林绿化年鉴统计数据,截止2019年,武昌区建成区绿地面积达2265.1公顷,绿化覆盖面积2388.9公顷,绿化覆盖率40.18%,绿地率37.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5平方米(统计基数含水体,不含暂住人口),均达到《武昌区园林绿化“十三五”规划》中到2020年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1%、绿地率34.88%、人均公园绿地5.86平方米”的目标要求。
(三)加强建设,提升绿量
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彩化、亮化、美化、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绿量,提升园林品味,展示武昌大江大湖大格局。
1、道路绿化全面提升。以创建“林荫景观示范路”工作为抓手,通过植大树,栽植双排行道树,丰富植物景观层次,提高辖区道路生态功能,武昌区林荫路推广率逐年提升,2019年已位居中心城区之首。以创建“星级道路”为抓手,实施主干道树穴铺设鹅卵石、花坛土壤改良、植物材料调整、自动喷灌系统(含取水阀)设置以及花坛站石提升等工程,全区道路园林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以创建“春季花卉景观示范路”为抓手,在道路重要节点设置时令花卉,增设花箱栽植器,增加换花频次和种类,变换栽植造型和色彩搭配,成功打造楚汉路等多条花街。
2、公园绿地建设改造全面加速。重点实施紫阳公园“大湖+”建设,新建晒湖公园等,改建提升四美塘、楚望台、洪山、武昌、内沙湖公园等,提升城市公园基础建设水平;通过均衡布局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确保市民出门500米范围内见绿,累计建设“三小绿地”口袋公园52处27.58公顷,提高绿地服务半径。
3、绿道建设有序推进。分步实施“一纵、三横、四片”的绿道系统规划,在全市率先启动区级绿道建设,横穿东沙,纵贯滨江,打通市级绿道,串联旅游文化景点,打造具有都市风格的绿道,完成区级绿道建设68.9公里。
4、社区绿化不断加速。通过植物补栽、土壤改良、维修花坛等园林基础设施改造,完成老旧社区绿化提档升级60余处,受到社区居民普遍欢迎。
5、立体绿化深化拓展。以军运会为契机,建设黄鹤楼、楚河汉街、水果湖三大片区屋顶绿化169栋7.22万平方米,建设阅马场、楚汉路地下通道、东湖路围墙绿化等垂直绿化多处,规模居各城区之首。
6、铁路沿线绿化全面开启。综合整治辖区9公里铁路沿线环境,沿围网栽植灌木,播撒草籽,绿化提升2万余平方米,沿线绿化焕然一新。“十三五”以来,武昌区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绿化用地紧张、外来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建成区绿地仍增加了465.58公顷,全区绿量显著提升。
(四)加强管理,提升质量
1、以管理机制创新为动力提升园林建管水平。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方面,成立建管专班,探索引入园林建设管养“专家库”,实行园林建设工程项目负责制,从设计、施工、管养、考核进行全流程闭环式监督指导,积极推动我区园林绿化建管水平提高;道路绿化管理方面,实行以巡查自查为主、督查督办为辅“两条腿走路”的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推动园林管养工作重心由“种”到“养”的转变,由“被动发现”到“主动预防”的转变;公园广场管理方面,引入“市民园长”协助公园管理工作,实现公园广场共建共治共管;植物材料选择方面,以“节约型”园林理念为指导,乔木尽量选择抗性强、成荫率高的本地品种,灌木以塑造性强、抗高温的植物为主,花卉和地被植物则侧重考虑地方特色和养护成本。
2、以“三化”建设为抓手提升管养水平。推动市场化,全区绿化管理除水果湖地区外基本实现全市场化运作,强化考核和末位淘汰,实现市场化体制下绿化管养的质量管控。推动精细化,对标“细致、精致、极致、卓越”要求,强化日常冲洗尘、浇水、施肥的规范化操作,以及行道树缺株及花坛死株、黄土裸露、病虫害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推动科学化,对标一线城市管养标准,强化园林专业知识和专业人才储备,强化高新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近年来,我区涌现出一大批园林绿化管养精品工程和技术能手,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理工作在全市园林系统考核中长期排名全市前列,公园广场在全市公园养护技能大赛中荣获“最美示范区”一等奖等多个奖项,武昌区绿化队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3、以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核心提升建设水平。加强配套绿化工程管理,保证对新建、扩建道路配套绿化工程均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规范招投标和采购程序,重点对绿化工程、服务及货物采购招标程序进行规范和落实,强化招投标和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对绿化工程在建设养护期满后进行现场检查,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坚决不予以移交,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监管。
4、以为民办实事为目标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园林应急抢险和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处理群众诉求,成立园林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突击队,设置24小时投诉服务和应急保障电话,强化夏季抗旱保苗和冬季应急抢险的组织保障工作,及时处理倒树、断枝险情上千起;在公园广场增设坐凳、鸟笼挂杆、抖空竹区域及绿色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市民休闲娱乐需求;强化公园广场游园秩序管理,开展噪音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园内晨晚练秩序。近年来,区城管执法局办理园林类投诉件千余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5.6%,“双评议”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五)加大保护,强化执法
1、严守生态底线。一是积极推进“三旧”改造控规绿地的土地征收和绿化建设,保障城市绿线不被侵蚀,稳步实施绿线范围内不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和迁拆工作;二是严格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在保证城市建设的同时,有效地保护现有绿化成果尽量少拆少占,促进社会单位和开发商依法建绿;三是保护山体和湖泊生态,对武昌区8座山体进行摸底,实施山体修复,狠抓湖泊周边生态维护,打击填湖、乱搭乱建、侵占湖面、倾倒垃圾污染水体等违法行为。
