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晓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7754件,办结15679件,法官人均结案208.79件,同比分别上升19.2%、23.5%、25.0%,均创历史新高。2018年3月以来,我院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区人大法制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升办案质量的工作举措。现将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区人大法制委确定的案件质量问题自查、健全和完善内部案件质量监管检查机制情况、2016年度问题整改及追责情况三方面内容,认真开展此次检查工作,做到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认真总结、迅速整改。
(一)案件质量自查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有序推进。成立案件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自查的范围、重点、步骤、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严格自查内容,确保自查结果真实。按照工作要求,对71件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且认定为质量瑕疵案件、680件一审判决生效民间借贷案件、269件一审判决生效危险驾驶案件等三类案件,以承办人自查、院案件评查委员会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对其中30件案件(刑事15件、民事15件)进行重点检查。另外对20件投诉较突出的案件,明确承办部门认真自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再由纪检监察部门建台账、立案卷,组织检查。
强化科技支撑,确保自查高效运行。充分运用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庭审直播系统、案件质效评估系统等信息化平台,采用书面检查与网上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视频检查相结合、人工检查与软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案件检查由以往仅对卷宗的静态检查到对案件审理全流程的动态检查转变,检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更进一步。
(二)健全和完善内部案件质量监管检查机制情况
质量管理制度化。2017年,我院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管的规定》、《关于审理发回重审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法官、法官助理办案差错责任的规定》等多项文件,对长期未结案件督办、发回重审案件评查、差错案件认定及追责办法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确保案件质量日常管理有章可循。
监管机制体系化。建立集案件质量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专项管理为一体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依托信息技术对全院案件审判流程进行实时网上监控,对每名法官办理的已生效案件按一定比例随机检查,2017年共抽查案件501件。组建案件评查委员会,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查,2017年共评查案件268件。强化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先后研究解决了发回重审案件监管、办案差错认定及责任追究、相关主体司法权力清单等问题。建立院领导督办案件制度,对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强化监管,2017年院长先后督办22件长期未结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重点问题定向化。强化对“重点案、重点事、重点人”的定向管理,对案件质量短板弱项提早摸排研究,以此提高案件质量管理精准性,促使院庭长更好适应改革要求,转变管理方式。2017年,针对民商事案件发改较高、金融案件审理裁判尺度不一的突出问题,案件评查委员会先后两次召集全院民商事法官进行质量讲评,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三)2016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除弊行动”活动为抓手,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司法行为。通过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审委会职能,推动监督管理的重点从结果把关向程序约束转变,做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管相统一,确保司法行为规范、办案质量过硬,以公正赢公信。
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保障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切实提升法官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质效。探索设置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型办案团队,先后设立速裁团队、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庭,有序推进繁简分流,初步实现简案快审、类案集中审。不断强化司法公开,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2017年共公开裁判文书15954份,同比增长57.8%;推行案件庭审网络直播,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严肃责任追究,对上年度案件评查过程中负有办案差错责任的办案人员,提醒谈话或责令书面检查76人次,对其中责任心不强的10名办案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探索建立人员分类管理和绩效考评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法官审判业绩档案的规定》、《关于建立法官助理业绩档案的规定》,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办案质量等情况列入档案,进行分类业绩考核。成立了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对法官的考核、评议工作。同时坚持以办案数量为主,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办案质量效果,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引导办案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二、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17年全院被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268件,发改率1.28%,同比下降0.3%。其中被上级法院认定为质量瑕疵案件71件,同比减少5件。案件质量整体向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类案质量有待提升。在此次重点检查的危险驾驶和民间借贷两类案件中,危险驾驶案件整体质量较好,但民间借贷案件质量有待提升。2017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诉率为11.7%,上诉率偏高;被改判和发回重审认定为质量瑕疵的71件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20件,占比最大。
个案中分别存在程序、实体或法律适用问题。在被上级法院认定为质量瑕疵的71件案件中,经自查16件系因上下级法院认识不同导致被改发。55件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其中有7件案件违反法定程序问题,遗漏必要当事人、未穷尽其他送达手段而直接公告送达;有30件案件事实认定错误,存在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内容关注不够等问题;有18件案件法律适用不当,对立法精神把握不准确、对法律条文理解有偏差。
(二)导致案件质量问题的原因
程序意识缺乏。有的法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对程序正义认识不足,对程序要求把握不严,导致程序违法。
工作作风不实。有的办案人员工作马虎大意,对文书校对、案卷装订等细节不认真、不仔细,导致程序瑕疵、文书错漏等问题发生。
司法能力不强。有的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新要求还有差距,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新案件、新案情应对不及时,对新法律、新政策理解不准确,影响办案整体质量。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反映出我院在审判工作机制、能力、作风等方面仍有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力加以解决。
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统一规范;对发现的个性问题进行定向整改,并将具有借鉴意义的问题全院通报;对发现的疑难问题,会同相关审判部门、专家学者,集思广益,研究解决。使案件质量评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对审判过程的指引上、审判技巧的提高上和裁判尺度的统一上。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努力破解责任不实、监督不力、尺度不一等难题。完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对能力不适应、考核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及时退出员额。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健全覆盖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网上审判体系,实现全院、全员、全程的审判监督管理。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创新,通过同类案件集中审理、专业化审判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强化意识狠抓作风。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培养踏实谨慎、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严格法律程序,规范文书制作,避免工作疏漏。不断强化“精品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对标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比学赶超。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标落实落细,加强监督执纪,对办案过程中失职行为严肃追究问责。
自觉接受办案监督。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对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代表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庭审视频监督评议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阳光司法,主动司法公开,持续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积极推进审判流程信息网上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质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案件质量自查情况报告,既是对我院审判工作有力监督,也是有效促进。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决议,破难题、补短板、促改革、谋发展,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为武昌区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