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任后监督第四评议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后监督试行办法》《武昌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任后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办法》《方案》)有关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组于11月7日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力资源局局长陶建军同志开展了任后监督评议工作,现将评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
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评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评议组事前拟定了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与受评对象单位进行了对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并提前张贴了履职评议公告。11月7日,第四评议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下,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及人大代表一行七人来到区人力资源局开展履职评议工作。评议会上听取了陶建军同志的履职报告,组织与会的33名局机关干部进行了现场民主测评,工作人员还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会后评议组对 16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
二、
陶建军同志履职情况
一是政治思想素质较好。能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工作作风严谨扎实,工作以身作则,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较强。能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积极组织“七五”普法,落实并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局上下营造了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2017年获得“全区行政执法案卷优胜单位”。
三是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履职期间自觉接受监督,对人大的建议办理积极主动,先后办理了五件代表建议,满意率100%。特别是在办理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2号建议时,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积极开展调研,组织外出学习先进经验,拟定了符合武昌实际的措施办法,受到建议人的充分肯定。
四是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大局意识和工作把控能力较强,工作思路清晰,善于把握重点,勇于创新实践,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2017年荣获湖北省节水节能先进单位、武汉市文明单位、全区绩效目标完成立功单位等多项荣誉。
三、
对陶建军同志基本评价
参加陶建军同志履职情况民主测评人数33人,测评结果为“好”32票,较好1票;16名谈话人员对陶建军同志的工作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工作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的整体推进上还要进一步统筹,干部的整体素质还要进一步提升,推动区域发展的举措还要进一步强化。
四、
评议小组建议
(一)
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深入贯彻人大决议、决定,加强与代表联系,提高办理人员水平,规范、有效办理议案、建议。
(二)
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学习,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注重评议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整体依法行政能力。
(三)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入社区、辖区主动对接人民群众的所期所盼,为武昌的各项建设发展提供更强大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