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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6:23    打印     阅读次数:

——2019年12月1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负责人  钱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区人大城环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城环委委员和部分代表对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履责,较好地完成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一)政治站位高,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区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视察长江经济带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文明大会讲话精神,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黑臭水体治理、湖泊治理、大湖+、四水共治、园林绿化等重点项目纳入年度城建计划切实推进,并在全市率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分局。

(二)工作措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四个专项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统筹调度和协调联络。勇于担当作为,主动认领省市共性问题,严格自查自纠。抓好工作联动,将环保督察与开展七军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实效。

(三)刚性约束强,法律法规执行有力坚持严格执法,建立与检察院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多部门、跨区域的联动执法,严厉打击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抽查检查,切实落实“民呼我应”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难点,针对老百姓反映集中的噪声、油烟、渣土等问题加强日常管控与执法检查。

(四)攻坚效果好,三大保卫战成效初显强化大气污染巡查、督办,完成“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摸底排查,为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截污工程,开展清淤减污,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碧水保卫战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净土保卫战守土有责、尽职尽责。

(五)安全管控严,应急预案准备充分全面规范管理,开展危险废物及辐射管理工作培训,落实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场所警示管理。强化检查督导,对工业企业、医疗单位、大专院校等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由第三方机构对辖区涉危废、辐射企业实施检查。做好应急管理,组织修订《武昌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质量不够稳定一是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PM10PM2.5NO2O3等部分空气大气污染指标同比变差。二是水质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部分河湖在部分时段有部分指标出现反弹。

(二)环保执法存在困难一是对噪音污染、光污染等问题的执法还未找到有效执法手段和解决路径;二是个体小型违法行为处理难度大,执法瓶颈尚未突破。

(三)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环保部门垂管后,各方工作职责需进一步明确,人员关系需进一步理顺,同时,区级环保绩效目标考核工作需要通过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的环委会办公室间接实施,力度有待加大。

三、工作建议

(一)坚持提高站位,切实提高生态文明重视程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组织实施、加强督办考核,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设定的优化城市环境品质任务。契合武昌区情实际、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契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紧研究制定“十四五”规划生态环境建设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坚持统筹协调,不断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整合部门力量,认真研究环保局垂直管理后的形势变化,完善市区上下互联互动、协调有序、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形成环保工作“全区一盘棋”的新格局。认真落实《武昌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强化生态环境目标考核,并建立履职尽责督办制度。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坚决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持续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针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制定过硬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并防止反弹。畅通诉求渠道,优化方法路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地噪声、油烟扰民、光污染等问题。

(五)坚持源头管控,大力促进主要指标稳步改善。完善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夯实污染防治硬件基础,切实增强污染防治能力采取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淤泥原位覆盖等措施,稳步提升水体质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和锅炉燃气管理,促进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六)坚持依法治理,强力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到位。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加快促进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习惯养成。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一般性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置,防止蔓延成势;对严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问责和曝光力度,坚决执法到位、形成威慑。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生态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