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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芳代表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10 11:00    打印     阅读次数:

——2018年11月21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李丹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我当选为武汉市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牢记一名人大代表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勤勉履职、不辱使命、勇于担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近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勤学善思,把讲政治放在首位

一是强化使命担当。我是人民选出的代表,就要对人民负责,架好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我认真履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责,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和意见和挂名代表。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力求以实际行动做好表率,努力体现人大代表应有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二是强化学习意识。我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坚持持续深入学,把新思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更具体学、联系工作实际学,如十九大召开后及时组织到职工中去“一起学”十九大精神宣讲,亲自到机关、企业、学校宣讲,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同时,系统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人大培训,熟悉人大制度基本知识、人大代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起草议案和建议意见等内容。

三是强化履职能力。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学习。积极参加履职能力培训,如今年市人大组织的厦门培训班,认真做好课堂笔记,积极与师生讨论交流。参与人大法规的修改讨论,在学习讨论中提高能力。同时在人大代表调研视察中,积极向其他代表学习,在互帮、互学、互助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通过多方位的学习,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也得到锻炼和增强。

二、履职尽责,把代表使命放在心上

一是做一个尽职履责的代表。严格要求自己,我按时参加每次的全体代表大会和分组讨论会,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参加审议并积极发言,实事求是的在代表团讨论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会议交付表决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都慎重、明确地进行表决,正确行使好代表的审议权。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议,在今年街道工作条例、禁毒条例、环保办法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作用,提出针对性建议。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多份贴近百姓利益、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建议。如今年提出的《关于从机制上根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就是在一线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广大农民工迫切关注的问题,对建立健全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治理欠薪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劳动保障诚信激励惩戒机制等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有力推动农民工拖欠问题的解决。针对群众关心的电梯安全问题提出《加快智慧电梯监测系统全覆盖的建议》,关注全市10余万电梯的安全,有力推进我市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做一个贴近群众的代表。履职期间,我坚持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掌握民情民意,获取第一手资料,了解和表达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市、区、街道人大集中组织的调查、视察、调研,我都尽力争取参加。今年先后参加禁毒、禁犬调研、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街道人大代表述职、走访调研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等一系列活动。同时,利用闭会期间约见、走访、座谈会等方式,多次开展座谈、访谈和收集民情民意。在开展工作调研时也有意识地邀请基层的普通职工参加,听取真实的民情民意。围绕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2017、2018年,组织市、区工会干部组建了36支工作小分队,深入企业、园区、楼宇、街道与职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活动、同学习、同成长,为企业和园区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做一个服务武昌的代表。作为武昌区选出的人大代表,意味着武昌广大选民对自己的信赖,我坚持“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时刻关注武昌的发展,为武昌鼓与呼,当好武昌发展的宣传员;了解掌握武昌百姓的意愿,为武昌发展建言献策,当好武昌发展的参谋;在工作中予以倾斜,在武昌区评先评模、典型选树过程中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的大力支持,当好武昌的助手。发挥武汉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文化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周周送文化”、职工大讲堂、“连心桥”慰问演出和“职工好声音月月赛”、“喜迎党的十九大,激情放歌献给党”歌咏比赛等活动,三年多共举办各类文化活动3000余场次,满足全市、特别是武昌区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三、立足岗位,把服务落实到实践中

人民代表为人民,我注重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竭诚服务职工、服务发展。

一是在“三化”大武汉建设中积极作为。近几年,围绕“三化”大武汉建设,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劳动竞赛。104个重点项目劳动竞赛,170余万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组建了劳模、大城工匠和劳动竞赛三个巡回演讲报告团,共巡讲90场次,参与职工近万人,奏响了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劳动精神的“三部曲”。深入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三年多来,创建了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590家,培育了444个创新团队和创新能手,评选出695项创新成果。成功举办了武汉市职工创新成果展,展出职工创新成果展200项,观众超过20余万人次。

二是精准服务职工中积极作为。唱好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的““四季歌”。开展创业就业培训4119人,帮助职工创业就业;发放送温暖资金3059.8万元,慰问建档困难职工家庭16460户次; 直接筹集资金616.6万元开展金秋助学,资助全市2389人次建档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帮助1258户困难职工脱贫。坚持每年为职工办十件实事。规范有效推进职工医疗互助,累计参加251.09万人次,补助46.14万人次,补助金额达3.09亿元。为2000余名一线职工提供四类重疾一次性救助。建设了5337家职工服务站点,127家户外职工爱心驿站、50余个职工健康小屋和127家女职工爱心母婴室,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推出了全国首创的工会会员特惠定制服务—-武汉工会会员公园年票和电影票,短时间内组织20余万人参加。成立了“武汉市职工劳动权益公益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团”,举办“送法到一线”小讲堂活动80余场。开展“你点我送”女职工流动课堂167期。

三是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积极作为。把推进和谐企业创建作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抓手,三年来,全市共通报命名武汉市十佳和谐企业20家,武汉市模范和谐企业40家。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作为“武汉样板”的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深化,开创了政府、企业、职工共同制定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新模式;推动将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纳入集体合同工作,目前已有100余家企业签订了大学生专项集体合同。探索建立了311“互联网+工会”服务平台,即一个工会社会治理系统、一个工会综合服务平台、三个新媒体平台。加强全市工会舆情引导监测和处置,促进了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秉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不负重托、努力学习、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利,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及时上传民情民意,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努力塑造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形象,做一名优秀的人大代表。