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要发布 > 常委会会议文件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29 16:35    打印     阅读次数:

--2019年8月29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上半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大力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以争创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职尽责,坚持不懈服务保障大局

紧紧围绕“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在护航武昌经济发展、助力三大攻坚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精准发力,将服务保障大局落实落细。

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9年上半年共受理提请批捕刑事案件748件1069人,批准逮捕640件829人;受理审查起诉801件1040人,提起公诉683件846人。突出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恶性犯罪35件37人,起诉35件50人。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逮捕必要性条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08件23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46件48人。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履职尽责,强力打击震慑,把“破网打伞”、缴财“断血”、参与综治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涉黑涉恶犯罪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力度,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要求,对办结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是否存在“保护伞”、是否“打财断血”问题做出明确结论,落实签字背书及备案制度。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四个大起底工作”,对已办的1黑8恶案件再次进行提审、线索梳理、数据分析,确保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不漏一财。上半年办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2件7人,向区纪委监委移送1起“保护伞”线索。

全力护航经济发展。认真落实高检院“11条标准”、省院“新鄂检十条”和市委政法委“25条举措”,严守金融安全司法防线,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批准逮捕31件77人,起诉29件42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批准逮捕9件16人,提起公诉9件10人。

严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上级部门及区委报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建立健全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风险情报信息报送机制,确保工作衔接流畅、处置及时。积极、妥善化解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严格防范自身风险,共接待来访群众135余人次,其中集体访5件76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以及越级上访事件。

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强化服务保障,推进产业扶贫,提升“造血”能力,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班子成员先后多次带队赴对口帮扶单位——新洲区徐古街琵琶垴村开展考察、调研工作,聘请专家指导白茶、油茶、猕猴桃等特色种植。3名干警进驻琵琶垴村,协助琵琶垴村委开展扶贫工作,积极参与琵琶垴村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防洪防汛等工作。

二、顺应改革要求,大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完善以办案为中心的机构运行体系、捕诉一体下的权力运行体系。

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牢牢把握检察专业化的基本方向,对内部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构建起职能优化、运转高效、专业归口、责任清晰的机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省院关于基层院内设机构数量、名称和职能设置的要求,第一至第六检察部和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等三个综合部门及司法警察大队按照省院的既定框架设置,结合我院传统和工作实际,将第七检察部设置为未成年人犯罪及速裁案件检察部。同时对检察宣传、检察调研、检务督察等职能按照“相近职能归口同一部门”的原则予以调整,确保内设机构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各司其职。

积极构建“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以“捕与不捕”为基础,以“优质高效诉出”为目标,构建“捕诉一体”检察工作机制。明确同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积极推行类案专业化办理机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在综合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工作经验、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基础上,交叉配置原侦监、公诉部门人员,组建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经济犯罪、重大刑事犯罪等办案组。

切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在内设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主动作为,按照繁简分流要求,组建了认罪认罚案件专职办案团队。注重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全面落实值班律师阅卷权、会见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加强对以往判决的类似案件的个案分析,掌握量刑规律,注重让量刑建议更加符合案件实际和法律规定,更加精准。注重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坚持情、理、法相统一,对所办理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争取各方当事人的理解认同。2019年上半年,适用认罪认罚案件480件511人,占同期起诉案件比例的75%;起诉470人,不起诉41人;一审宣告判决437件478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三、改进工作理念,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围绕制约“四大检察”均衡推进的短板和问题,积极拓展监督领域和监督途径,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精准导向,推进刑事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展。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在诉讼程序中的“阀门”作用,运用不批捕、不起诉等终局性法定监督权,让符合法定起诉标准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让不符合起诉标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自行侦查,或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捕诉一体改革为契机,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不捕案件跟踪监督,树立刑事检察监督权威,着力构建新型检警关系,探索大控方工作格局。半年来,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份;追诉漏犯5人;纠正漏罪13起;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3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并立案1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案件立案审查53人;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1件;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份。

坚持目标导向,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农民工讨薪、服务民营经济、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取得新突破。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产品来做实,密切关注法院后续再审和改判情况,使监督落到实处。强化办案中的释法说理,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和社会稳定。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突出加强对国有财产保护、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半年来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0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执行活动监督6件。

坚持专业导向,助推公益诉讼跨越式发展。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依托,以法定领域内监督办案为基础,通过宣传、普法等手段,让人民群众了解“公益诉讼”,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强化内部协作机制,突出全院“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科技力量,配备“无人机”等专业设施,形成了一支复合型的公益诉讼专门办案团队。完善与环保、国土、林业、渔业等部门等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案件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制度,从机制上保障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上半年,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

