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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09:57    打印     阅读次数:

--2019年9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法制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法制委于今年4月部署对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以下简称“三机关”)2018年度办案质量进行检查工作,确定检查重点。7月下旬听取了“三机关”办案质量自查汇报,并抽查部分案卷。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机关”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三机关”高度重视办案质量自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确保自查工作出实效、见真章。


区法院2018年度共受理案件31225件,审结27236件。为做好案件质量自查工作,法院突出检查重点,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自查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且认定有瑕疵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聚焦案件瑕疵,认真开展案件瑕疵清理评查工作;实行问责机制,对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逐案落实责任人,严格追究其责任。自查中发现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中,有8件存在实体裁判、法律程序、文书规范方面的问题。


区检察院2018年度共办理各类案件3950件。为做好案件质量自查工作,检察院以涉黑涉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为重点,重视全员参与,组织召开干警大会和员额检察官会议专题宣讲办案质量评查工作;拓展评查范围,对列入检查重点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重点范围之外的案件进行常规抽查;丰富评查方式,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线上线下”同步进行评查,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案件评议中的作用;突出评查效果,对问题案件及时通报、分析、整改。自查中发现并纠正各类执法不规范问题49个。


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共刑事拘留1946人,移送审查起诉1777人,行政处罚4684人,强制隔离戒毒623人。为做好案件质量自查工作,公安分局聚焦涉黄、涉赌案件,创新检查方式,网上巡查、案卷抽查、专项检查多管齐下,确保自查到位;开展“回头看”,对2016年至2018年办理的黄赌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复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推动整改。自查中发现并纠正执法问题78个。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人大法制委精心部署“三机关”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并和“三机关”案管部门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三机关”涉及检查重点的共89件案卷进行了集中抽查、交叉检查。检查主要从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全面进行。


检查组认为,“三机关”办案质量情况总体较好,在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的前提下,案件办理质量持续稳步提高。但在检查中发现,“三机关”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办案细节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区法院案件检查中存在查封处理措施欠妥、回避申请处理不当、证据没有注明出处、庭审笔录修改处没有当事人签字、传票无被传唤人签字、未注明免交诉讼费理由等程序问题;受理案件通知书没有字号文号、笔录填写不全、宣判笔录未填写当事人基本情况等文书制作问题;写错名字等笔误问题。


区检察院案件存在未及时将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告知本院监所部门、《刑事判决、裁定审查表》提起公诉时间与判决文书中的提起公诉时间不一致等程序问题;送达回证签收时间未填写完整、提讯提押证无填写人签名等文书制作问题;案件编页顺序不正确、机打笔录与手写笔录衔接时未填写页码、缺页等卷宗制作问题。


区公安分局案件存在接处警、受立案不规范等程序问题,延长拘留报告书中未统一对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进行描述等文书制作问题;案卷空页未编页码、案卷目录和文书装订顺序不规范、案卷格式不统一等卷宗制作问题;询问笔录有错别字等笔误问题。


检查组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办案人员法治素养还需提升。体现在法治意识不强,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思想;责任心不强,对办案细节重视度不够,办案能力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还需完善。在案件数量大与办案人员少的矛盾较为突出现状下,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还没有跟上,使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之间没有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三是问责机制还需强化。存在问责不够彻底、容错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四是监督机制还需健全。存在外部监督力度不够,内部监督作用有限的情况。


三、  关于提高办案质量的几点建议


“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一司法公正的“生命线”,不断提升队伍能力、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一)择优配置,在素质提升中强队伍


要科学配置办案力量,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契机,选派信念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人员到办案一线;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通过采取多岗位锻炼、实战实训、专题辅导、视频讲评、网上考试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法官、检察官、警官和辅助办案人员法治意识及办案水平。


(二)创新机制,在完善配套中解难题


在案件数量不断升高的现状下,要从创新机制、完善配套上研究采取措施,破解“同步提升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难题。抓好办案标准化建设,强化规范指导,不断优化案件办理程序;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等方式,引导更多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完善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刑事案件电子审批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加快审判检察公安辅助人员配套改革,明确辅助人员的工作内容、范围和标准,不断激发工作热情。


(三)强化监督,在全面管理中促规范


有力提升办案质量、促进司法执法公正,既需开门纳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也需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内部监督。要促进司法执法公开,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视频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力度,使审判工作全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检察院要进一步深化员额检察官联系代表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安分局要进一步拓展警务公开的事项和范围,促进执法公开透明。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强化其对司法执法工作的广泛监督。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确保职责落实有力;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制定科学、完整、操作性强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组建政治素质好、办案经验足、专业素养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案件质量评查队伍,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运用现代化信息平台,实现“线上”实时监控案件办理,“线下”定期开展专项评查。


(四)落实责任,在问责有力中求实效


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确保案件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职责,并科学设置、详细规定过错标准;坚持有责必究,将办案质量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不严谨造成案件质量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容错制度,对司法执法办案人员,既要明确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情形,又要明确免责事由,使办案人员敢于担当;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讲评,以案说纪,不断推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