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马育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提出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建议,同时提出《关于召开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请本次会议审议。
一、关于大会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武昌区委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总结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动武昌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作出应有贡献。
二、关于大会的议程
建议大会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武昌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武昌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武昌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查武昌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武昌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通过有关决定、决议。
三、关于召开这次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范围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考虑到省、市人代会时间安排和本次会议的任务,建议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在2019年1月下旬召开,会期三天。日程安排3次全体会议,分别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选举、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报告、议案办理情况报告采取书面形式向大会报告。安排三个半天时间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
大会地点设在区机关大会堂。参加大会的范围为:区十五届人大全体代表出席大会,邀请区政协全体委员、由区选举产生的部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代表列席。会议规模在700人左右。
四、关于大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1.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走访人大代表,组织人大代表联系走访选民,开展视察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初审各项工作报告,准备大会议案、建议。
2.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按时完成提请大会审查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报告、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成立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秘书、组织、议案、宣传、计划预算审查、维稳、会务工作组。因工作需要抽调人员,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4.区委宣传部负责会前社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区人大常委会按时完成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初审。
6.酝酿、协商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人选;酝酿、协商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人选。
7.组建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
8.列出大会所需经费预算,交由财政支出。
以上报告及《关于召开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请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