四、坚持特色引领,突出打造武昌检察新亮点

结合武汉市院开展的“工作落实年、责任担当年”活动,以构建品牌、提高竞争力为目标,在创新机制、打造“武昌检察新品牌”上寻找突破。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加多元。积极搭建保护性办案、修复性救助、立体化帮教和多元化预防为一体的未检平台,全力打造以“心桥”工作室为依托的有情办案、无限关怀的未检工作品牌。2019年以来,已为4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6人次。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教育引导全区中小学生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协助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检察长带头送法进校园,定期深入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现有2名院领导,3名检察干警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授课2000余人次,覆盖全区8所学校。推动“1号检察建议”精神落实落地,与区教育局等有关单位、部门会商研究,会签了《关于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工作方案》,为推动预防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发挥检察机关应有作用。

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更加流畅。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二部为专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部门,重点围绕“提前介入调查、认罪认罚程序衔接、退回补充调查、自行补充侦查、强制措施适用、案件审级与管辖、线索移交、涉案款物处置”等方面,与监委、法院沟通协商,形成共识。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细化措施、完善机制,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办案流程。2019年以来,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起诉4件4人。

案件管理更加精细。探索构建与办案组动态化管理相适应的调整、调度模型,完善与捕诉一体工作机制相适应的全条线监督模式,促进提升司法办案质量。突出业务分析研判,充分利用智能办案系统形成的大数据资源,梳理总结常发性问题,形成定期分析和专项分析相结合的业务分析报告体系,编发《业务态势分析报告》1期,《数据质量情况分析》3期。着力构建以检察官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集中管理为枢纽的新型司法监管机制,健全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强化流程监控的协同性,推进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化,不断促进司法办案公正规范。上半年共组织开展案件评查2次,评查案件124件,发现并纠正各类执法不规范问题72个;针对系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9份,发出《案管情况通报》3期,有效发挥业务监管作用。

五、淬炼综合素能,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对标“五个过硬”新要求,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政治过硬、对党忠诚的检察队伍。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队伍建设的立足点和落脚点,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自觉把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法律监督实践中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知行合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抓紧抓实,着力在以政治建设统领各项检察工作、把政治工作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上下功夫,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安排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定期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深入运用正反面典型,强化执行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干警“不出事”。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专项活动,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系列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前往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参观学习,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力求将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常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将干警自查与巡视整改有机结合,切实查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述职述廉活动警醒、教育、鞭策干警,以岗位廉政教育活动防控权力风险,以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查摆问题、整改提升。积极配合完成市院对我院的巡察整改,全面落实省院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建立、完善整改制度12项,立行立改15项53个具体问题。

狠抓队伍素能建设。为应对检察新形势下的“能力危机”,解决干警“本领恐慌”问题,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上半年,共组织干警脱产培训13场22人次,专题讲座18场,网络培训5次。学习内容不仅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理论知识,还包括业务工作中必须进行更新并掌握的工作原则、方针、政策、方法。严格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学员即教员”的指示精神,组织我院参加高检院、省院培训的学员积极授课,将培训成果惠及到大多数干警。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员额检察官联系代表制度,实现辖区内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全覆盖。坚持代表联络工作抓在日常、重在日常、勤在日常,党组成员带队赴全区各街道登门拜访人大代表,定期向人大代表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向人大代表发放我院工作动态2期,共计400余份。2019年“两会”期间,对代表们提出的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分类、转办,确保反馈及时。注重邀请代表“检验”成果,围绕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有针对性邀请代表参加公益诉讼现场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积极拓宽人民监督员履职空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的公开听证活动5件次,广泛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开展活动4次,办理意见建议50条。

我院检察工作在过去的半年里,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整体平稳发展,部分业务有所突破,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还不够,服务举措需要进一步优化、细化。二是法律监督质效与社会需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法律监督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权威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由于内设机构改革,部分业务工作尚处在磨合探索阶段,需尽快总结完善。上半年我们的业务工作中一些主要业务指标有了进步和提升,但一些业务工作还存在短板。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绩效指标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稳中有进。

切实提高政治素养,强化政治统领。抓紧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检定力,把政治建设的着眼点、着力点放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始终和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贯彻好“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十二字”总要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质效。深化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严厉打击黄赌毒、套路贷等刑事犯罪,推动相关领域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严格防范自身风险,积极、妥善化解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加强与政法委、公安、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全面排查涉检重大风险案件,确保建国70周年及军运会等重大节点期间维稳工作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将检察改革引向深入。完善内外部沟通衔接、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内设机构改革后,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机制,全面畅通与公安、法院的衔接沟通渠道,健全和完善捕诉一体模式下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完善检察官办案组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运行模式,进一步发挥检察官办案组在专业化办案、扁平化管理、精细化培养方面的优势。

着力推动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大力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签字背书”“线索移送”等制度,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注重及时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不断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锻炼提升队伍业务素能。深入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专业化培训和分级分类培训。注重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强化案例研讨、情景模拟、实战演练等紧贴司法办案实践的教学方式,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做好年轻干部长远规划和“梯队”建设,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