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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6:24    打印     阅读次数:

-- 2019年12月1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远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现将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1月1日-10月31日,全区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部分湖泊水质有所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空气环境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有所减少。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武昌长江控制断面东兴洲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类标准,平湖门和余家头2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武昌区所辖湖泊中,除外沙湖、紫阳湖为V类水质外,其余湖泊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10月黑臭水体监测结果显示,除罗家港部分时段、个别指标为轻度黑臭外,其余水体所有指标均低于黑臭标准限值,基本消除黑臭。

(二)土壤环境质量

我区严格落实《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武昌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30)》,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处全市领先地位,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区土壤环境总体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可控。

(三)空气环境质量

武昌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05,全区空气优良天数20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8.4%,与空气质量改善这一绩效目标的指标值78.4%还存在一定差距。SO2CO、PM10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类区质量标准,PM2.5超过标准要求。重污染天数同比由4天减少为1天。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全面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

(一)提高环境保护政治站位。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武昌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将环保督查纳入全区绩效管理目标,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区管干部培训内容。举办2019年纪念“6.5”环境日暨武昌环保世纪行启动式。协调指导“香港万人计划”香港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学术交流的师生开展生态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指导中国地质大学环保志愿者社团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二)坚持环保依法行政

对项目环评实行分类管理,环评登记表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备案,试行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许可即来即办;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改成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671件,夜间施工审批619家次,报告表审批9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合格率100%。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间未超过公开承诺时限,提前办结率100%。在生态环境领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抽查、检查工作,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4件,办理区检察院环境保护检察建议4件,完成环保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送“民呼我应”相关服务事项清单6项,落实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一张网3.0相关工作认领及录入工作。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730件,其中大气污染220件、噪声402件、其他投诉108件,处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95.51% 。未发生因环境投诉问题未能解决而引发的进京赴省、市、区的集体上访,也未发生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和恶性上访事件。承办市、区两级人大、政协环保相关议提案5件。

(三)持续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持续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交办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巡查30余次,下达督办通知15件。

1、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我区主动认领整改任务41项,均为省市共性问题,我区无个性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33项(提前完成6项),剩余8项整改任务正按序时进度持续推进整改。重点督促武船1号码头按时搬迁工作,该码头目前仅为完成国家重点型号装备任务保障临时使用,完成后即实施拆除搬离,力争近期搬迁1号码头。加快推进平湖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已关停的两个经营性码头搬迁拆除进度。

2、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我区共认领意见建议26项,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9项,剩余17项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

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我区认领反馈问题21项,其中个性问题2项,共性问题19项,19项共性问题正按进度持续推进整改。2项个性问题分别为:我区4个码头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占用长江岸线和巡司河未消除黑臭。经过整治,4个码头已拆除完毕,巡司河武昌段近期监测结果显示已消除黑臭。我们已在全区范围内充实完善《武昌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待省、市整改方案正式印发后,对照省、市整改方案修改完善并印发实施。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加强对水体的监测。坚持每周一次对巡司河黑臭水体相关指标进行监测,每月3次对巡司河、董家明渠、沙湖港、罗家港四条水体武昌段水质进行监测,环保督查期间对相关水体实施隔日一次的加密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水质提升提供数据支持。二是推进长江水源地保护区码头整治工作。二级保护区内中昌植物油码头、东方豪码头完成迁离拆除;港口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九通分公司码头、沙鸥码头停止经营;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码头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三是加强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安装隔离网、临时隔离挡板3000余米,界牌、宣传板各45块,分别在鹦鹉洲大桥和长江二桥安装道路水源保护警示牌16块。500余人次参与巡查,依法劝阻垂钓、游泳市民160余人次。建立了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组织修订了突发水污染事件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四是严格医疗废水排放的监管。对全区19张床位以上的46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水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30家宠物医院督促实施污水排放治理工作。

2、打好净土保卫战。涉及的土壤安全的5家已关停企业均签订《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均完成污染地块初查或详查、及风险评估;除列入监管企业之外的,均实施了土地安全使用。一是针对武汉钢铁集团江南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关停生产场地的实施了初步调查,并按初查结果落实危废处置工作,确保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安全使用。二是重点监管已实施搬迁企业武船的土壤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企业搬迁过程中的土壤环境安全;三是展开我区饮用水源地土壤安全管控工作,近年来未发生因管控不到位而导致的饮用水源地出现安全隐患的问题。

3、打好蓝天保卫战。先后研究制定了打好蓝天保卫战的相关方案,《武昌区2019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武昌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关于印发武昌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企事业单位深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昌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方案》等,并推进落实。一是强化巡查、督办。开展联动执法,巡查施工工地400余次、下达督办104件、约谈施工单位46次、检查非移动机械80次,对非移动机械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二是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组织各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34家。三是启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我区10吨以上燃气锅炉17台,目前已完成中船重工第七一九所、第七零一所等9台锅炉的改造,其余按计划2020年完成。四是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督促武船重工、鄂安标牌等4家工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治;督促悦马汽修等汽修单位完成废气治理工作。

(五)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了危险废物及辐射管理工作。组织了全区2019年度危险废物及辐射管理工作及培训会议,完成危险废物网上申报,89家单位上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应急预案备案、43家单位上报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规范全区涉辐危单位的场所警示管理,制作了统一的危险废物及辐射警示标牌600套。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维护了环境安全。二是组织修订了各类应急预案。正式印发了《武昌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武昌区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武昌区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专章》、《武昌区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简版》等。三是加强了监测网络建设。在全区13条街道分别安装了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和26套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形成了职能部门督查监管与第三方巡查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湖泊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巡司河上两个点位和沙湖楚河四个点位已投入使用。四是积极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已完成污染源全面清查和普查工作,接受省、市普查办组织的多轮普查数据质量核查,数据定库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已接近尾声。五是开展了环境科研工作。开展湖泊及黑臭水体污染状况及治理对策措施等相关课题研究,不断提高湖泊及黑臭水体污染治理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水体水质有所反复,外沙湖、紫阳湖在夏秋季水质下降为劣V类,这与这些湖泊生态自净能力较差,周边面源污染严重有关。二是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下滑,PM10PM2.5污染比去年同期加重,O3超标天数较多。主要原因是国测点周边工地较多、路网密集,工地及道路扬尘、汽车尾气污染较重。三是环境监管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还需进一步立法厘清,还需提高部门协调联动水平。四是环境执法过程中发现个体违法成本低,追究环境违法程序过程复杂,导致针对个体小型违法影响民生的污染处理难度大,效果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中央、省级和中央“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定期开展复查巡查,加强跟踪督办调度,举一反三实施整改,务求整改工作实效,确保不出现反弹。

(二)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力度,积极推进“武昌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巩固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开展全区企业非法排污整治,严厉打击散乱污违法排污企业,继续打好全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确保环境安全。

(三)进一步提高环保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健全环境信访案件排查制度,将信访案件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优化污染纠纷调解机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四)提高监测能力,特别是应急监测能力。运用武昌紫阳国控点数据及近两年空气质量小型站和空气质量微型站数据,开展武昌区空气质量状况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武昌区空气质量状况,传输情况及变化规律,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五)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持之以恒开展武昌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年度环境日主题开展环保宣传纪念活动。组织街道社区深入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等社区创建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科学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生态环保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是居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政府部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我们将在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