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德高、刘友谊同志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