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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8 16:21    打印     阅读次数:

--20191129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区国资局局长 胡体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检验,积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形成了《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底,纳入全区国有资产报告统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共226户,其中行政事业单位207户,国有企业19户(一级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40.68亿元,负债总额508.08亿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32.6亿元。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2018年,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9(一级企业),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66.82亿元,同比增长6.31%;负债总额370.63亿元,同比增长4.44%;所有者权益总额96.19亿元,同比增长14.21%;资产负债率79.39%,同比下降1.43%;实收资本54.41亿元,同比增长11.95%;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49亿元,同比增长39.86%;实现利润总额1.74亿元,同比增长523.60%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2018年,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207户,资产总额273.86亿元,负债总额137.45亿元,净资产总额136.4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4.55亿元,同比减少0.96%;负债总额11.46亿元,同比减少5.34%;净资产总额13.09亿元,同比增长3.2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49.31亿元,同比增长11.8%;负债总额125.99亿元,同比增长17.39%;净资产总额123.32亿元,同比增长6.61%

需要说明的是,除以上已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国有资产外,还有部分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未纳入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城管(交通)部门统计的城市道路303.34公里,水务部门统计的城市排水管网156万米(含社区管网)、文物文化部门统计不可移动文物117处、可移动文物6062件(套)等。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部分应当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反映为固定资产。后续,区政府将对符合会计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逐步纳入会计报表,规范会计核算。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2018年,武昌区行政区划面积107.76平方公里,其中实际管辖面积74.96平方公里,包括陆地面积60.96平方公里、沙湖水域面积3.3平方公里、长江水域面积10.7平方公里,东湖风景区托管面积32.8平方公里(东湖水域面积)。辖区内属于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范围的有内沙湖、沙湖、晒湖、水果湖、四美塘和紫阳湖6个湖泊。湖泊蓝线控制面积为3.61平方公里,绿线控制面积为1.62平方公里,灰线控制面积为8.59平方公里。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编制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推动国资监管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二是印发《武昌区国有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与5家区属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评定。三是编制市政公司、兴昌公司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4万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企业申报预算支出项目合理安排支出。四是开展2017年度改制资金、解困金、医保救助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2018年全年核拨付解困金505.35万元、医保救助金410万元、2017年至2018年改制专项资金1226.93万元。

2.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一是研究制定《武昌国资控股集团组建方案》,推进区属投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对拟整合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将兴昌公司、环建公司、市政公司、滨江投公司、政通公司、文创公司等公司的股权有序划入武昌国资控股集团公司,逐步实现国有出资企业资本集中统一监管。二是推进国企公司制改制。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本区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公司制企业。拟定《关于推进区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昌区出资企业改制实施暂行办法》。截止目前,已完成区市政工程总公司、政通公司公司制改制,正积极推进区房地产公司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区房地产公司制定改制实施方案,完成区房地产公司清产核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工作。

3.发挥国企支撑引领作用。一是国有企业在军运会改造、招才引智、住房保障等城市建设、民生服务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支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维护城市正常运转、保障市民生活需求的兜底职能。二是开展“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区市政公司荣获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兴昌公司荣获“全市百佳法治建设示范单位”称号。三是落实“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物业)分离移交,辖区内21家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成功移交区房地公司或所在街道,涉及楼栋数403栋,家属户数17866户,面积130.31万平方米,维修改造资金1.34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转发实施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入管理等配套制度办法,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管理制度,构建了“区政府—财政(国资)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四级监管体系。

2.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程序。一是严格资产配置管理,明确通用设备配置数量、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将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做好资产使用管理,支持各单位对使用效率不高的资产实行跨部门调剂,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资产处置管理,按各履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在资产处置审批上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责。2018年,武昌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789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7745万元,占比98.1%;事业单位150万元,占比1.9%。

3.创新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方式。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经营性房产回收,委托区属国资公司进行专业化运营。通过统一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8年,武昌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入1127万元。

4.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系统对接;加强资产报表编制,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报表编报工作,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以及资产变动情况,通过资产报表与决算报表数据会审,确保资产报告数据准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推进“大湖+”建设。组织开展“大湖+”及“一湖一品”规划研究,明确“一湖一策”实施方案。重点以紫阳湖为研究对象,推进“古城之湖、文化之湖”建设。结合亮点区块建设,对东沙连通区域组织开展绿道总体规划,加强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建设,全面提升两湖区域环境品质。

2.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组织开展《武昌古城共享空间系统研究》、《武昌区停车设施三年规划》并完成成果验收,编制完成《武昌社区规划编制指引》。社区规划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获得省市领导亲笔批示肯定,新华社、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3.严格规划审批。从严落实用途管制及用途法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土地有偿使用、闲置土地处置等各项制度,全年核发规划意见6份;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4项,总用地面积20万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份,总用地面积43.4万平方米。

今年是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的第一年,通过这次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初步摸清了全区国有资产“家底”,也反映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国有资产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环节缺乏有效衔接;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健全,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会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等基础工作薄弱,自然资源的基本情况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数据还不够精细准确,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国有资产管理是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政府各部门将严格按照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一)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牢把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方式、内容和重点,遵循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职责,压实主体责任,统一报告内容和口径,促进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二)夯实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实施资产绩效评价。一是适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全面摸清资产底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夯实国有资产基础工作。二是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明确管理责任,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三是构建资产绩效评价体系,针对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效率等重点指标,探索实施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四是加强与上级规土部门的紧密联系,争取业务指导与政策倾斜,进一步摸清、查细自然资源的基本情况,为自然资源专项报告打实基础。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根据国有资产的特点,整合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进一步推进区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推进国资控股集团整合。将现有区属国有骨干企业整合归并,股权有序划入武昌国资控股集团公司。三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务实创新,积极履职,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构建更加全面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推动国有资产更好服务武昌发展!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