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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10:01    打印     阅读次数:

--2019年9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法院


区人大常委会:


我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把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法。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后,我院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力求工作实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上年度审议意见的情况


(一)贯彻审议意见,促进办案工作全面提升


2018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区人大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狠抓办案质量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案件31225件,同比上升75.9%;审结案件共计27236件,同比上升73.7%,结案率87.22%。法官人均结案344.76件,同比上升65.1%。裁判文书上网公开26686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2504件,接受64位人大代表运用司法监督平台对我院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视频监督评议20余件次。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22人,其中全国首例“非法房产中介”涉黑案,办案成果被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肯定,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案件40件,占全市总案件量的40%;有效保障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受理涉军停偿案件70件,案件量居全省之首;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三个90%和一个80%”任务指标全部按期实现,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


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条法院工作生命线,大力向内挖潜,强化审判质效管理,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全年审判绩效考评位居全市第一,被授予“全市先进法院”称号。


(二)落实审议意见,补齐审判工作问题短板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我院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时指出,我院存在部分办案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对程序正义认识不足、要求把握不严,少数案件存在瑕疵现象,个别办案人员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对此,我院高度重视,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从审判能力、审判管理、审判责任三方面着手,改进工作,提高质效。


1.强化审判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抓紧抓牢干警司法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着力提高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社会沟通能力,积极适应形势变化,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切实提高干警创先争优意识,先后有1件案件、1篇裁判文书、2篇案例分析在上级法院获奖,1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2.强化审判管理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短板问题。针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聚智作用,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针对民商事案件送达难的问题,引进一站式送达工作机制,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实现直接送达、电话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五种送达方式一站式完成,针对性解决好规范送达的程序性问题,有效缓解案多人少背景下的送达压力。针对办案瑕疵现象,认真开展案件清理评查,坚持日常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院审管办组织开展“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公正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对2018年330件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由承办法官开展全面自查,一案一表,列明问题及整改措施。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认真履行案件评查职责,2018年评查案件320件,对评查结果加强运用,定期召开全院评查结果运用会,集中讲评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审判绩效考核体系,坚持评优评先和问题追责两手抓,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3.强化审判责任体系建设,着力保障司法公平公正。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切实发挥院庭长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落实权责清单,细化工作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审判监督管理科学展开。修订《关于法官、法官助理办案差错责任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办案责任制。经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评查,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5件2017年度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构成办案质量差错案件,其中2件构成重大办案质量差错案件,3件构成一般办案质量差错案件。经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对2件重大办案质量差错案件的承办法官全院通报批评,对3件一般办案质量差错案件的承办法官和1名负有差错责任的法官助理进行批评谈话,并将办案差错责任认定结果纳入法官、法官助理业绩档案,作为年终审判业绩考核依据,切实加强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作风。


二、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


根据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我院于2019年4月启动2018年度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由院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查小组,重点评查了4类56件案件。


(一)评查案件的范围


1.评查2018年度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且认定有瑕疵的案件29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是衡量法院审判质效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因素。2018年,我院被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330件,发改率1.21%,较2017年下降0.5个百分点。此次评查的29件案件中,包含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23件、行政案件5件。


2.评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4件。此类案件是近两年多以来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具有涉案金额大、参与人众多、群体性涉诉信访风险高等特点。2018年,我院审结此类案件40件,涉案金额4.9亿余元,涉及参与人4000余人,我院审理此类案件数量约占全市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总量的40%。


3.评查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件,分别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和国有土地规划办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案件涉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4.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1件[1]。2018年我院审理的杨某某故意伤害案,涉及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属于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此次评查重点聚焦案件事实是否查清、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以及是否构成差错案件,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评查。


(二)案件质量检查结果


经评查在29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且认定有瑕疵的案件中,有6件案件在实体裁判方面存在问题,有1件案件在法律程序上存在问题,有1件案件在裁判文书规范方面存在问题,其余21件案件(含1件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属于上下级法院认识不一致。24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均逐案成立了个案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证据规则指引和“三项规程”的要求,做到依法裁判,未发现案件质量问题。3件公益诉讼案件,均由院庭长承办,做到了程序合法、实体正确,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其中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18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精品案件。