2、强化执法。适应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事项和人员下沉到街道和执法一线,建立统一高效综合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全面及时有效的落实。通过高科技手段和日常巡查监控相结合,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近年来我区共办理占用绿地,移栽、砍伐树木园林执法案件263件,罚款金额43.6万元,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通过常态化巡查劝阻制止和整治损害树木、绿地的违规事项2000余起,大量的损绿事件被制止在初发阶段,占绿毁绿行为得到有效地震慑。
3、开展监督检查。抓行业指导,强化对居住区绿化修剪和社会单位绿化养护的技术指导;抓专项督办,一大批“老大难”问题在职能部门和街道的配合下得到整改;抓行业监督,对地铁、城投、地产等市级平台公司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督办,实现了在建未移交项目的有效监管;抓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市首创行政审批事项外备案制,对胸径20公分以下居住区乔木生长枝的修剪,绿化用地范围内水电气应急抢修,以及征收储备用地/旧城改造苗木迁移事项进行备案和指导,补充“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行政审批事项外苗木修剪、移栽等相关管理事项。
(六)强化引导,加大宣传
1、以绿委为平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完善绿委平台下的政府、企业、社会单位的联系机制,强化与辖区街道和绿委成员单位的联络互动,通过技术支持和服务、行业指导和督导等,积极协助解决社会单位园林绿化问题。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引导年轻群体加入爱绿、护绿群体。组织开展金秋菊展,鼓励辖区社会单位和街道积极参展,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展现武昌区地方特色及城市形象。此外,还通过组织“花园家庭”、“花园式社区”评选等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
2、以公园广场为阵地,组织开展公益文化活动。在公园广场开展“植物医生”问诊活动85场次,接待问诊市民2100余人次,组织“公园大课堂”304场,开展公园自然研学旅行等,用公益文化活动带动群众参与,打造公园文化品牌。
3、以普法“三进”为重点,增强爱绿护绿意识。在园林系统及执法部门内部广泛宣传普及《条例》的基础上,组织道路绿化、社区绿化、公园广场管理等服务外包人员以及绿委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深入177个社区开展“城管园林法规进社区”系列活动,通过入户宣传、走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辖区各单位、社区居民爱绿护绿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条例修订后施行的五年是我区绿化事业发展最好的时期,总结成绩,武昌区的城市绿化工作已经站在一个新台阶上,但离武昌区“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定位和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全域绿化方面
一方面,城区绿地总量不足。按照最新统计数据,武昌区建成区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城区人口基数增加,后续建绿难度加大。制约因素有:中心老城区用于绿化的土地供应不足,且分布不均;部分规划绿地内的土地拆迁量大、权属关系复杂,建设成本不断抬高;建设资金投资渠道单一,总量仍显不足。另一方面,区域发展不平衡。绿化基础相对薄弱的徐家棚街(24.34%)、中南路街(29.71%)与绿化基础相对较好的珞珈山街(73.75%)、水果湖街(54.70%)在绿化覆盖率上有一定差距。
(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部分市区重点建设工程涉及到树木移栽的,应按照《条例》指导原则尽量保留大树。部分建设单位虽按程序组织了专家论证并征求园林部门意见,但往往走过场,园林部门意见未被未充分采纳,行道树被迫迁移甚至砍伐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水、电、气维修改造未批先占先拆及施工恢复不到位问题,以及居住区私占绿化改建停车场的小型违法事件仍有发生;为了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前期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审核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后,园林主管部门工作重点由事前转为事后监督检查。少数房地产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报审方案时配套绿地纸上达标,但是在实际建设中擅自将规划的绿地改变性质与用途,导致配套绿化面积减少,园林主管部门事后监管压力增大。
(三)《条例》配套法规宣传方面
虽然近年来《条例》在社区得到有效广泛宣传,但对《条例》相配套地方性法规以及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绿化审批、备案等制度、标准、程序等,社会知晓率仍不高,《条例》宣传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针对性不强。
(四)绿委平台作用方面
武昌区绿化委员会作为统筹全区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负责指导社会单位绿化管理,领导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长期以来,通过组织菊展、群众义务植树、古树名木管理、绿化普查、花园家庭评选、绿化先进个人和单位评比、园林小区评选等工作,强化对辖区绿化行业的指导。但在组织领导和组织活动方面,还有巨大的潜力可挖。
三、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在规划和建设中,加大对园林基础较差、区域经济相对薄弱的街道的资金投入,突出重点的同时,照顾一般,补齐短板,以平衡发展模式让全民共享绿色福利。
二是进一步调整行政审批及园林监管工作机制,处理好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之间的关系,补充配置人力物力,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适应“放管服”大趋势下园林建设行政监管工作要求。
三是探索更加有效的形式强化《条例》相关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提升知晓率,强化针对性。
四是充分利用绿委平台在辖区社会单位和组织中广泛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单位参与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