对本次案件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汇总如下:


1.实体裁判方面存在问题。在事实认定上,存在举证责任分配不当的问题,如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主张借出款项,被告抗辩已经偿还部分款项,承办人不能准确把握好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有偏差问题,如在一件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对违约金的法律适用掌握欠精准,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改判。



2.在办案程序方面存在问题。办案过程中遗漏必要的诉讼参与人,应当追加的当事人没有追加,从而导致案件程序错误,被发回重审。


3.在裁判文书规范方面存在问题。对影响案件裁判结果的重要事实,案件审理过程中虽然进行了查明,但是在裁判文书中没有表述,导致二审法院认为裁判文书认定事实不清,裁判依据不足,案件被发回重审。


4.与上级法院认识不一致的问题。有的案件与二审法院对案件事实认定存在不一致,如在一起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中,一、二审法院对被告人的行为是构成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的事实存在认识差异,导致最终裁判结果不一致,二审对我院一审判决予以改判;有的案件与二审法院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存在不一致,如有的案件中一、二审法院对穷尽其他送达手段的标准理解不一致,导致二审法院认为我院一审送达程序不合法,导致案件发回重审。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司法能力建设存在不足。在“案多人少”背景下,强调干警执法办案多,抓干警培训学习少,部分干警在法律素养、审判工作能力上与新时代司法能力需求存在差距,导致案件裁判结果差错、裁判文书质量不高等问题发生。


2.案件质量监管不到位。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院、庭长不再签发其未实际参与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院、庭长对案件质量监管有所弱化,存在监管手段不多、力度不够、监管不及时等问题。


3.对于上级法院的相关裁判精神掌握不到位。本次案件质量检查过程中,两审法院之间认识不一致导致的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占比较大,反映出我院部分法官在事实认定标准、法律规定理解等方面,对上级法院的相关裁判精神掌握还不到位,与上级法院裁判尺度、裁判标准不一致,导致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聚焦靶点,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坚持以公正高效司法为目标,不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干警适应新时代司法需要的能力和水平。把握好内设机构改革、员额法官遴选等契机,科学调配审判执行力量,把愿办案、能办案、会办案的干警集中在办案一线。进一步强化法官办案责任制,严格办案标准,规范文书说理,不断增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多岗位锻炼和接受特殊岗位工作考验,全面提升年轻干警的司法能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夯实支点,科学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


正确处理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管的关系,不断提升管理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建立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主线、审判质量管理为重点、审判流程信息管理为载体、审判绩效管理为保障的审判管理体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严把信息录入关、流程管理关和结案收口关,进一步规范流程管理机制、审限监控机制、案件评查和督办机制,明确院庭领导监督管理权责,加强重点案件重点督办,促进干警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三)对准痛点,强化和改进案件评查工作长效机制


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强化忧患意识,花真功夫、细工夫强化评查的组织支撑力、资源整合力、辐射带动力,努力形成“发改案件必评查、依法履职必保护、违规办案必惩戒”的鲜明导向。针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组织功能,突出院庭长的“头雁效应”,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开展深度讨论。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将案件评查的“回头看”变为“深加工”,加强与上级法院业务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地发挥评查工作效能,推动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四)抓住重点,全面推进落实司法公开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司法公开倒逼审判质量提升。重点围绕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视频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提升司法公开水平。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安排,全面推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加快实现案件全部重要流程节点信息化、可视化、公开化。进一步加大庭审视频公开力度,有针对性地选择资深法官承办社会关注度较高、有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的案件作为庭审直播的重点,努力实现开庭一案教育一片的预期效果。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构建更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主动司法公开的同时,我院将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1] 该案经市中院二审改判,涵盖在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且认定有瑕疵的29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